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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 西泠印社秋拍撤销明清犀角专场

2011年12月26日 10:4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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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26日电 (记者鲁婧)记者在西泠印社拍卖公司官网获悉,西泠印社2011年秋季拍卖会于17日发出《关于取消“西泠印社首届明清犀角专场”及象牙制品、虎骨酒的通告》。

据了解,此举是西泠印社拍卖公司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国发1993第39号)》,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于2011年12月30日举行的“西泠印社首届明清犀角专场”拍卖,并撤拍拍品中的象牙制品(均为1949年前)及虎骨酒(均为1993年前产品)。

宋、元、明、清时期用犀角、象牙所制的各类艺术品,如名家雕刻的犀角杯、象牙印章等,兼具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见证了一段历史时期我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的发展,反映了当时的篆刻艺术风格和水平,是极其珍贵的文化与艺术载体,也是文人雅玩的重要部分。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一些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拍卖公司至今都设有犀角、象牙艺术品拍卖类别,并将其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持续地进行推广;国内艺术品市场发展至今的近二十年历史中,也将犀角、象牙等艺术品视为传承珍贵文物在拍场上拍。

此次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撤销明清犀角专场及象牙制品、虎骨酒的拍卖,是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示法律尊严及对法律的尊重。

标签:犀角 泠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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