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大盗法庭否认预谋 称:没考虑太多喜欢就做了
■ 故宫窃案
自1958年故宫对外开放后,曾有6起盗窃案(不含此案)。
1.盗走金册佩刀
(无期徒刑)
1959年8月15日,18岁的武庆辉,盗窃清朝乾隆年间赤金金册八页、佩刀五把、金古钱一枚。
2.盗窃两颗大金印
(死刑)
1962年4月16日,36岁的孙国范,盗窃金质皇后之宝和“广印之宝”印两枚,各种金质酒杯器件总重达48斤半。
3.盗窃“珍妃之印”
(无期徒刑)
1980年2月1日,25岁的陈银华,盗窃重13.6斤“珍妃之印”。
4.欲盗“珍妃之印”
(死刑)
1987年6月24日,22岁的韩吉林,欲盗取“珍妃之印”。
5.未能下手被抓
(无期徒刑)
1987年7月6日,21岁的项德强,盗窃未能得手。
6.盗走潼关印
(至今未破案)
1991年9月10日,珍宝馆汉代、近代潼关印五枚失窃,至今未破案。
■ 控辩焦点
律师质疑“展品保额定罪”
昨日近4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四大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石柏魁的定罪以及刑期。
1 【盗宝动机】
蓄意已久VS临时起意
控方:两次进入故宫踩点
公诉人认为,据石柏魁此前供述,他在盗窃这批物品之前已早有预谋。前后两次进入故宫踩点,在故宫清场闭园之后仍然潜藏宫内,入夜后断电,破窗进入展厅实施盗窃。
公诉人出具证据显示,石柏魁还曾在公安机关称,“我在网上见到很多介绍故宫玉器、文物的介绍,想去故宫看看是不是有网上介绍的那么好……在展厅内听导游说这些物品是金的,就想偷上一两个,这辈子、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辩方:身上没带作案工具
昨日庭审中,石柏魁一口咬定,“我没有预谋,没有说过这些话。”
石柏魁的律师也表示,石柏魁在跟随导游游览时,听说故宫内很多物品是赝品,因此第一次入故宫时已放弃偷的想法。第二次入宫盗窃是偶然想法。石柏魁没有准备作案工具,他所使用的撬门的铁棍、手电筒,以及电线都是故宫内物品,而且他身着紧身衣,连一个包也没带。石柏魁甚至连得手后如何逃出故宫都没想过,就下手了,根本不符合蓄谋盗窃的常理。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频道推荐
商讯
48小时点击排行
-
64620
1林志玲求墨宝 陈凯歌挥毫写“一枝红杏 -
42654
2曝柴静关系已调离央视新闻中心 旧同事 -
37237
3人体艺术:从被禁止到被围观 -
28599
4老战友谈王朔:在新兵连曾以“神侃”天 -
21714
5李泽厚5月将在华东师范开设“桑德尔式 -
19652
6作家李翊云推新作 曾称莫言某作品“像 -
15979
7独特而温暖的画作 -
8591
8刘益谦举证功甫帖为真 称上博专家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