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贿”潜规则与当代中国贪官三次“收藏热”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
此前,文强收受赃物曾公开展示,除堆成小山的钞票之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名烟名酒、36件现代工艺品、9件文物、69幅字画。
但据证实,文强收到的那幅曾被鉴定价值高达364万余元的张大千青绿山水画,最终被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般仿品。
文强的落马,再一次掀起了官场“雅贿”的浪潮。
知情人士透露,比起其他落马官员来,文强所接受的“雅贿”,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当年“远华案”的始作俑者赖昌星,其贿赂官员的惯常手段即是“雅贿”,且数额令人触目惊心。
行内人士告诉记者,“雅贿”文物的真伪其实不是最主要的,只要其能发挥作用就行。
“雅贿”文物,有的以假充真,有的以真当假,不同目的,不同方式,各有各的道。真道假道各行其是。
“雅贿”古与今
官场“雅贿”由来已久。
“雅贿”在明代臻于极致。明代书画是可以充当俸银的,既然可以充当俸银,自然也可以充当礼金。于是,书画成为官场交际的利器,“雅贿”蔚然成风。
明嘉靖时,奸相严嵩官居首辅,权倾朝野,又聚贿不止,时人谓之“钱痨”。他和养子严世藩雅好书画,于是下级官吏便穷搜宇内,投其所好。为了迎合严嵩父子,王世贞的父亲都御史王忬不惜“悬厚价”购买宋代画家的《清明上河图》,最后,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才买到,“遽以献”,却是一幅赝品,结果惹怒了严氏父子,身送西市。
按沈德符的说法是:“贪残中又带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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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中原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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