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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维忠评《红楼》后40回黛玉之死:篡改曹雪芹原意

2012年08月24日 09:20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丁维忠

丁维忠

●我们肯定和赞扬程高本后40回所写黛玉之死,只是从艺术技巧的角度,析释那么多读者为之倾倒和落泪的原因。

●遗憾的是,当从前80回的预伏和脂评的提示中了解到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原有的结局,我们发现后40回的黛玉之死写得再好,其思想内核其实与前80回完全“脱筍”。

现行《红楼梦》的后40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续,而是程伟元、高鹗拼凑的伪续,世称程高本后40回。它所写的黛玉之死——“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历来受到相当多评红家的推崇和高度评价:说它出色地完成了宝黛爱情的悲剧结局;说《红楼梦》得以流传,全靠后40回,而后40回的成功,又主要靠黛玉之死的动人描写;它是《红楼梦》的“第一功劳”;甚至说后40回也是曹雪芹的“原稿”,也是“经典”,至少包含芹著“原稿”的成分;更甚至说后40回比前80回写得更好,后40回才是曹雪芹写的,前80回是后人的“伪造”……这类评论虽有等差之别,但都是须得商榷的。

从艺术技巧而论,后40回的黛玉之死,写得确是感人的:大喜与大悲的强烈对比、强化黛玉的孤苦无助、突出黛玉的坚贞圣洁。我们肯定和赞扬后40回所写黛玉之死,只是从艺术技巧的角度,析释那么多读者为之倾倒和落泪的原因。但是必须注意:既然后40回是作为《红楼梦》的续书推出的,那么衡量它的基本标准,以及对它的主要的、根本的要求,当然应是在思想内容上必须与曹雪芹的前80回真正“接筍”。

然而遗憾的是,当我们从前80回的预伏和脂评的提示中了解到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原有的结局,我们发现后40回的黛玉之死写得再好,其思想内核其实是与前80回完全“脱筍”——这个“黛玉”之死有两个原则性的背悖:

一是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这个“黛玉”一把火把她对宝玉的“情”彻底烧“断”了,完全烧没了。

二是 “紫鹃早已知他(黛玉)是恨宝玉”;凤姐说:“他倒不怨我,他临死咬牙切齿倒恨着宝玉呢”!由此可见,黛玉临终时“直声叫道”的潜台词只能是“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一派怨恨之声。

就这样,一个“断”字把“情”全部斩断、掐灭,一个“恨”字又把爱变成了“恨”,而正是这关键性的两个字眼,从根本上篡改了曹雪芹的原著原意!让我们从四个方面看看原著是怎样写的:

一、宝、黛不是一般的恋人,而是“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下凡。绛珠下凡的唯一的目的、任务很明确:因为她全仗神瑛的“甘露灌溉”才“始得久延岁月”,因此她要用“一生所有的眼泪”,酬报神瑛的“甘露之惠”“灌溉之德”或“灌溉之情”。

二、脂砚斋、畸笏叟是读到过曹雪芹的原续后30回佚稿的,脂砚负责“誊清”原稿,边誊抄、边评批;畸笏负责“对清”,边校对、边评批,并且他俩已抄、校、评完了全书的“末回《情榜》”。因此,他俩关于曹雪芹佚稿的批注或提示是可靠的。王府本第3回有一条十分重要的回末总评,应是脂砚或畸笏所批,它清楚记录了芹著名佚稿中黛玉之死的原貌:

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夭亡)而落,为惜(痛惜!)其石而落(宝玉乃“补天石头”“神瑛侍者”转世,“瑛”:“美石也”,贾宝玉即“假宝玉、真石头”之意,故宝玉又称“石兄”),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即贾宝玉)。其人不自惜(宝玉确实并不“自惜”,他为金钏、琪官等“这些人死了也情愿的!”黛玉临终时,他更为了柳湘莲的“强梁”案而落难:离府逃祸,旋又被押“狱神庙”,可谓“不自惜”到了极点!),而知己(注意:黛玉至死也是宝玉的“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黛玉不是“怨恨”宝玉,而是至死“痛惜”宝玉!)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注意:她再苦再悲也绝无丝毫“怨恨”,而是痛惜、忧心、深爱宝玉之泪),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亦即求爱而得爱有何恨?她渴求宝玉之爱,而已得到了宝玉之爱,还有什么怨恨呢?绛珠完成了“以泪还情”的“前缘”,她死而无憾,含笑九泉。黛玉是很坚强的,作者特用“芙蓉花”又名“拒霜花”喻她,“除了她,别人不配作芙蓉”!第63回)

这一脂批把芹著原续的黛玉之死、之情、之泪、之心及其原因(“痛惜”“知己”“得爱”),记述得何等清晰、具体!拿它一对照,即可见出程高本后40回的“断情”“怨恨”的黛玉之死,对于芹著原续是做了怎样的翻案文章!

