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视“上榜”到李开复“出走”谷歌中国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内忧外患之后,再次陷入侵权案而保持沉默。
短短5年间,谷歌数字图书馆将世界各地各领域著作权人的近千万部图书收入囊中,形成了数字图书领域的领先优势;面临诉讼,却提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和解方案。
10月14日,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张抗抗向媒体表示,谷歌建立的数字图书馆中,有自己的几十部作品,且在扫描收录前并未通知自己。
她对谷歌的这一计划表示吃惊和愤怒,并称:“谷歌全球化的数字图书馆,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尽管文化资源共享,但前提应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即在保护个人权益、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
“谷歌发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08年底,谷歌数字图书馆已有图书800万部,今年年底预计达到1000万部。这么大的信息量,我们很难一一查实。”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说。
利益之争:数字化图书市场
我们知道传统的印刷媒体正日益受到来自电子阅读的强烈挑战,而这也折射出数字化图书市场所蕴含的巨大市场。律师杨立表示,谷歌侵权案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出版社和出版人的利益,它将关系到谁来主宰未来的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谁来掌控全世界范围内巨大的文化资源。
“谷歌数字图书馆所产生的版权问题,是在我们预料之中的。”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教授说,早在1999年,中国国家图书馆已经开始开发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业内当时已经预见到,数字图书馆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内的数字图书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
如果严格按照先授权后使用的交易模式,高昂的交易成本,阻碍了大量交易的进行;但如果不按传统模式,就有可能遭遇侵权诉讼官司,面临巨额赔偿。
“我们的数字图书产业发展了十年,最有名的超星、方正Apabi等,也只有三四十万册的容量,这跟谷歌上千万册的数字图书馆相比,形不成任何竞争优势。”张洪波告诉记者。
对此,张平教授认为,从产业发展角度看,她反对与谷歌和解,因为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庞大势力一旦形成,将对我国的数字图书产业产生强大的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说,“谷歌案是一记警钟,让业界不得不思考中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如何发展和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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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亚星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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