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过年危害不容小视
2010年02月08日 08:00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年关一到,有一种声音喧嚣尘上——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那种急切的心情别人似乎很难体会,征女友的人一个比一个牛叉叉,连喊带叫,大做广告不论,租金还水涨船高,谁也不甘下风。笔者上网,连续看到两条与此相关的新闻:在北京打工的洛阳籍一大龄青年的弟弟,为春节团圆时能让父母高兴,竟在网上发帖,以日薪300元的开价为其哥哥征女友(见5日中国新闻网);无独有偶,武汉一名小伙在青山红钢城举出“租女朋友回家过年”小广告,决定租个女朋友回江西老家四五天,并愿意每天支付1000元的酬劳。(1月5日《楚天金报》)

按理说,这件事没啥大不了的,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爱咋咋的,别人无权干涉,更不便评说。可是,咀嚼再三,越品越不是个滋味。租女友过年,其实并不新鲜,若干年前就有了这个天才发明,为了了却所谓父母的心愿,花钱雇个小女子陪伴左右,一来骗过了父母亲戚,二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理,这种交易看似公平,实则隐藏着隐患,我看有点悬。

不是笔者怀揣小人之心,租女友回家过年,危害性不容小视,其一,女人不是商品,花钱租用有身份性别歧视之嫌;其二,某些以此营生的小姐很可能利用这种机会卖淫,披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其三,果真有女人愿意出租自己,由于无正规的租用合同,租金能否兑现不论,甚至还有安全之忧,谁能保证其身体不受到侵犯,现在这么开放,与“男友”回家过年,有过分举止没有人会保护所谓的“女友”。

由是观之,对于租女友过年,我觉得有必要加强管理,有关部门不要等到出了大纰漏才出面制止。在男女恋爱问题上,我们提倡的是真诚相爱,制造虚假的爱情,既充满了铜臭,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又容易由此引发祸端,这种自导自演的“真情”我永远不懂。如果过年有带女友回家的必要,早就应该做好准备,我就不信有经济实力租女友,就没有时间与金钱找个真正的女友。而我更想说的是,女人要懂得自强与自尊,不要被租金蒙蔽了双眼,糊糊涂涂地跟着“男友”回家过年,否则很可能羊入虎口,自讨苦吃。(李忠卿 原标题:租“女友”过年,你的真情我永远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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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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