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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九成文艺作品属复制

2011年11月14日 04:39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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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设基金鼓励文化领域出新作品新创意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在12日举行的“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今后国家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提高文艺作品创新能力。

“文化创造的成果就是版权问题,但时下我国的文艺作品创造力还不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中国文艺作品90%属于重复、复制和模仿,创新作品不多,他举例,目前我国一年文艺作品达到4300多部,但是公众知道的、阅读的却不多,“原因就是创新能力不强,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国人喜欢看外国大片,因为对方创意和传播能力比我们强。”

柳斌杰表示,为了鼓励文化领域出新作品新创意,政府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给予鼓励。

“例如中央到地方提供资金扶助,福利彩票相当比例倾向于文化领域。”他表示,针对目前个人和单位版权维权困难的现状,政府将通过行政执法的手段调解版权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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