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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兵用炸药爆开黎元洪墓 变卖随葬品80元

2012年05月25日 07:30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蒋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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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随葬品

被变卖80.02元

黎墓被挖开后,究竟出土了哪些随葬物品,它们今天是否安在?根据这份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显示:当时随黎墓出土的文物并未全部上交国家,有一部分被截留变卖,至今下落不明。

在这份材料中有,有一页《查抄物资上交清单》非常重要,共分13项填写了随黎元洪墓出土的随葬物品,按顺序号依次为金冥钱7个、马刀1把、元宝2个、勋章1套、胸章1套、肩章一套、鞋后垫1双、黄金8件、玉石镯1枚、铜扣6枚、“铜袋环1套及金链等30多件随葬物品。值得关注的是,清单标注为“共4页”,此为“第1页”。遗憾的是,这份材料是只发现这1页清单,剩下的3页缺失,至于它上面还登记了哪些随葬物,不得而知。

在这份清单上面还附了一张当年由“湖北省革命委员原省直机关斗批改指挥部十一团七连(即省博物馆)”开具的《湖北省博物馆历史之部藏收入凭证》,上面清楚地记载交给省博入藏的随葬物品的名称及数量为“金冥钱7个、马刀1把、元宝2个、勋章1套、胸章1套、肩章一套、鞋后垫1双”共计14件。

记者走访省博物馆,该馆保管部主任蔡路武研究员透露,这凭证上的14件文物保存完好,一直尘封于文物库房,辛亥百年之际,这批随葬文物被辛亥革命博物馆借展,向公众展出。

除了交给省博的这14件文物,“查抄物资清单”所列的包括“8件黄金”在内的其他随葬品被“截留”了下来。在这份查抄对象材料首页“变价金额”一栏所填金额为“80.02元”。专家推测,这是未上交国家的随葬物品被变卖,用以冲抵查抄单位的挖掘和炸墓费用。

 

两年前藏于省博库房内的黎元洪墓随葬物品,现在辛亥革命博物馆展出。记者蒋太旭摄

“我们爆开

黎元洪夫妻墓”

黎元洪墓究竟是如何挖开的?长期以来,人们说法不一。这份材料档案里的《查抄对象情况调查表》清楚地记载了黎元洪墓是被炸开的。

在这份表格中,黎元洪的名字被清晰地填写在查抄对象姓名一栏,并填写了性别“男”和籍贯“湖北”,但未填写“出身”、“成份”、“工作单位”、“住址”等内容。有意思的是,在填写“政治历史情况和现行表现”一栏时,当时的填表者不敢对这位已经作古近40年的民国大总统妄加评论,而是采用了最“保险”的做法,摘录了《毛泽东选集》697页的一段注释:“黎元洪原任清朝新军等二十一混成协的协统(相当于以后旅长),一九一一年武昌起义时,被迫站在革命方后,担任革命军的湖北都督,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曾经任副总统和总统等职”。

“查抄原因”一栏则记述了红卫兵爆开黎墓的原因及简要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洪流荡涤着社会上一切污泥浊水,革命的红卫兵小将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号召,大破资产阶级的‘四旧’,大立无产阶级的‘四新’,我们广大革命群众也积极地投入这场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在公安部门和省博物馆的参与下,我们爆开了黎元洪的夫妻坟墓。”

其记录的“查抄时间”为1967年6月5日, “查抄单位”是“省林业厅综合勘测设计大队革命群众组织”,“查抄人”为“革命群众”。

 

余长庭先生展示他收藏的黎元洪墓材料档案。 记者蒋太旭摄

“光炸药就

开支99.90元”

另一张《处理查抄财物审批表》所记载的内容也非常有趣。这张表格主要分“群众讨论意见”、“所在单位革委会意见”、“区革委会批示”3项内容,读来令人捧腹,“文革”乱象可窥一斑。

“大破资产阶级四旧,大立无产阶级四新的革命群众运动中,我们爆开了黎元洪的坟墓,挖出来一些财物,理应无偿上交给国家,但在挖坟墓时额外增添了一些工具,如钢钎、铁锤、扁担、绳索等,开棺时专门置了4双防毒手套、炸药等,不知开支多少?能否弥补额外开支?”这是“1967年10月13日”黎幕被挖开4个月后的“群众讨论意见”。

第二天(即10月14日),“湖北省林业厅综合勘测设计大队革委会”就回复意见,并向上级提出请求:“我们同意革命群众的意见,对挖掘黎元洪坟墓的财物全部上交国家。根据群众意见,我们查了一下当(时)开支的发票,光炸药就开支了99.90元,请上级考虑一下能否从上交财物款项中,弥补我们从办公费暂垫款项的一部分,因我们现在办公费开支比较困难,最后我们还是服从上级的决定。”

1969年11月5日,“武汉市武昌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查抄财物处理小组”作出了“按单位意见上交备案”的批示,并加盖上了大红公章。

[责任编辑:何宇达] 标签:黎元洪 文革 红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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