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长城保护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性的转变

2012年02月27日 06:14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伟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董耀会

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中国长城志》总主编,现年55岁。1984年5月至1985年9月,他与同伴完成了中国人首次徒步考察长城的壮举,之后20多年一直致力于长城的研究、保护、宣传,被誉为“长城之子”。

早报记者 李伟

和《万里长城》编辑部主任郑严认为“《长城保护条例》目前还处在一纸空文阶段”观点类似的是,《中国长城志》总主编董耀会强调说,《长城保护条例》其实更多是一个呼吁性质的文件,长城保护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东方早报: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和研究长城,最大的体会是什么?

董耀会:说起来大家都觉得长城很重要,但很多人对长城缺乏理解,只知道八达岭等景点。实际上,这些长城只占长城的5%不到。

长城的保护,长期以来始终没有被列入十分紧迫的地位,因为它不是在短时间内就会出现和产生巨大破坏的效果。万里长城很长,几十米的破坏不能产生大的影响。但这样的几十米破坏的累加,最终会导致整个长城的消逝和灭亡。

东方早报:2006年国务院出台《长城保护条例》被视作长城保护工作的重大进步,5年来,效果如何?

董耀会:总体来说,近10年、20年来,社会对长城保护的意识确实在提高。国务院出台《长城保护条例》,也起到了很多积极的作用。但长城保护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归根结底,还是缺乏执行。

比如说,最近几年采矿对长城破坏很大。地方企业搞采矿,需要国土部门的相关文件,你要申请,就需要得到林业、水利局的相关证明,但是却没人去找文物局,目前很多地方的长城被破坏,就是因为绕过了文物保护,直接开发开采导致。

东方早报:是什么导致这种局面?

董耀会:这就回到了《长城保护条例》问题上。2006年出台《长城保护条例》,这其实更多是一个呼吁性质的文件,要求大家尊重和保护长城。但怎么保护?哪些才是长城?哪些又不是长城?这些问题需要一个明确的长城保护规划来界定。有了这个保护规划,执法才有理有据,执法者才明确知道哪些地方是可以开矿,哪些地方因为有长城存在,不能开矿或者修路。长城保护的执法,需要以这个规划为依据。

这个规划是由文物部门来制订,但到现在也没有出台。

东方早报:我和很多长城保护工作者聊天,他们认为文物部门或者政府对长城保护工作重视仍然不够,您觉得呢?

董耀会:确实存在这个问题。长城保护的工作,仅靠政府肯定不行,更何况现在政府的重视还不够。因为长城太长太大,比如一个县里的文物部门,就那么几个人,底下要管理那么多的文物,长城就有一两百公里,何谈保护可言?

长城的保护,应该放手让社会去做。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更应该让全社会都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构建一个保护长城的“长城”,更何况长城又是那么有意义的事物。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分享到:
更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