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应享受同等文化服务(新语)
2010年04月28日 16:27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周志强 中国国家话剧院院长

核心观点

农民理应逐渐享受到和大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服务,他们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剧场,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应当不断得到满足,他们的文明程度应当尽快予以提高。这一切,只能依靠各级政府伸出有力的扶持之手予以解决

两会召开在即,新一年的文化工作值得期待。

我最希望的是,政府能明确提出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文化事业经费基数低、底子薄、基础条件差,投入增长与发展需求间的差距依然很大。2008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仅为18.77元,是教育的1/36,卫生的1/11,科技的1/8.5。这还是全国平均数值。如果减去城市投入部分,以全国农业人口计算,农村文化投入人均仅有两角钱!多么微不足道的数字啊!

广大基层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每当下乡演出,看到乡亲们迎着寒风瑟瑟发抖,还站在村边场院上津津有味地看戏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他们理应逐渐享受到和大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服务,他们应当拥有属于自己的剧场,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应当不断得到满足,他们的文明程度应当尽快予以提高。这一切,只能依靠各级政府伸出有力的扶持之手予以解决。所以说,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其次,我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的政策扶持。目前的问题是,虽然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的专项经费投入力度逐渐加大,但“打油的钱不能买醋”,基本经费捉襟见肘,远不能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等经常性费用支出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缺口太大。而目前的税收政策又过于严苛。计算方式是收入总额减去国拨经费,余额全部作为利润,征收25%所得税,再加上5%的流转税、12%的房产税,已远高于对工商企业征收纯利润的33%所得税的实际水平,大大弱化了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弥补经费差额的能力。

最后,我希望政府采用多种措施,积极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目前,我国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城市文化消费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文化消费热点不多,文化产品的内容和质量有待提高,文化产品推广能力较弱。建议各级政府对此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改善文化消费条件。

我建议:第一,敦促和鼓励各级政府对现有剧院、电影院等文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把各地大量存在的简陋破旧、设备落后的礼堂式建筑改造成为舒适、美观、整洁的文化殿堂,增强文化消费的享受感和吸引力,营造高雅的文化消费氛围;第二,鼓励媒体承担起创造文化消费氛围的社会职责,从公益性而不是商业性的角度大力推广文化消费活动,尽一切可能为营建和强化文化消费氛围造势;第三,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文化消费能力,研究相关鼓励措施,推动和吸引低收入人群进行主动文化消费。

http://culture.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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