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北大荒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郑加真于2002年7月1日分别给《作家文摘》和《人民政协报》来信,列举《漫忆在北大荒的名人们》一文的5点不实之处,给予批驳和澄清。他特别提出,从1959年《北大荒》创办到1962年底杂志社解散,他始终在《北大荒》工作,后期还是杂志的负责人,杂志社从未借调过名叫徐珣的人。
《作家文摘》报随即刊登郑加真来信,以正视听。未曾想,八年之后,这篇谬误百出胡编乱造的“奇文”又被改了个题目,冠冕堂皇地刊登在《书屋》这样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杂志上。徐珣这样做,也是明知故犯,当年郑加真批评他把“门鲁河”错写成“门泸河”,这次他倒是接受了郑加真的批评,一律写成“门鲁河”了,可见他当时就看到了郑加真的批评文章。但对于郑加真对他的实质性批评,却置若罔闻,继续编造。另外,这次随文刊登的三张照片,也让人啼笑皆非,第一张,所谓“丁玲在门鲁河水电站”,那根本不是丁玲;第二张说明为“本文作者当年与吴祖光(中)左弘(左)合影”,那两位也根本不是吴祖光和左弘。这种为人为文的态度实在太不严肃,既欺骗了编辑,更蒙骗广大读者。
希望借贵报能够对此文的不实内容加以澄清,并对此种不严肃的写作态度加以批评。(附上2002年7月1日郑加真致《作家文摘》报信)
此致
敬礼
王增如
2010年1月28日
[文章不代表人民网文化频道观点,只代表署名作者的个人意见。]
另附——郑加真信:对《漫忆在‘北大荒’的名人们》一文的质疑
《作家文摘》编辑部并《人民政协报》:
顷见2002年6月14日贵刊第六版刊登的《漫忆在‘北大荒’的名人们》(作者徐珣),发现有多处与事实不符,现列于下,请于补正:
1、文中说:“60年代初,作者借调到《北大荒》杂志。”从1959年底到1962年底杂志社解散,我一直在《北大荒》编辑部工作,后期是负责人。杂志社未曾借调过名叫“徐珣”的人。从文中看出作者是在嫩北农场,该场地处黑龙江省西部,属省属农场。而《北大荒》杂志地处黑龙江东部的虎林县,属中央直属的牡丹江农垦局管理。两者相隔千里,分属两个不同系统,也不可能借调。
2、文中说“(在《北大荒》杂志)不期遇见了文化大名家丁玲……”60年代初,丁玲作为“右派”下放到汤原农场(地处汤原县),属合江农垦局管理;《北大荒》属牡丹江农垦局管理,也分属两个不同系统。丁玲没有在《北大荒》杂志工作过。她也没到过《北大荒》杂志。据我所知丁玲于 58年7月来过密山县一次,那是从北京来见王震的,王震当即将她安排在汤原农场,她就去汤原了,也没有到过虎林。不知徐珣怎样见到丁玲的?
3、文中说“农场便将他(指聂绀弩)废物利用,送来看看长篇,那年月,长篇几乎没有人写,他便自然而然地成了‘闲事员’。”事实是,聂绀弩在八五0农场“右派队”烧炕不慎,将房子烧着了,背负“右派纵火”的罪名,被投入虎林监狱。后来,其夫人周颖从北京赶来营救出狱,经农垦局同意,将聂调到《北大荒》杂志当一名编外“编辑”,分在小说组帮助看稿,包括长篇小说在内。因此,不存在“场部将其废物利用”之事。当年,十万官兵开发北大荒,转业军官中不乏写长篇的人,《北大荒》杂志收到好多业余作者送来的长篇,聂老在小说组除看短篇外,还帮着看长篇,他很忙,决不是“闲事员”。此外,聂老是从北京单身下放来的,其夫人仍在北京,他就住在编辑部,没有家;因此,也不存在“独自在家烧炕”,“周颖去上工了”的情况。
4、文中又说“吴祖光是编辑室的‘补白专家’”。吴祖光是从“右派队”调到牡丹江农垦局话剧团,帮助修改《北大荒人》话剧,从未在《北大荒》编辑室工作过。更谈不上所谓“补白专家”。文中说吴祖光喝醉酒后,“嘱我(指徐珣)代向主编请半天假”。当时,《北大荒》杂志不设主编,设五人领导小组,我是组长。因此,也不存在向主编请假的事。
5、文中还说“丁玲听我调侃嫩北门泸河的旖旎独致的风光”。嫩北农场有一条小河名叫“门鲁河”,不叫“门泸河”。它发源于小兴安岭,流入嫩江。当时,丁玲还顶着“右派”帽子,在汤原农场养鸡队劳动,没有行动自由。从汤原农场到最西部的嫩北农场,少说也有上千里地,又分属两个不同系统,她根本不可能如文中所说“翌日丁玲果然和我一起来到(嫩北农场)场部”。更难以想像的是,丁玲等“乘着一只小木船,环顾这乌苏里下游‘桃花源’的景观”,也就是说,能从黑龙江省最西部的门鲁河,直达黑龙江最东部中苏边境的乌苏里江,实际二者并无水路相通,而且居然“发现了水下奇迹:一队队大头马哈鱼正胆大无忌地随船而行!”真是奇观。至于后面说的“丁玲掉下了河”被救的事,过去陈明为此辟过谣,很生气……毋需多说了。
总之,这篇千余字的短文,错误很多,请予查正,以正视听。
郑加真 200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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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增如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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