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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枫:将人民的身体斩首,对国王意味着什么?


来源:凤凰文化

“国王的两个身体”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法学家创制的概念:国王有一个“自然之体”,他个体的肉身,可生病、会疲弱、可朽坏;同时,国王另有一个“政治之体”,永远存续、不可朽坏。

编者按:“国王的两个身体”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法学家创制的概念:国王有一个“自然之体”,他个体的肉身,可生病、会疲弱、可朽坏;同时,国王另有一个“政治之体”,永远存续、不可朽坏。

然而,政治体世俗化的下发展历史塑造了超越时间的“祖国”和“人民”这样的观念,并自然地引向这个身体的“头”,即国王的永久性问题。这个问题是古今政治体的根本问题。

《国王的两个身体》一经出版,就奠定了经典学术著作的地位。这本六十年前出版的历史书,到今天仍值得我们好好阅读。

以下是刘小枫教授亲自撰写的导读文章,讲解这部中世纪历史研究中蕴含着的政治史学与政治哲学问题——这些问题依然、甚至愈演愈烈地困扰着我们。

恩内斯特·康托洛维茨

不死的国王身体

《国王的两个身体》为何籍籍无名长达近20年,又为何突然之间走红,学界不免会出现种种解释。

法国学界有人给出这样的解释:1960年代崛起的年鉴学派势力太大,《国王的两个身体》属于观念史论著,方法老派,无人问津并不奇怪。德语学界的情形也相差无几:韦伯的社会学理论影响太大,自1930年代起,就支配着学界的问题意识乃至研究方法,没谁关心中世纪晚期的观念史问题。何况,康托洛维茨所谈论的国王身体,早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

这番解释固然没错,却未必周全,因为它不能解释,为何偏偏在1980年代以来,康托洛维茨越来越红。在笔者看来,《国王的两个身体》面世后遭遇冷落,实际原因是当时英美学界正在兴起一股激进民主思潮,出现了强势的所谓“思想史的民主化形式”。

在这样的学术思想气候中,康托洛维茨谈论国王的身体,不仅堪称老朽,而且政治不正确。剑桥学派史学在1960年代的激进民主运动中登上学术舞台,并在1970年代中后期大显身手,随即吸引了广泛的学界目光。1981年,法国著名思想史家戈歇(Marcel Gauchet)连续发表两篇文章,解读《国王的两个身体》,明显是在借康托洛维茨之作,回应激进民主的政治史学。

戈歇以研究贡斯当和托克维尔闻名学坛,同时也是法国文化思想界抵御激进思想的中坚人物。他大声疾呼,拉康、福柯、德里达谋杀了法兰西文明精神,振聋发聩,我们迄今没听见,还以为法国后现代思想会让中国文明精神发扬光大。

康托洛维茨在1980年代末开始逐渐走红,未必不可理解为,激进民主的政治史学开始遭遇反弹。毕竟,剑桥学派史学与康托洛维茨史学的研究领域多有重叠,问题意识却截然对立。

查理一世受审

法国大革命两百周年之际,《国王的两个身体》的法意德译本纷纷面世,绝非偶然。法国革命起初建立的是君主立宪政体,这意味着,国家这个身体的“头型”换了,但“头”还在。普鲁士和奥地利两个君主国联手干预法国政局时,路易十六王后泄露军事机密,致使普奥联军击溃法军,攻入法国本土。

1792年7月,立法议会宣布,国家进入危急状态;8月,共和党人发动市民起义,占领杜伊勒里宫,拘禁国王和王后,宣布推翻立宪派政权。共和党人中的温和派(吉伦特派)掌握政权后,迫使立法会议废除君主立宪制,改行共和制,共和党人中的激进派(山岳派)则还要求处死国王。9月,法国军队和各地组织的义勇军在瓦尔米一役击溃普奥联军,为法兰西共和国(史称第一共和)奠立了基础。

10月,法国军队已经将普奥联军赶出国境,还间接控制了意大利半岛和莱茵河以西。一百年来,法国从未取得过如此胜利。1793年元月21日,国民公会在一片胜利声中以叛国罪判处国王及王后死刑,路易十六身首分离。随之,保王党人与革命党人爆发激战,国家即将陷入分裂。

