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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就文物保护问题接连表态 要求确保安全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刘欢)最近以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连续表态,指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蔡武批部分文物管理单位:文物被盗社会影响恶劣

12月28日,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文化部部长蔡武指出, 2011年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活动猖獗,帝王陵寝甚至世界文化遗产地屡遭破坏;一些地方忽视文化遗产资源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巨大的发展潜力,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眼前利益,破坏文化遗产本体和整体环境的法人违法现象严重;一些文物管理单位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麻痹大意,懈怠思想严重,致使馆藏文物被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蔡武提到,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我国将处于“文物安全事故多发期”。从文物事业自身发展情况看,当前危害文物安全的各类自然和人为因素尚未消除,全国范围内各地区、各领域、各环节实施全方位、长期性的文物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编制短缺、力量薄弱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设施达标率依然普遍偏低。

蔡武说,面对“文物安全事故多发期”,采取长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是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有关方面需要共同应对的重大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单霁翔:当前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薄弱 安全形势严峻

12月25日至26日,2011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当前文物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譬如: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文物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严重短缺;体制机制僵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难以适应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单霁翔说,文物部门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防止偏离方向;始终坚持文物工作方针,防止急功近利;始终坚定不移地履行文物部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防止头脑过热。坚持不懈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大胆破解工作中的问题,化解前进中的矛盾。

 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

对擅改文保单位用途等行为重点巡查

2011年12月12日,国家文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性检查工作相关事宜作了规定。《办法》规定,国家文物局负责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抽查;对各地开展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察。

《办法》指出,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或者抵押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国家文物局将出台一批规章

规范文物安全监管力度

12月底,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透露,国家文物局正在组织修订或起草的《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文物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等一批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拟于近期陆续出台,目的在于加强文物系统内部安全监管力度。  

标签:文物 保护单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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