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即引起了广泛争论:《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 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提”;“唇”字的厂字头由半包围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亲” “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捺”。(《天府早报》8月19日)
某网站就此进行的相关调查中,多达87.14%的网友表示明确反对。如此一边倒的意见反馈,恐怕出乎国家语委的意料。一个据闻“历时八年”、“经过专家全盘考虑、反复研究才得以出台”的局部性汉字“技术改良”方案,因何如此不受欢迎?
专家信任危机当然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在公众的权利意识高涨的语境下,精英化的垄断性阐释(及其结论)正遭遇越来越频繁的大众“抵抗”,而部分社会行业领域出现的专家为特定利益群体代言的逐利倾向,则让这一信任危机经常处于紧绷状态。更何况,与某些具有特定专业知识门槛的行业领域不同,汉语言文化属于基础性知识类别,加之其天然的大众属性、民族属性,其引起大范围、激烈的民间情绪反弹,实为必然。
而44个“整形”汉字背后,其实还透射着有关文化阐释权、文化话语权之争。不无巧合的是,纵观汉字的衍变发展过程,同样可以看到这一布迪厄所说的文化权力动力学的推动作用。
从文字学的角度看,汉字千年演变的逻辑结果,最突出的表象便是由繁至简的结构简化史。从甲骨文、金文演变为篆书,继而变为隶书、楷书,总体发展趋势便是由繁到简。这一简化过程,恰好伴随着文化权力、文化话语权由小众垄断直至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秩序结构调整。到目前为止,公认较早成型的简体字,出现于南北朝时期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开始普遍使用。值得一提的是,简体字最早被称为“俗”体字。显而易见,彼时,它背负着文化精英主义相对偏激和自负的价值嘲讽。但文化的生命力一旦走向自由释放之路,其历史归宿往往出人意料。简体渐渐取代了繁体、“俗”最终击败了雅,并占据了大众文化市场的主流。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文化以外的因素在发挥影响,比如特定时段国家政治权力的介入推动等。事实上,恰是由此导致的汉字文化自然演变的非彻底性、非纯粹性,为日后汉字文化的简繁之争埋下了伏笔。
在布迪厄看来,文化趣味的区隔(如高雅/通俗、深刻/肤浅等)实际上反映着一种文化权力关系。透过汉字文化,同样也能看到它的现实表现。在许多繁体字的拥趸眼里,繁体字更接近它的造字精神本源,更能传神达意,同样,也更有文化内涵和文化张力;至于实用性、可操作性则被其置于次要位置。这一纯艺术化倾向,必然面临可行性质疑:文字的主要功能,究竟是负载信息的符号工具、交流工具,还是文化信仰和艺术表现对象?芭蕾舞姿美轮美奂,但能苛求所有人都踩着它的韵律出行吗?
一个颇有趣的现象是:在很多文化领域,文化精英主义“高雅”“深刻”云云的诉求路径,往往对应的是内容结构上的复杂化包装。繁体字是一例,新诗创作中的去“口语化”、朦胧晦涩化倾向亦如是。形式上的繁复庞杂是否必然意味内涵意义上的高雅深刻?想必不言自明。
如同其他社会领域的相关游戏规则,关于文化阐释权、文化话语权的公开博弈其实不乏积极意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一博弈过程呈现最真实的主流文化诉求、还原最具广泛代表性的文化生态,而非精英思维、文化垄断下的闭门造车或自我中心主义的文化技术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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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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