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男女咋征婚:妓女黄雪花登报征夫
旱在70年前,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就登出了《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如今稍加理会,竟不免有隔世之感。当年的“标准”如下: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换在今日,男人在经济方面仅有“相当的独立”显然是很难令人满意的,自视甚高的上海姑娘早就在大众媒体上公开声明,非高薪者不嫁,非有车族与有房族不嫁,其他方面,诸如“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高尚的人格”之类,倒是可以尽量“放水”。由此可见,70年前的上海女子对如意郎君的要求太低,也太琐细,远不如现如今的上海姑娘目标明确和立场坚定。
再看一则登于1931年9月16日《大公报》上的征婚启事,其词有不可思议处:
余二十七岁。现中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上、二十五岁下者为内助。有意者请函济南按察司街马子贞转刘海涛。
那个年代的特色竟从一则征婚广告中泄露出若干信息。征婚者刘海涛除了向女方提出能力、容貌和性格的要求外,还十分突兀地责成对方“富革命思想”。时至21世纪初,纵然是跌伤了脑袋的男人,也断然不会征求这样的女将,以谋强强组合了。正因为时代的隔膜,便显现出令人发噱的诙谐意味。
自从“热爱文学”的这一条目早在数年前就从见怪不怪的征婚广告中蒸发之后,整个的拜金时代就只剩下一片坎坎伐钱的声音,今日的种种无趣和恶俗,在数十年后的子孙看来,很可能也是不大不小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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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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