三、脂评于己卯本第19回双行夹批曰:“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这“情不情”“情情”实是高度地概括了宝、黛的一生特点及其基本的性格特征。

就宝、黛的基本性格特征而言:(一)脂评批注:宝玉“天生一段痴情,所谓情不情也”;“写黛玉又胜宝玉十倍痴情。”可知这“情不情”和“情情”,都是“痴情”之意,两人都是“情痴情种”。(二)脂评又批注:“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之物),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而黛玉:她夜晚叫不开怡红院的门,又气又悲而吟《葬花诗》,但次日又把对宝玉的怨气“忘在九霄云外”等等,脂评批曰:“情情衷肠!”“情情,未来面目也。”可知这个“情情”是“用情于有情之人(专指宝玉)”之意。

就宝、黛的一生特点或总结而言,脂评也作了第三种很好的批注:脂评曰:宝玉“多情而(终于)不情之案”。这个“情不情”是指宝玉一生始于“情”而终于“不情”。但这个“不情”绝非“断情”“无情”,而是“悟情”=终于省悟了“情”之悲剧性,亦即脂评所谓宝玉“始于情,终于悟者”。

脂评的这个“情不情”的解析,是完全符合曹雪芹对宝玉的结局的安排和预伏的:宝玉“神游太虚境”时,警幻仙姑用判词、曲子等启发他认识女儿们的悲剧命运,但“痴儿竟尚未悟”!直到他亲闻亲睹了一个个女儿的悲惨结局,最后“痴儿”才终于“悟了”而“悬崖撒手”、出家离尘。因此把这个“情不情”理解为宝玉的一生是“始于情而终于不情(悟情)”,确是符合芹著原意的。

据此,与宝玉的“情不情”相对应,黛玉的“情情”则是“始于情而终于情”。她与宝玉不同,黛玉这个人物形象的任务不是“悟情”,而是“还情”,绛珠仙子下凡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偿还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灌溉之情”。因此当她一旦完成了“以泪还情”的使命,她的生命也就可以结束了。因此她的“情情”=“始于情而终于情”,正是高度概括了她为情而生、为情而死,情始、情终的一生,是完全符合曹雪芹预设的绛珠下凡神话,和前文脂评关于绛珠——黛玉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的批注的。

而程高本后40回的黛玉,竟然把“十倍痴情”彻底“焚断”;把“用情于有情之人(宝玉)”,篡改成“怨恨于有情之人”;把“始于情而终于情”,篡改成“始于情而终于恨”“始于还情而终于断情”!这样的篡改,就把曹雪芹赋予黛玉的本质规定性和一生定评——“情情”的本来面目从根本上颠覆了!

四、靖藏本第79回有一眉批曰:“观此《芙蓉诔》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可见在芹著后30回佚稿,“黛玉逝后”还有《证前缘》一回书。“前缘”又称“情缘”,靖藏本第67回有一批曰:“(青)埂峰时证了情缘,仍不出(甄)士隐梦中……”可见“前缘”“情缘”是指“士隐梦中”宝、黛俩的生前因缘、前世情缘,亦即神瑛的“甘露之惠”“灌溉之情”和绛珠的“以泪还情”“以情报德”。宝玉则进一步“复还本质”,还原为“补天石头”,最后才回到“青埂峰证了情缘”。

所谓“证前缘”之“证”,佛家语,即“证果”。但宝黛“证”的“前缘”不是修炼成佛,而是还原为他俩的前身:神瑛和绛珠。因此这个“证”亦可通俗地理解为确证、应证、验证前身。即是说:“黛玉逝后”和宝玉“悬崖撒手”后,他俩是要回到“太虚幻境”去“消号”,还原为神瑛、绛珠的,为的是验证他俩确已完成了前身的“情缘”;而绛珠则应征了她确已践诺了“以泪还情”“以情报德”的前世誓言或“情缘”。因此这《证前缘》一回,乃是芹著原续所写宝黛爱情的最后真正作结的一幕,是以神话始、神话终的一幕,首尾呼应的动人的一幕!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对照了芹著关于宝黛爱情的原意原貌,和程高本后40回的黛玉之死对芹著原意的篡改、颠覆。同时也说明了:(一)芹著原续后30回尽管已全部“迷失”,但从前80回的预伏和脂评的有关记述、提示,我们仍能了解到佚稿的诸多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芹续后30回又可以说并没有完全“迷失”,这是《红楼梦》探佚学的基础。(二)衡量《红楼梦》续书的标准:写得好不好与续得对不对是两个概念。艺术技巧虽好,情节内容续得不对甚或歪曲,无疑仍应从根本上加以否定,因为它必然误导读者,曲解《红楼梦》!

[责任编辑:胡涛] 标签:后40回 黛玉之死 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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