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另一方面要“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高度概括并全面指出了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努力方向。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力量,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风险管理三大功能。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不仅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而且有利于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
具体来讲,保险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提供风险保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险机构可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服务领域,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在财产保险方面,除现有的传统财产保险业务之外,可以进一步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保险、损失保险。在责任保险方面,开发适合演出场所、电影院线经营特点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公共场所人身安全责任保险等。在人身保险方面,可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高管和员工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新型险种。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分散文化产业项目运作风险。
二是推出便捷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竞争。《指导意见》对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提出了明确的任务。针对宣传文化部门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保险机构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建立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可适当降低费率。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特别是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保险机构将积极创新,提供有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鼓励和促进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发展壮大。
三是发挥融资功能,支持文化企业融资。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投资文化企业的债权和股权,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还可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保险还可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融资方面的不足,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保险保障支持。
下一步,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将紧密结合保险业实际,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研究制定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保险产品,不断改善保险服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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