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赔妻陋俗:妻子跑了 娘家再赔一个
2009年09月04日 11:59 凤凰网读书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赔妻」指的是如果某人的妻子外逃,丈夫可向妻家索赔,妻家必须赔偿一笔钜额金钱,否则就必须推出一名未婚女儿为「名誉赔偿品」,依土耳其普遍存在的回教婚姻仪式,成为该男子的非法妻子,也就是所谓的妾,无法律地位。但如果妻家既无钱又无人,则唯有杀掉外逃的女儿以作回应。

但如果某人的妻子是随他人私奔,则拐带女子的男性家庭,必须推出一名未婚女儿作为该丈夫的「遮羞赔偿品」,否则就得任该丈夫的要求,赔偿一笔庞大的遮羞费或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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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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