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错案,是我创作的灵感
2010年06月23日 14:03 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一桩桩错案,走入法学教授何家弘的笔下,成为了一部部“以人性为本源,以法治为皈依”的小说。何家弘,也因此成了第一位被介绍到法语国家、意大利语国家的当代中国侦探小说家。曾被欧洲冠以“亚洲十大犯罪小说”的何家弘代表作《疯女》,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修订版,易名《血之罪》。在接受采访时,何家弘称,修订后的小说是“全新”的——一如他曾经的文学梦想。

1969年10月,何家弘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插队,文学爱好者何家弘,于1971年1月1日在《黑河日报》发表了诗歌“处女作”。1977年知青返城,之后何家弘考入人大法学系学习。本科毕业,他考上了本专业研究生,一心一意琢磨法学。“这时,文学梦已经丢到一边了。”1992年,何家弘进入美国证据学研究重镇西北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方向由侦查改证据学。”

回国之后,何家弘安安心心做起了大学教师。“人要有点自知之明。我第一不适合做官,第二不适合经商。看着别人当官、发财是觉得挺辉煌的,可不适合我,走错了就耽误一辈子。当老师是我最合适的选择,图个清静和自由。”在“清静”中,何家弘的文学梦开始再度萌芽,想写犯罪题材的小说。但是,写什么呢?1989年4月5日发生于黑龙江伊春市的石玉东涉嫌杀人案,其真相于1994年曝光。“错案,成为了我的创作灵感。”1995年,何家弘以这桩案件为题材的小说《疯女》出版。一桩十年前的奸杀案,一位青年十年牢狱冤,一副政法众生相,一段十年未了情,小说以主人公洪钧律师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析为线索,揭示了一桩错判的刑事案件的真相。《血之罪》便在该小说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在何家弘看来,通过错案关注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也是他创作的目的之一。

“错放是一个错,错判是两个错,还容易让公众丧失对司法的信任。一个国家的错案,对个体是不幸的,对社会整体是不幸的;一次对错案的纠正,对个体是幸运的,对社会整体而言应该由此生发出更深层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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