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圈呼处理汪晖涉嫌抄袭事件 应照国际标准来处理
2010年06月17日 07:51 时代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010年3月24日,北京,一位读者在仔细查看对比汪晖的《反抗绝望》书籍及批其抄袭的文章。

“汪晖事件”如同滚雪球一般,在华人知识界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今年3月10日出版的学术刊物《文艺研究》发表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质疑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3月25日,《南方周末》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涉嫌抄袭事件”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媒体记者随后采访相关学者。3月25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同日,汪晖对媒体记者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3月30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严家炎认为汪晖是抄袭或变相抄袭,但是王彬彬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4月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为汪晖辩护:“这种王彬彬式的搅拌学风对中国学术危害极大,因为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5月,清华大学继续将汪晖列入本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学者名单。6月6日,美国华人学者林毓生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中称:“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6月8日,《新京报》刊发林毓生专访。随后,学者李陀发表《给林毓生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并接受《东方早报》专访。李陀在信中说,原本以为林毓生的介入,此次论争可能会形成好的转机,“不过,仔细读过你的相关谈话,以及这些谈话中的意见和结论之后,坦白说,我相当失望”。

“或者还汪晖一个清白,或者严肃处理他”

香港城市大学前校长张信刚从美国飞回香港,就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我感觉现在对这个事情,不是学术界里用学术的方法处理,而是由舆论传媒讨论。似乎不少参加者都是关系人,而不是独立的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这就很难定出一个黑白来。”

张信刚说:“我在美国、加拿大、法国和香港的大学都工作过,这四个地方的大学如果出现这种问题的话,处理问题的方法会是大同小异。”他认真地介绍了自己所知道的处理这类事情的方法:“一旦有人向学校举报,而学校当局认定指控具有表面证据,学校的负责人就应该设法搞清楚事实是什么。在大学里都有学术委员会(英文里一般称之为Academic Senate);这个学术委员会下面多半有一个学术诚信(Academic Integrity)委员会。无论是系、院、大学都可以启动这个机制,但是最后决策的层次是在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把这种事作为学术诚信的问题来处理。据事件的性质和轻重,一般会由校方组成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由几位具有学术经验和公信力的人担任委员。这些委员应该有相当的学术地位,并且跟被指控者没有利害关系。比如说,被指控者的导师、学生、同僚好友,或者跟他有过共同学术创作的同行不应该担任委员。反过来说,跟他有过学术争论或其他方面不和的人也应该排除在调查委员会之外。调查委员会应该由一些有诚信而独立的人,针对事实作决定。被指控者应该有权在委员会面前进行申辩和说明;当然,他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可以单人赴会,也可以有一个人陪同去。如果指控里面牵涉到比较重要的问题,被指控者可以带一个像律师那样的人陪伴自己出席。独立调查委员会应该在一定的时限之内,作出一个客观而明确的评断。”

张信刚指出:“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对相关学术问题具有判断能力的人。比如指控一个生物学家数据造假,就必须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作评判;最典型的事例是几年前韩国‘黄禹锡事件’的处理。但大多数学术诚信的指控可能是属于涉嫌抄袭一类的问题。”

张信刚的观点在学术界有不约而同的呼应。香港城市大学教授张隆溪表示:“关于汪晖涉嫌抄袭一事,我当然听说过,也看到了网上转发王彬彬的文章。这件事其实不应该在网上讨论,而应该由有关学校来处理。我觉得学校如果公正处理这件事,就可以确定是非曲直,或者还汪晖一个清白,或者严肃处理他抄袭的错误,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人,平息网上过度激烈的争论。”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梁其姿则表示:“我并没有仔细阅读汪晖的著作,对他是否抄袭不能作判断,不过对此事件,我同意清华大学应作出积极反应,对事件进行客观的调查。学者抄袭别人的著作是极为严重的道德问题,如被证实抄袭,应得到比较严重的处分。近年大陆学术界抄袭的歪风极盛,相关的学术单位应该拿出勇气与决心纠正此风气。否则大陆学术界无法往健康的方向发展,无法与世界竞争。另一方面,如果汪晖没有存心抄袭,也要还他清白。学者这方面的清白是他的第二生命。清华大学或大陆学术界能否妥善处理此事,大家都在看。”梁其姿介绍:“我在台湾时,曾在‘国科会’工作,那里有时会出现抄袭的问题,通常‘国科会’会组织委员会审查事件,作出处理方式的建议。委员会会开会多次作多方面的讨论。我也曾为台湾‘教育部’审查过抄袭案例,通常台湾学术界对抄袭事件比较重视,先组织委员会讨论,然后送给相关的学者审查,然后委员会再开会讨论处理方式,一旦被认定抄袭,处罚会较严重,停权、停职、解雇是常见的方式。”

