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指导意见》为民营文化工作室“撑腰”
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4日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5日就《指导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全国民营文化工作室已经成为一支出版业生力军,鼓励和支持它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领域,将它们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并为它们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强调了对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专题调研,我们发现,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全国民营文化工作室每年策划图书4万多种,占市场渠道销售的40%至50%。其中,相当一批与世界先进潮流同步的畅销书是由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策划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具有创新能力强、适应市场快等优势,已经成为一支出版业生力军。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发展产业的需要。
对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第一,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一种新兴文化生产力;第二,鼓励和支持它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领域;第三,将它们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第四,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第五,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第六,鼓励和支持非公有文化机构积极开拓海外新闻出版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办社、办报、办刊、办站、办厂、办店,实现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的落地和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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