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诉郭庆祥侵权案二审未开庭
记者 詹皓
晚报讯 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9月6日下午在北京市一中院举行法庭谈话,两小时的谈话后,法官宣布不会开庭,让双方等待二审判决。
在当天的法庭谈话过程中,范曾与郭庆祥均未出席,由各自代理律师出庭。郭庆祥代理人富敏荣律师介绍,当天的谈话中,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允许双方代理人进行了三轮辩论,然后询问双方代理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告知择日宣判。在法官调解时,富敏荣律师表示不同意调解。
双方辩论阶段,范曾方面拿出了新的证据。在 “范曾是否存在‘流水线作业’的事实”的辩论中,范曾代理人表示,郭庆祥一审时说他15年前就看到范曾 “流水线作业”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当时范曾的画室才20平米,不具备 “流水作业”的条件。
郭庆祥方面则认为, “流水线作业”是郭庆祥亲眼所见,有证人赵刚证言,也有范曾弟子崔自默网站上的照片,证据确凿,画室大小与他 “流水作业”并无关系。
在谈话中,郭庆祥代理人向法庭递交了新证据,那是一审宣判后范曾的代理律师薛秋红接受北京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说范曾和郭庆祥在官司之前没有私人恩怨。
富敏荣律师表示,这是想证明,郭庆祥在写文章时,没有故意贬低范曾名誉的动机,即主观上没有恶意。一审法院以双方有交易有恩怨,文章不是纯粹的文艺批评,但这份新证据能够证明双方都认为当时没有恩怨。
法庭谈话后,郭庆祥表示,如果二审不改判,他还会依法进行申诉,一定要讨个说法,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与名誉侵权的法律底限究竟在哪里?而无论官司输赢,他都会继续写文章对范曾的作品进行批评, “流水线产品”就是普通商品,艺术家采用流水线作画,没有了情感和时代精神,就同工匠无异,他的创作也就成了商业产品,商业产品也应承担消费者的评价。
此前, 6月底和8月,京沪两地都进行了以 “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的界限”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会上,沪上著名老报人丁法章认为,现在的文艺界不少研讨会基本上都是唱赞歌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形成非常不好的一种风气。这种情况下,收藏家打破成见敢于撰文,不点名批评了范曾对文艺创作的不负责任,这种文章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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