人民主权的国家这个身体可以没有“头”吗?拿破仑铁腕平定内乱证明,人民的国家作为一个身体,仍然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头”,否则只会瘫倒在地。

共和革命党人掌控的国民公会以法律程序方式处死国王,从世界史的意义上讲,是在确认一百多年前英国共和革命弑君的正当性。按19世纪初的自由主义史学家基佐的说法:法国革命不仅给英国革命“增添了鲜明光彩”,甚至应该说,没有法国革命,“就无法彻底理解”英国革命。

查理一世

1649年元月20日,处于内战状态中的英格兰残余议会设立法庭,审判国王查理一世。一周后,法庭宣判“查理·斯图亚特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及国家的敌人,应予斩首”。随后,查理一世在白厅街被当众斩首。世界历史上被推翻的王权不计其数,英国的共和革命以法律程序合法地判处国王死刑,有史以来还是第一次。

学习政治史以及政治思想史的人会觉得,这一事件的历史含义值得深思。激进共和主义者则会通过写通俗文学式的史书说,这一历史事件是值得人们“一同分享和欣赏的人权历史上那个翻天覆地的时代带来的激动,所有欧洲人对社会阶层地位以及‘君权神授’的假设,都被一个概念粉碎,那便是:‘权力应该属于人民,并由人民的代表去行使’”。

在政治思想史家沃格林看来,英属美洲殖民地十三州的“独立”革命,先于法国革命确认英国共和革命的正当性。《独立宣言》控告英王的法理依据,与英格兰下议院控告国王的理由如出一辙:国王身上仅有“有限的权力”,其职责是确保人民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让渡的权利”;一旦国王的有限权力损害了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权利弑君。

与基佐不同,沃格林还看到,英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对国王提出指控有一个根本差异:英国的共和革命人士设立高等法院来裁决对国王的指控,美洲殖民地的共和人士则把对英王的指控直接提交“人类的意见”(the opinions of mankind)裁决。

 “人类”是谁?“人类”既可等同于自然天地,也可等同于上帝。这一差异表明,英国共和革命之后的一百年里,基于人民主权的共和理论高歌猛进,占领了舆论制高点,《独立宣言》废黜宗主王权的控告,已经无需再由高等法院之类的人间机关来裁决。

由此来看,法国革命党人中的温和派依循法律程序审理对国王的指控,无异于一种历史倒退。法国国民公会审判路易十六期间,罗伯斯庇尔两次发表演说,他的观点让我们看到,沃格林所言不虚。罗伯斯庇尔向来主张废除死刑,在他看来,死刑“极端不公正”,“社会无权规定死刑”,何况,死刑有违“自由民族的善良风习”云云。既然如此,罗伯斯庇尔为何极力主张处死国王?在他看来,道理很简单:死刑属于刑事犯罪,国王路易十六犯的则是叛国和反人民的政治罪,岂可同日而语。

处决路易十四

罗伯斯庇尔在国民公会演讲时振振有词地说,将“我们当中因某种恶习或情欲而违反法律的人”判处死刑,极不人道,处死国王则天经地义。

路易不是被告人。你们不是法官;你们是政治家,是国民的代表……从前路易是国王,而现在建立了共和国。单是这句话,就能解决你们所研究的臭名昭著的问题。路易由于自己的罪行被迫退位;路易宣布法国人民是造反,为了惩罚人民,他呼吁自己同类的暴君使用武力。可是,胜利和人民认定了,叛徒就是路易本人。

由此可见,路易不能受审判,因为他已被定了罪,不然共和国就没有理由存在。建议不管怎样也要把路易十六交付审判,意味着倒退到君主立宪的专制制度。这是反革命的思想,因为它使革命本身成了有争议的问题。……人民审判不同于法庭审判:他们不下判决,他们像闪电一样予以打击;他们不裁判国王,他们把国王化为乌有。

罗伯斯庇尔的激进共和主义观点自有其理:共和国的合法性已经取代了国王的合法性,或者说,人民主权原则已经取代了王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法理依据,来自人民的“政治美德”,剑桥学派史学张扬的正是这种罗伯斯庇尔式的共和主义美德。20世纪的人们遗忘了这种公民参与式的“政治美德”,让剑桥诸君深感焦虑。

