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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图放宽读者年龄门槛 “不拒乞丐”引热议

2013年09月12日 0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2日电(上官云)综合报道,据媒体消息,近日,国家图书馆宣布全新服务读者举措,为更好履行图书馆面向公共传播文化的职能,年满13周岁的小读者可进入国图公共阅览区。而此前亦有媒体报道,杭州图书馆坚持面对全民开放,10年不拒乞丐入内,引发网络一片赞誉之声。这两则新闻,使有关图书馆“公益性、开放性”的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真正“公共”图书馆:不拒乞丐与未成年人

据悉,为保障未成年人享有公共图书资源的权益,国家图书馆早于2010年专门开设少年儿童馆,面向6至15岁的未成年人提供阅览服务。

其他一些地区的公共图书馆也纷纷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特色服务,保障未成年人享受图书馆公共资源的权利。2012年苏州图书馆曾启动“悦读宝贝计划”,向1000位3岁以下的婴幼儿赠送“阅读大礼包”。近日,杭州图书馆也推出了针对学龄前儿童读者的“小书虫阅读包”。

其实,图书馆的公益性、开放性不仅体现在对未成年人阅读权益的保障上,也体现在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流浪者的包容程度上。日前,据媒体报道,杭州图书馆10年不拒乞丐入内,平等的尊重拾荒者的阅读权,因此被网友称为“史上最温暖图书馆”。

无独有偶,南方日报记者走访广州购书中心、广州旧图书馆时发现,安静读书的乞丐和流浪汉在此得到平等的对待。广州图书馆馆长方家忠说,广图对读者不设门槛。

广州图书馆文献流通部主任陆庆强则表示,有些流浪者身上难免有异味,入内读书时一般会有工作人员过去提醒他们洗手并整理穿戴。久而久之,常来图书馆的流浪者会自觉地整理干净再进馆。

而据成都媒体报道,包括四川省图书馆、成都市图书馆在内的多家图书馆也一直允许乞丐、拾荒者等进入馆内阅读甚至避暑休息。

图书馆“开放性”存争议 专家:公共图书馆应为全民所设

面对以上图书馆的做法,有人质疑,遵守基本准则均有权沐浴书香。但为什么体现平等的小事件却引发媒体的大关注,好像开放平等的精神变成了稀缺资源,图书馆的公益性、开放性何在?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馆馆长王志庚称,公共图书馆必须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公民权利的一部分。

有不少网友表示,公共资源大家都有权使用,但有些幼儿进入图书馆后的确会出现大吵大闹影响其他读者阅读的现象,而某些乞丐和拾荒者进图书馆只为休息和睡觉,这样便会占用公共座椅,而且,部分流浪者衣衫不整存有异味,这在公共空间内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

也有网友则提出了折衷的看法,认为图书馆是公益性、开放性机构,不应武断的拒绝孩子和乞丐。但应弄清乞丐进入图书馆是为了读书还是为了乞讨,前者需鼓励,后者应管理。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范并思说,公共图书馆为全民所设,图书馆和部分读者都没有权利限制另一部分公民进入。”

公共图书馆面向全民开放或考验其管理水平

公共图书馆的开放、包容程度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有专家在新华每日电讯发文称,公共图书馆无论是对乞丐的“来者不拒”,还是对“熊孩子”的包容,都考验图书馆应怎样对公众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与短时间内难以提高的公共素养的矛盾,关键在于图书馆管理水平如何。否则即使实现对所有读者开放,却引来其他读者的“不满”评价,不止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公共产品发挥作用的效率也会降低。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范并思认为,图书馆面向公众开放应倡导社会包容,公共图书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可以在管理时劝导读者的不良习惯。

浙江大学教授李超平对此表示认同:“图书馆还应完善相关政策规章,从制度建设上加强管理,与此同时唤醒民众的公德意识。”

此外,有专家表示,图书馆由公共财政支撑,担负传播文化知识、对公众进行终身教育的重要职责,免费享受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资源,是每个人的基本文化权益,图书馆可考虑设置专门的儿童服务区或“亲子阅读区”方便未成年人入馆读书。如果接到其他读者投诉乞丐影响阅读时,可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换座位,保证每个人享有图书馆的公共资源。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公益性 成都市图书馆 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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