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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立文化部门违法犯罪预警制度

2011年10月25日 08: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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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10月24日专电(记者 周立权)24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保障者,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建立文化部门违法犯罪预警制度。

吉林省公安机关将与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经营场所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季度向文化单位通报一次社会治安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等文化领域违法犯罪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另外,公安机关将依法保障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合法权益。对扰乱文化部门工作秩序、非法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案件,公安机关坚持快侦、快破,依法公正处理,为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驾护航。对盗版侵权、非法出版图书、音像制品等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对有吉林特色的文化企业、文化品牌予以重点保护和支持,从而更好地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服务。

标签:文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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