他们通过政治思想史宣扬“公民共和主义”,积极发掘其直接民主的思想意涵,不外乎要进一步教育人民群众:共和国作为人民的身体不应该再有“国王”这个“头”。由此可以理解,剑桥学派史学为何特别关注两个历史时期的政治思想。首先是文艺复兴时期至英国共和革命之前的反王权论,按照这种理论,君王无不是“暴君”。

其次是在“1649年弑君和英国正式宣布为‘共和国和自由国家’之后”的革命时期,发展起来的共和派自由国家论,据斯金纳说,这种“古典共和主义”的人民主权论,经斯宾诺莎和卢梭的发展,直接影响了美国的独立革命。

剑桥学派史学致力于给人们灌输激进共和主义的思想谱系,康托洛维茨的《国王的两个身体》展示了另一种共和主义思想,难免会影响剑桥史学的宣传效力。不过,这本书并非面向知识大众说话,因为,它促使还愿意独立思考的少数人思考所谓“政治神学”问题,知识大众不会思考这类问题。

康托洛维茨让人们看到,15世纪的英格兰法学家们关于王权的描述,无不采用基督教神学词汇,这表明当时的王权论是一种“王权神学”,尽管它论证的是世俗君主的权力。康托洛维茨由此展开史学追溯,力图展示这种所谓的“国王—基督论”(Kings-Christology)并非英格兰法学家们的发明,而是12至13世纪在欧洲大陆已经非常流行的“王权神学”的延续。

对观剑桥学派和康托洛维茨讲的近代欧洲思想史故事,人们会发现,尽管两者所关注的史学对象涉及相同的历史事件,但着眼点截然不同,甚至对同一个历史人物的看法,也截然不同。举例来说,《国王的两个身体》提到的第一个史学例证,是15世纪的英格兰法律人福特斯库(John Fortescue,1395-1477),在波考克的《马基雅维利时刻》中,此人同样是第一个史学例证,但却是反面人物。

法国大革命时期宣传画

相同的史例,在不同的政治思想史家手里,会引出完全不同的思想史问题。因此,我们值得关注,史家用史料来说明什么,而非仅仅看,他们用了什么史料,或用了多少史料。通过分析都铎王朝时期法律家们的王权论修辞,康托洛维茨以大量历史文献表明,当时关于王权的流行观念、思想潮流和政治习语,无不带有基督教神学语汇的印记:

令人震惊的是,英国法学家(主要在无意识而非有意识的情况下)将当时的神学定义用于界定王权性质时所体现出来的忠实程度。就其本身而言,将各种定义从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从神学转到法律,倒丝毫不令人惊奇,甚至都不值得注意。对等交换的方法——运用神学概念对国家作定义——已经运用了数个世纪,就好像反过来的情形,在基督教发展早期,罗马帝国的政治词汇和帝国的礼仪被用于满足教会的需要。(《两个身体》,页19)

都铎王朝的法律家们搞的《王权至尊法案》(Act of Supremacy),自觉挪用界定教宗权力的概念来支持国王的权力,有可能是一时的政治修辞手段,但法学家将教会论词汇用于世俗目的,则肯定是一种思想习惯。康托洛维茨由此提出,他的史学要尝试一种历史的“宪制语义学”(constitutional semantics)研究。

剑桥学派也主张,政治思想史应该是一种基于历史语境的“历史语义学”(historical semantics),要求思想史关注流行观念、思想潮流和独特习语,并以此为由,抨击“观念史”式的政治思想史。

由此看来,1980年代以来,欧洲学界不断有人炒作康托洛维茨,很可能意在打击剑桥学派的自以为是:剑桥诸君所谓的思想史方法论创新,康托洛维茨早在10年前就出色地践行过了。

康托洛维茨与剑桥学派都关注流行观念、思想潮流和独特习语——康托洛维茨甚至关注图像、纹章、建筑装饰等形象语言,着眼点却截然相反:剑桥学派关注基于人民主权的反王权论,康托洛维茨关注基于人民主权的王权论我们的脑筋会一时转不过弯:主张人民主权必然反王权,怎么可能会有人民主权的王权论一说?

