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新词语”中竟包括“EMBA”
近些年来,汉语中使用英语缩略语已成为一种时髦。五花八门的英语缩略语不加任何注释,便理直气壮地频频出现在各类报章杂志和电视节目中,大有泛滥成灾之势。我是科班外语出身,坦白地说,大部分看不懂也听不懂。
最近我读到一篇千字文,其中英语缩略语用了八个。我请教一位美国教授,他认识一半,并说其余的他回国查阅字典后再告诉我。
我平时读报刊时有意记下了许多这类缩略语,这里不妨列举一部分以飨读者。例如:“SDMA的时代已经到来”、“尿液中WBC增多”、“营养素要达到RDA标准的1/3”、“DIY主义”、“DM理论”、“DINK家庭”、“FLY一族”、“IT行业”、“SOHO一族”、“男篮:中国VS美国”、“VIP卡”、“三A革命”、“三B广告法则”、“3G系统”、“4S店”、“CBD”、“GDP”、“GNP”、“CPI”、“CBO”、“CEO”,等等,给人的感觉是故弄玄虚。特别是去年媒体广泛报道有关特仑苏牛奶违法使用OMP添加剂的食用安全性问题,六部委的专家们审查后认为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但未给出OMP的中文译名和成分,老百姓仍是雾里看花,又怎样令老百姓完全信服这一结论。
还有一个情况令人费解,教育部2007年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列出的2006年度171条“汉语新词语”中,竟然包括“EMBA”外语缩略语。我相信这只是国家语委专家们的一时疏忽,他们不可能将外语缩略语也视为“汉语新词语”,因为教育部对待汉语中使用外语缩略语并不赞同。去年年初,教育部指出,全国的上星电视频道中有四成的台标书写不规范,需要修改;特别指出,央视CCTV1至CCTV12等频道完全使用英文是不规范的。教育部指出央视等台的台标不规范,是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用字和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毫无疑问,央视等台应当遵守。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央视的外语台的台标用CCTV,可考虑将汉语“中国央视”作为副标题;央视的汉语台的台标用“中国央视”,可考虑将CCTV作为副标题。
为了查阅媒体上常用的英语缩略语,我特意买了一本沈孟璎主编的《实用字母词词典》。我就想着,汉语中干吗要用外语缩略语,这不是故意给读者找麻烦吗?“VIP卡”直接说成“贵宾卡”不是更好吗?“中国VS美国”直接说成“中国对美国”使人人都懂不是更好吗?其实,上述英语缩略语都应该用汉语说。例如:“尿液中白血球(WBC)增多”、“营养素要达到日最佳定额量(RDA)标准的三分之一”、“自己动手做(DIY)主义”、“决策(DM)理论”、“丁克(DINK,双收入、无子女)家庭”、“信息技术(IT)行业”、“在家上班(SOHO)一族”、“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NP)”、“消费品物价指数(CPI)”、“首席执行官(CEO)”,等等。
吸收外来语的适宜路径
沈孟璎主编的《实用字母词词典》是2002年出版的,其中西文字母缩略语有208页。最近在互联网上还看到一本《汉语字母词词典》,收集字母词2600余条,共332页。以目前汉语中滥用英语缩略语的态势来看,再过几年大概能编辑出版一本500页的汉语字母词词典。我并不推崇沈孟璎等专家学者编著字母词词典以推广字母词在汉语中的应用的初衷,更不祈望以后有人再编一本篇幅更大的字母词词典;但我认为应当感谢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因为它警示我们:汉语正在受到英语缩略语的严重污染。如果听之任之,不加以有效控制和制止,长此以往,传承了数千年的瑰丽的汉语语言文字必将成为中西结合的不伦不类的混血儿。
我并不是绝对地反对汉语中的字母词,因为有些字母词在汉语中已是既成事实,例如维生素A、B、C、D,A股、B股等,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已经收录了近40个字母词。不过我们今后应当禁止擅自生造字母词,同时,尽量避免将外语字母词引入汉语中。当然,我并不反对在一些非正式的讨论会上或非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在听众或读者都能理解的情况下使用个别外语缩略语,以节省时间或篇幅,但该缩略语第一次出现时一定要说明其汉语含义。如果是在正式的学术会议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则不要随意使用外语缩略语或外语词汇。
遇上需要介绍反映新事物或新概念的外语新名词时,首先要将它汉化。有人认为汉语中直接使用外语缩略语或外语词汇可以丰富祖国的语言,殊不知这样做有损汉语的纯洁,使汉语变得不伦不类。只有将它们汉化才便于汉语吸收。一种方法是译音,例如pump开始译为“帮浦”,现译为“泵”,完全汉化了。
另一种方法是意译,例如laser初译“莱塞”,后来钱学森先生将它意译为“激光”,表明是粒子受光或电的激发而发出的光,这个词也完全汉化了。
第三种方法是意译和音译相结合,例如NewZealand译为“新西兰”。同样,西方语言也吸收汉语词汇,例如英语中的kungfu来自汉语的“功夫”,kowtow来自汉语的“磕头”,英语并不是直接吸收汉字,而是采取音译将其西化。有一个有趣的词是typhoon,它是汉语“大风”的音译。“大风”系指发生在太平洋西部海洋的剧烈风暴,在我国南部的方言中“大风”念作“daifeng”,英语将其音译成typhoon。后者又被汉语吸收,音译成为一个专业术语,简称为“台风”。这种语言文字的交流丰富了各自的语汇,是应该提倡的。不过吸收外来语一定要符合汉语的特点和规律,否则就会破坏汉语的纯正和美丽。再则,汉语中已有相对应词汇的就不要再吸收外来语,有人非得把film(胶卷)译成“菲林”,把cheese(奶酪)译成“芝丝”或“吉丝”,把shampoo(洗发剂)译成“香波”,这不但没有丰富汉语的词汇,相反地,造成汉语词汇的累赘,增加学习汉语的困难。
应当成为语言强国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的“根”。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就很难成其为一个民族。俗话说“欲灭其国,必先灭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许多历史事实证实了这一点。当前世界经济正在逐步实现全球化,“经济国界”日渐淡化,“文化国界”愈益显得重要。许多大国都在有计划地实施各自语言文化的战略,扩大语言文化的国际影响。我很赞同教育部李宇明先生的观点,“我国不仅要成为经济强国,而且也应当成为语言强国。”
2000年我国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提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该法贯彻不力,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汉字伴随着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一同流传下来,是当今世界唯一不间断的文明见证和最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引以为自豪。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与健康,义不容辞。在这方面,法国的做法值得借鉴:法国有关部门力避外来文化的入侵;用严厉的罚款对街头滥用外语词汇的广告进行制裁;法律规定所有法语新词及其解释都必须经过法兰西学院通过,并在政府公报上发表后才能被认可和使用。
大众传媒掌握着当今社会语言的导向,在向大众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向社会宣传语言规范。大众传媒有责任带头执行和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汉语语言文字规范、丰富和健康发展。□
文/刘华秋
(作者为原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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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华秋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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