目前,清华大学方面仍然没有对“汪晖事件”向社会公开处理的方法,让各界颇为关注。张信刚说:“我不知道清华大学到底做了什么。他们也没有义务在没有搞清楚事件的性质之前,甚至在作出决定之前把具体情况告诉大家。当然,清华大学如果知道这个事情会影响到校誉,最好主动处理,不一定要等到有人正式投诉才做调查。”

“抄袭是‘硬伤’,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来处理”

“汪晖事件”不仅在国内引发热烈争论,在海外华人知识圈也引起关注。现居美国纽约的学者马大任认为:“美国学术界当然也有抄袭的事情。美国法律对‘抄袭’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确实的证据,‘抄袭’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中国也有类似的法规,‘汪晖事件’应该不难解决。只要拿出确实的证据就可以依法处理。如果中国还没有有关‘抄袭’的法规,现在应该尽快建立。这事情是汪晖个人的问题,不应该牵涉到别人。清华大学可以根据证据,依照严重程度,作适当的处理。”

马大任同时指出:“中国作为一个‘进口知识’的国家,利用国外学术成果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还不十分发达,所以容易发生‘抄袭’的事件。这种事件不仅会影响国内的学术研究,也会影响中国学术界的国际地位。所以,必须设法尽力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现居华盛顿的作家谭加东从事翻译工作之外,也致力于写作。她说:“其实王彬彬总结出来的四点‘抄袭手段’,都属于学术文章里的模糊率概念范围,只不过学术界需要的电脑软件要比翻译界复杂和高明,而中国的学界又有其特殊国情:1970年代末‘文革’一结束,知识界求知解禁,大家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吸收知识和文化信息,那时候是通过看内部刊物和翻译刊物来捷足先登,或者是几亿人里有少数极其幸运者因为某种机缘可以获得稀有的学习机会。其间的抄袭都通过政府的出版机构完成,版权完全不进入人们的概念和用语;1980年代,年轻学者们开始把翻译引进的学问改装,变成自己的出版发行,让那些没有机会和时间阅读的人分享他们吸取的新鲜知识信息,这是好事。说中国人对版权不够尊重,学术上‘借花献佛’太泛滥,我们确实有这种坏习惯。而坏习惯是可以改的,要改其实也不难,西方学者哪怕是演讲,没有白纸黑字留把柄,他们也会把前人或者别家观点讲清楚,然后在提出自己看法的时候,很明确地说,我的看法和谁的在某点上相似,某点上不相似。”

现居加拿大的媒体工作者和学者丁果,也是上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丁果在“汪晖事件”刚爆发的时候,就已经关注,并在海外华人学者群里引起议论。丁果说:“没有想到,像汪晖这样名气大的学者教授,成为名著的博士论文中竟然有如此涉嫌抄袭行为,而且在十多年后论文修订之时,也没有更正。我们大家议论说,可见抄袭者并不‘心虚’,认为这是学术界的常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更可怕的是,中国学术界鲁迅研究领域的顶尖人物也竟然堂而皇之地为汪晖教授的行为辩护、开脱,这显然是为他们自己当初审查论文或者阅读论文时没有发现这个缺陷辩护,也是为整个学术界的这种‘常规’辩护,这就让这个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这对中国学术发展的未来相当不利。”

虽然这看起来只是中国学术界的一个事件,丁果却认为值得深思:“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但在国际上一直被诟病抄袭太多,模仿太多。如今在学术领域,而且是最顶尖的学者身上发现这样的问题,真的是一种遗憾。耶鲁校长曾经说过,中国的北大清华在二十年里必将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因此对于抄袭事件的处理,不能用‘中国特色’来对待,因为抄袭是‘硬伤’,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来处理,我非常赞同林毓生先生的意见,清华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小组,作出结论,不然,中国的大学要在二十年内进入一流大学行列,将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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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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