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考虑到曹操墓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更多舆论观点将矛头指向地方政府进行曹操墓发掘背后的商业逻辑,称曹操墓开发的背后是政绩工程、利益驱动、活人赚死人的钱、又一个周老虎。
“商业开发和文物保护并非对立,都是文保工作中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具备系统科学开发规划的文保项目,才符合现代人文主义的要求,才是现代意义上完整的文保规划。”裴钰告诉记者。
在我国目前的文物保护投入体制下,对于文物工程的开发规划更显迫切和必要。裴钰给出的例子是,甘肃省有各种不可移动文物13284处,其中国家保护单位22处,省级保护单位446处,市县保护单位2950处,合计各种保护单位3418处。但该省每年固定的文物保护经费只有100万元,平均每处292.5元,杯水车薪,文物保护与管理难以为继。
与甘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成吉思汗陵(下称成陵),到2007年,成陵旅游区开发和陵园保护、修缮、建设的总投入已经达到7.8亿元,成陵占地面积由1.5平方公里增加到10平方公里,控制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其中陵园占地面积比开发前增加了一倍;文物古迹的修缮陆续圆满完成,文物景点由开发前的14处增加到27处。
成陵在2001年开发,当年农牧民人均收入只有2500元,成陵开发6年后,即2007年,当地农牧民收入已经达到6287元,增长了151%。
“没有产业开发输血式的支撑,成陵的文保不可能做得这么好。帝王陵墓商业开发所释放的民生效益之巨,可见一斑。”裴钰说。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有一个判断:“(文保)工作需要大量手段,而列为保护对象的财产的所在国却不具备充足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力。”在裴钰看来,这个判断符合我国文保的现状,我国是文明古国,也是第三世界国家,仅仅凭借国家财政不足以支撑整个文保工作。(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严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