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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名人故居要保护? 文物局:相关条款已上报

记者 冯兰蔺

因为名人界定标准尚未统一,哪些名人故居该列入保护范围成了难题,部分处于保护不力的状态。近日,由市文物局、地方志办公室和市政协文史委等主办的“名人故居与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上,市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处回应,已在相关条例初稿中增加了名人界定及其故居保护条款,条例初稿已报市人大。

黄浦区北施家弄146号曾是清末民初知名企业家陆伯鸿的住处,由3幢楼房和两个院子组成,北楼建于1910年,采用的是清朝传统的建筑工艺,另一幢建筑则采用了上世纪30年代从美国流传过来的装饰艺术风格。“不过,如今这座百年老宅已破旧不堪。”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朱敏彦指出,“之所以未受保护,原因在于‘名人’资格存疑。有类似情况的名人故居不在少数,应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名人’进行统一界定。”

来自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学院的柯炜文介绍,在欧洲有长期并稳固的历史文化保护传统,也有一个高度发展的体系以鼓励业主修复或保护历史建筑。欧洲城市会利用财政手段,比如增值税政策、减少收入税、减少房产税等来引导相关市场行为,鼓励历史文化保护。

“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名人故居在保护、开发和利用中的确存在诸多问题。”市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保护上海名人故居,市文物局将进一步在立法方面作出探索,《上海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已经被纳入2011年市人大的“立法调研”计划,在此条例的初稿中,增加了对名人故居界定和保护问题的相应条款,并建议专门另行制定名人故居保护办法,日前该初稿已正式报市人大。

标签:名人故居 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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