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强:网络作协可否学城管联席的生存方式
2009年08月28日 08:44 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有两条新闻,放在一起读比较有趣。说有趣,因为这两条新闻都挺“乌龙”。

一条是,近日有人筹备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不到一个月,已有500多名网络写手、网络作家申请加入。(8月26日《华西都市报》)

另一条是,江苏城管队员赵阳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为由,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为非法组织。(8月26日《新京报》)

“中国网络作家协会”发起人之一谷未黄其实也是中国作协会员,虽然他们表示只是把“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看作是当今作协系统的一个补充,但又公开宣扬其创办初衷是因为“传统作协职能在退化,已不适应时代发展了”——对中国作协来说,这就是“窝里反”啊。更有趣的地方还在于,根据国家社团登记的有关法规,中国作协“恰巧”是民政部授权的全国性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网络作家协会”若想获批首先得经过它。乌龙吧!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最终被一个城管队员给举报了,自然更是“乌龙”。不过,这个举报不会有什么结果。首先,用据自称为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的话说,社会上的质疑早就有,如果是个“非法组织”,也早该被依法取缔了,否则有关部门就有失职之嫌,这是基于常识的判断推理。从法理上来说,“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而承办这个联席会议的是罗亚蒙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公司,当然不能也是社团组织。因此,对这个联席会议,应当关注的是:缴费的成员、单位是以何名目交的会务费,是否符合财政支出法规;承办会议的公司有没有依法纳税,有没有经过招投标之类的正当程序。

其实,“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的会员们大概更愿意成立个社团组织,脱下让人望而生畏的城管“制服”,换上社会团体的“休闲装”,改善城管形象不说,也方便集体发声。但是,他们会遇到和“中国网络作家协会”类似的问题,成立“全国城管(执法)协会”也要有个业务主管单位。可惜,至今并没有个国家城管部。所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倒真是个“创新”模式,它绕过了社团审批的繁琐环节,无其名有其实。湖南湘潭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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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强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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