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甘肃文物大量流失已十年 文物部门无能为力
2009年09月11日 11:11 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文物盗卖:谁的疯狂,谁的伤悲?

盗掘文物成了官场贿赂、商场洗钱的工具

本报记者 滕兴才

“从几十年来港澳富商巨款回购流失文物献给国家,到今年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圆明园铜兽首拍卖事件,我们正在近乎疯狂地试图追回流失海外的那些文物,然而,如果我们现在不能阻止国内的文物再因为我们的治理不善流失出去,那么,追索流失文物又有什么意义呢?”李健民感慨道。

李健民,64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作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曾参与过多处重要文物地址的挖掘工作。9月10日,他用自己超过40年的考古工作和考古研究中的所见所闻,为我们揭开了日渐猖獗的文物盗卖现象背后不为人知的“黑色故事”。

“要想富,先盗墓,一盗一个万元户”

据李健民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文物的价值,特别是经济利益逐渐显现,非法的盗掘和走私行为日益猖獗,甚至不少地方流传着这样的话,“要想富,先盗墓,一盗一个万元户”。

李健民告诉记者,首先是被标识为墓葬地附近的村民会闻风而动。有的在野外打墓标,前后左右一打墓标,如果发现下面的墓穴只有几十厘米宽、几米长,那就没有太多陪葬品,如果有好几米宽,这么大的空间就肯定有不少陪葬品。这种专业的方法常常是村民跟专业考古队学来的。李健民告诉记者,当年他们在山西省晋侯墓进行考古挖掘工作时,不少村民都刻意学习他们的操作方法,甚至连工作队驻地看大门的老人都会留心听他们的讲话,作为有用信息传递给自己家人和亲戚。

相对于村民这样的小打小闹,一些犯罪团伙,特别是与境外文物贩卖集团勾结在一起的犯罪分子,他们的盗掘和贩运已经有了高效运转的途径。不少文物贩子和国内专门从事盗掘古墓的人联系密切,一听说国内某个地方发现了一座古墓,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文物贩子会先付给盗墓者几万元不等的定金,无论能否盗出有价值的文物,这笔钱都不收回,有价值再加钱。这些团伙盗墓者使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出入有专车,甚至有盗墓分子为了作案,把踩好的点圈起来建成工厂,故意让烟囱冒烟,伪装正常生产,其实在里面疯狂盗掘。

李健民研究员也告诉记者,现在各地城市化不断发展,各种基建项目很多。按照规定,基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向文物部门提出申请,由文物部门通过资料和实地打墓标,判断项目征用地地下是否有文物,如果没有才可以施工。但实际上,为了发展经济的需要,这个环节在很多地方都被省略了。

正是这些基建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成为不少文物流失的新途径之一。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动土之前就有挖掘文物的意识,他们往往会明确告诉施工队,如果挖出来什么文物,都可以折价卖给他,并且张贴或者发放一个收购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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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俊秀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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