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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主题曲侵权案法院驳回两原告起诉

2011年10月21日 05:07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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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因认为2008北京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以不构成实质性近似为由驳回两人的起诉。两人已向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法院认为,三首歌曲不存在实质性近似,王瑞华提出的“我和你”等表达,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这些表达在奥运歌曲《我和你》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而张明仁的作品中有3句与奥运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但在作品中出现的位置却不相同。因此,法院认为陈其钢的作品与王瑞华和张明仁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的近似,并驳回两人的起诉。

标签: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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