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四日,大批灰鹤在郑州黄河湿地栖息。灰鹤属于国家级二级保护动物,全世界约有一万只以上,近日,在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区观测到灰鹤六百一十二只,属首次在这里发现。中新社发慎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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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浒》剧组毁坏黄河湿地事件提醒人们:要遏制此类现象,需要完善相关法规,并加大对肇事剧组的处罚力度
1月7日,未经审批在郑州黄河湿地进行拍摄、并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新《水浒》剧组,被相关部门下达停拍通知。随后,该剧组从黄河湿地撤出,并通过新浪网发表道歉声明。
原生态湿地遭到践踏
“好汉”被“赶出”黄河湿地
据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防控科科长段志强介绍,新《水浒》剧组未经管理中心的审批就在湿地内进行拍摄,并对湿地造成了多方面的破坏,40多亩原生态湿地遭到践踏,野生红柳遭马匹啃噬严重,大型机械和人员进入湿地使湿地土质变硬,而且所产生的噪音也影响到候鸟的正常生活。
根据2008年8月实施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在黄河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除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科研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其他活动。
段志强介绍说,发现情况后,黄河湿地管理中心于1月7日上午会同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以及惠济区林业局等部门举行了专题会议,决定对剧组下达停止拍摄通知。1月7日下午,新《水浒》剧组从黄河湿地撤走。1月8日,该剧组通过新浪网发布道歉声明,称对已经造成的环境破坏,剧组将尽最大可能进行弥补和恢复。
目前,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正在对湿地破坏情况进行取证、调查和评估,最终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综合处理决定。
同类事件屡屡发生
社会人士呼吁“追究重罚”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对新《水浒》剧组一边倒的声讨。有人怒称“这样的摄制组应该解散”,还有人呼吁:“要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重罚!”
人们如此愤怒,并非没有道理。2009年4月份,新《三国演义》剧组在浙江永康杨溪水库拍外景时,留下大量生活垃圾和油污,影响到当地近30万人的饮水水源。为此,剧组招致舆论强烈抨击,杨溪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局局长黄兴法也被免职。
而早在2006年,《无极》剧组就因为在云南香格里拉拍摄期间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千湖山碧沽天池造成严重环境破坏而被处罚,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也因负有责任而被免职,这也成为当年的环保热点事件。
除此之外,被指破坏环境的剧组还有不少。如2004年,歌手李进投诉张纪中版《神雕侠侣》剧组在九寨沟森林公园拍摄时,破坏了神仙池钙化堤、珍珠滩植被;2005年,女演员柯蓝公开批评自己主演的影片《惊情神农架》剧组,在外景地拍摄时破坏原始生态;2006年中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唐代烽燧“大墩烽燧遗址”被朱孝天版《楚留香传奇》剧组破坏。
多因素导致“环保意识薄弱”
影视剧组与管理部门必须引以为戒
采访了解到,环保意识薄弱、剧组管理不善、外部监管不严、相关法规缺失以及处罚力度不强等,是促成影视剧组屡屡成为环境破坏者的原因。
郑州黄河湿地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林业厅高级工程师李华堂说,目前我国的绿化保护还是相对滞后的,虽然有《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但一旦出现破坏行为,其处罚力度还是不够的。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等四部门和国家广电总局曾分别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拍摄的环境监管,并明令禁止在风景名胜核心区拍摄影视剧,但均未对如何处罚违反者作出明确规定。
李华堂说,隶属林业部门的黄河湿地管理中心负责黄河湿地业务管理,没有执法权,拥有执法权的是郑州森林公安分局,这种多部门管理有时候会造成监管不严,再加上森林公安和管理中心人手有限,难免会发生疏忽,这是需要管理部门反思的地方。
此次新《水浒》剧组进入黄河湿地拍摄正是由于管理权限的漏洞所致。据了解,新《水浒》剧组是和一个名为富景生态园的商业机构签订合同后进入湿地拍摄的,而富景生态园则是受惠济区土地局委托代为管理黄河湿地的一部分土地。不过,段志强说,生态园内的黄河湿地同样属于湿地中心的管理范围。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河南小组组长崔晟说,现在很多地方希望通过影视剧来宣传自己,所以,就会放松对剧组的监管和要求,使得剧组可以为所欲为。崔晟建议,现在不光要盯着在风景区和保护区进行的拍摄,那些不在这些区域内进行的影视拍摄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也应引起重视。
快评:要让剧组不敢毁环境
作者:任姗姗
类似新《水浒》剧组毁坏黄河湿地的事,已经不是第一起。近年来,个别影视剧组无视相关法规,漠视原始生态的不可复制性,以艺术的名义,对生态环境施以无法补救的伤害,屡屡成为“环境杀手”。即使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针对性极强的条例法规之后,也还是无法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生产文化产品的个别影视剧组为何沦为“环境杀手”?一方面,制作大片、追求真实的视觉效果,渐成影视创作的一种时尚;另一方面,影视创作常常能给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带来新的“卖点”,一些地方乐见其成,而置环境生态于不顾。因此,艺术创作如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处,亟待解决。
当年,《无极》剧组被处以9万元的罚款,普遍认为对剧组处罚过轻,是“隔靴搔痒”。因为,面对动辄耗资几百万乃至上亿的影视剧组而言,公开道歉或象征性的罚款,可能无法唤醒其保护环境和遵守法规的意识,反倒有可能造成对环境破坏的漠视。
事实上,勒令禁止之后的公开道歉,只是一种态度,比态度更为紧要的,是能否采取有效的惩治措施,让生态免受糟蹋之苦。比如,明确剧组负责人的“环境第一责任”,将保护环境纳入影视申请的准入制度,甚至对有“前科”的剧组负责人实行否决制。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的预警机制,将环境保护作为外景地审批的硬标准,甚至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剧组和有关保护中心的责任与义务等,真正让“环境杀手”剧组为他们的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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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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