在《国王的两个身体》第二章,康托洛维茨以莎士比亚的英国历史剧中的国王形象为例,进一步加强自己的论点。莎士比亚笔下的亨利五世和查理二世明显具有双重本性,可见,“国王二体的比喻”即国王有两个身体的比喻,在当时乃是人们对国王的常识性理解,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多重含义(《两个身体》,页30)。

在斯金纳和波考克的政治思想史中,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没有其应有的位置。原因很简单,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几乎无不是王者主题,他们从中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一个学人从历史上看到什么,以及看重什么,取决于他的个体精神品质及其眼界。我们若学习政治思想史,必须关注史家的个体精神品质,及其政治观念取向,而非被其旁征博引的史料俘获。否则,我们的政治思考不会有长进。

因此值得提出这样的问题:康托洛维茨与剑桥学派的史学问题意识差异,意味着什么?

通过分析15至16世纪的法律文献语言和戏剧文学语言中所反映的“国王二体”观念,康托洛维茨引出了其“宪制语义学”的核心观点:政制观念是一种人为的“拟制”(fiction),即凭靠特殊言辞来建构的政制正当性。那么,康托洛维茨的“宪制语义学”关注“国王的两个身体”,究竟想要告诉人们什么呢?

法国大革命时期宣传画

在第二章结尾时,康托洛维茨明确说,他要引人思考:既然国王观念作为“拟制”有两个身体,即国王的人身和他所代表的作为人民的政治体,那么,国王的人身被送上了断头台,不等于作为政治体的国王即人民共同体或国家也随之被执行死刑。这意味着,作为政治体的国王身体不会死。尽管如此,自然人身的国王死了,作为政治体的国王身体必然会身受影响。

国王二体的拟制不可与后续的事件隔离开来观察,亦即议会成功地审判“查理·斯图亚特,被认可为英格兰国王,因而受托享有有限的权力”,定了他叛国罪,最终单单处决了国王的自然之体,而没有严重影响、或对国王的政治之体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这与1793年法国发生的事件形成了对比。(《两个身体》,页25)

弑君“对国王的政治之体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这话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即便不刺眼,也不会顺眼。更让人感觉不顺眼的是,康托洛维茨用布朗法官的说法来结束第二章:

国王是不断存续的名号,作为人民的头和管治者(按法律的推定)会永远存续,只要人民继续存在……;在这个名号中,国王永远不死。(《两个身体》,页25)

康托洛维茨的言辞无异于在质疑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以来逐渐流行的一种共和观念:真正的共和政体不会有,也不应该有“人民的头和管治者”——不应该再有任何意义上的“国王”。公民直接参政,并施行自治的直接民主,才是真共和。

康托洛维茨绝非反民主或反共和分子。作为史学家,康托洛维茨当然知道,历史不可预设,也不可逆转。在共和革命已经席卷全球的20世纪,他无意为已被执行死刑的国王招魂。康托洛维茨不过要提醒世人:国王的自然身体死了,作为政治身体的国王并没有死,即国王曾经拥有的另一个身体——作为人民的国体——并没有死。

“国王二体”比喻的要害是:国王是作为“国族”(nation)的人民这个政治体的“头”,弑君之后,人民政治体这个身体是否可能——遑论应该——没有自己的“头”:没有“头”的共和国身体意味着什么呢?

显然,这一问题意识已经不属于史学,而属于政治哲学。按传统说法,人民是原上草,国王是“草上风”。如果人民政治体这个身体没有自己的“头”,那么,这个政治体也就不会有道德精神的等级秩序权威。反之,如果民主政治人主张,人民政治体不应该有“头”,那么,他们必然会主张,人人在道德上平等,没有德性上的差异。公民的首要“美德”是直接参政,要实现这种“美德”,首先必须拆毁任何形式的价值或精神等级秩序。

(节选自《国王的两个身体》的中译本前言,注释从略。)

国王的两个身体:中世纪政治神学研究,The King's Two Bodies:A Study in Medieval Policial Theology,恩内斯特·康托洛维茨著,徐震宇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游海洪 PN135]

责任编辑:游海洪 PN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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