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拆迁拉锯战
>>拆迁困局
CHP再次把目光聚焦梁林故居的文保身份,是因为被故居南墙上新近才发现的一张拆迁通告“惊出一身冷汗”。
早在去年7月,梁林故居遭到拆除的时候,现场便有一张几乎相同的拆迁通告。通告中称“北京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依法取得了京建东拆许字 [2007]第51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在北总布胡同、前赵家楼胡同、先晓胡同及弘通巷部分门牌进行弘通科研大楼项目建设,并实施拆迁工作。”
两次通告时隔一年,唯一不同的是,本次通告中称该项目剩余拆迁工作由另外一家拆迁公司继续负责实施,以加快拆迁进度。
考虑到第一次拆迁通告发出后,梁林故居随即遭到部分拆除,CHP的志愿者们感到“后怕”。同样的措辞,同样的张贴地点,他们担心这张通告为故居带来同样的拆除命运。
一旦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故居便能名正言顺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范畴,有望免受破坏,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至少不用担心会被拆掉。”张培说。如果将“拆迁”一词分开,“文保身份证”将阻止“拆”而促进“迁”。
“一个普通的房子,要进行拆迁,矛盾是住户与开发商之间的。但一处文物的腾退,便涉及公共利益。”一位文保专家说。
而实际上,那张通告的新增部分——拆迁公司的更换,表面之下正是泥泞的拆迁困局。
记者调查发现,故居所涉及的开发商北京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开发项目弘通科研大楼一并出现在今年8月媒体报道的国土部闲置土地黑名单中。报告显示,是政府原因导致了这块土地的闲置。业内人士介绍,这包括土地出让时未做完拆迁,后期拆迁不力等。
早在梁林故居保护论战的声浪中,拆迁泥潭便被媒体爆出冰山一角。随后更有《林徽因故居地块成“死地”》的报道指出由于项目建设可能会部分拆毁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北京市规委要求立即停止拆迁工作,富恒地产的经营前景因此受到拖累。2009年9月被其全资控股股东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出让。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当时,北京富恒在弘通科研大楼这一“拆迁难度极高”的地块上,已经签订《委托拆迁管理协议》等,涉及金额约6.63亿元;同时出让时明确指出,项目用地内有需保留的历史建筑。
梁林故居拆除被叫停后,有关部门采取了“腾人不拆房”的措施,要求院内居民搬迁的工作并未停止。但日前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院内的住户情况基本没有变化,近一年内基本无人搬走。
“这是什么文物?谁说这是文物了?都已经翻建过多少次了,还有什么保护价值?”一位住户的担心具有代表性:“现在提保护,万一开发商把这个地方甩出去不再找我们谈了,我们怎么改善住房条件?”
多位受访住户都表示,因价格谈不拢未与拆迁部门达成一致,搬与不搬还要“观望”故居周边拆迁的价格。
没有“文保身份证”的梁林故居,深陷这场拉锯战。公共利益的边界依然模糊。
>>求解僵局
已纳入文物普查项目
曾被寄予很大希望的梁林故居保护方案迟迟没有出台。近日,记者致电东城区文委,有关负责人称大的原则是住户都迁走后,请建筑、文保专家实地查看,然后决定保护方案。但目前住户仍在房中居住,尽管房屋日益破损也无法进行修缮或保护。
这便又重入拆迁困局,以至形成死循环。
针对文保志愿者关于故居再次面临拆除的担心,东城区文委称“故居不会拆,只是将人迁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文物腾退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有时腾退通告也会套用拆迁通告格式发出”。
记者从文保部门获得的最新消息称,目前梁林故居已经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新登录项目,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正在进行中。
纳入普查是什么样的保护效力?据有关文保专家介绍,尽管保护的效力等级是最低的,但处于这一阶段的文物同样受到保护。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文物、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此外,东城区文委表示,近期还将就梁林故居向北京市文物局申请定级。
由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文保身份证”或可期待。
■记者观察
申请文物认定
频频遇冷
在去年梁林故居遭到部分拆除的时候,有文物专家指出,众多名人故居得不到保护的关键原因在于立法的缺乏。
但在随后国家和北京分别出台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之后,情况似也无实质改观。
中国文物学会会员、城市历史建筑保护者曾一智在该办法出台之前便向北京市多个区县陆续提交了50多处单体建筑及5个建筑群共2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申请。
曾一智发现,该办法出台后在现实中却添加了很多附加条件。有区县直接告诉她:那些政府已经做了行政许可的拆迁项目,不再作为文物认定的对象。有的区县说她作为一个文保人士,并不是建筑的利害关系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到现在为止,2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申请中,有的项目甚至已经在等待的过程中永远消失,却仍没有任何明确答复。
这不免令人疑惑,为什么有了法律规定,文物保护依然困难重重?
“现在的问题,不在于立法。”曾一智说,目前的各种法律法规已经涵盖了大多数的文保问题,关键在于有法不依,在于文保工作中“权大于法”的现实。“这需要决策者认识到文化的深层价值,具备长远的眼光。”
CHP有关负责人吴黎黎认为,文物保护必须依靠公众的参与。
而在梁林故居保护中奔走呼吁,起到重要作用的新华社记者王军则表示,实现文物保护,最终在于文物保护的全民自觉。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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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然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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