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心之后,还能活多久 | 星期天文学·陈思安

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心之后,还能活多久 | 星期天文学·陈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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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好,这里是「星期天文学」第52辑,嘉宾是陈思安。陈思安是作家,戏剧编剧、导演,译者,曾出版短篇小说集《体内火焰》《冒牌人生》等。

《穿行》是她的首部中篇小说集,收录了三个与性别和表演有关的故事。小说中的人物以自己的方式穿行于“他”与“她”之间,在模仿与真实、破碎与救赎中,寻找“成为自己”的方式,重新定义“我是谁”。她的小说里有欲望的闪光,也有孤独的回声,她写人如何在欲望与孤独中被定义,又奋力挣脱。

今天向大家分享与书名同名的《穿行》一文片段。小说中,人近中年的戏剧女演员庄一尘有机会饰演哈姆雷特,出演这个角色的愿望激起她久未曾有的强烈渴求......

本文摘选自《穿行》,经出版社授权推送。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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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安,作家,戏剧编剧、导演,译者。出版中短篇小说集《穿行》《体内火焰》《活食》《冒牌人生》《接下来,我问,你答》等。译著《诗与歌:帕蒂·史密斯诗歌选 1970-2015》《蒙辱:阿亚德·阿赫塔尔剧作集》等。


穿行/摘选

庄一尘捂住胸口那块挣扎嚎叫的肉团,深长地呼吸,试图让它平静。

破晓时分最后一个清晰的梦里,那块不安分的肉团差点破骨而出。她梦到自己像此刻一样躺在床上,听到胸腔内部发出尖叫,皮肤肌肉向外激越鼓起。

是她的心。它已经敲断了肋骨,撕开了血肉,一根血红色的嫩芽穿透了皮肤,藤蔓般向着床头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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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它咆哮,我对你做了什么,你非要这样离开我?忽然一切平静下来,她扭头一看,那颗心躺在她身边,强有力地跳动着,嫩芽变得粗壮,攀附着墙壁向天花板生长。

整个房间迅速被这些从心脏里生出的血红枝蔓覆盖,每一根枝蔓的内部都跃动着无数更小颗的心脏,一起搏动。她惊恐万分,梦中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念头却是,该马上查查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心之后还能活多久。

天花板光滑雪白,除了一盏未点亮的灯之外,空无一物。她拿出枕头下的手机,翻了翻通话记录,

最后一条通话是昨晚十一点三十七分打给苏凌的,通话时长是四十三分零九秒。她把手机甩到被子上。

妈的,这怎么不是个梦呢。她不该那么晚打给苏,不该打那么长时间。该死的酒精。

一想到酒精,头就开始痛了起来。她翻身起床,只穿着内衣裤光脚走去厨房给自己倒杯水喝,努力回想昨晚的所有细节。

庆功宴上她表现得完全正常,掩饰情绪这种事她最在行了,不会有任何人能看出来她的心事。最多是觉得她比平时更兴奋,话更多,甚至跟同组演员说了不少往常不会轻易讲的调侃笑话。

大家应该只当她是一轮演出结束后终于放松下来吧。或许陈旸看出了什么。那也没什么,陈旸是个极有分寸的人。

但离开饭店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像打散的蛋液般模糊不清、浮满气泡。她怎么回的家。谁送她了吗。

她是在出租车上还是在家里打给苏的。她都跟苏说了什么。肯定在说哈姆雷特选角的事。可能还有别的。

太可怕了。简直不敢深想。苏肯定都要睡觉了,还听她怨妇似的嘚吧了四十多分钟。

她只喝了三杯红酒,或许是四杯,好像还有一杯扎啤,但她的酒量远不止如此。不该喝最后那杯扎啤的,坏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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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没沉住气啊,庄一尘,怎么还像二十几岁一样遇到点屁事就找苏倾诉。她低声咒骂了自己几句,仰头把杯底的水一口喝干。

洗了个澡,吃下简单的早饭后,她的情绪稳定下来。很多人早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心,都还活蹦乱跳着呢。她这样分析着早上的梦。

但她不同,她必须时刻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心在有力地跃动着才能继续活下去。现在,能让这颗心继续有力跃动下去的针剂,就是得到那个角色。

谁知道了,针管里灌的是毒药也说不定。但她不管,必须摄入它。

啜饮着浓郁的咖啡,她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人的脸。许仙的脸。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叶童的脸。

妈的,叶童。第一次看《新白娘子传奇》这部电视剧时,她只有十五岁。一个危险的年纪。什么都还不懂,但自己非常确定已经什么都懂了的年纪。她的同龄人,不论男女,都被白娘子深深吸引,这个女人怎么如此神通广大又善解人意,就连她有心的过错和无意的残忍都能够轻易地通过情感的联系而被观看者自行合理化进而完全接受。

这恐怕就是表演的魅力,总能让人产生爱慕的错位。

而她却始终被许仙深深吸引着。为什么这个男人同时有着女性的阴柔和男性的魅力?

她能隐隐地感觉到,那不是她想嫁的人,而是她想成为的人。

这感受在当时难以对任何人详述,即便年少,她已经察觉到其中微妙的不妥。并非她内心会真正相信的不妥,只是世俗意义上的不妥。

在得知这位许仙竟是由一位女性演员扮演的那个瞬间,她所受到的震撼,远远超过此生她曾有过的所有震动,仿佛一个全新的宇宙在她面前敞开,星辉飞舞,如越群山。

一切都得到了解释,又存在着至今仍令她困惑的神秘。这样的事情居然可以发生。这样的表演居然可以存在。

事实上,说完全看不出饰演许仙的演员是位女性,这有点夸张了。

只要细看,就会发现她没有喉结,手过分纤细了,对男性动作的模仿足够近似,但不够传神。这些都是她在更年长后反复重看这部剧时发觉的。

青年时期在戏剧学院上表演课时,她曾选过这部剧里许仙的片段在课堂上做过展示。她仍清晰记得表演课老师当时给出的评价:用力过猛,余味不足。

这八个字压在别的学生身上恐怕会痛苦上个把月才能过去,她彼时却对此相当不以为意,她确信自己演得比叶童更到位,更像个男人。

多年过后,随着正式演出经验的不断累积,她才渐渐意识到老师眼光之刁钻及精准。她太想表现得更像个男人了,反而没有把握住许仙这个人物性格中女性气质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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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没有让她气馁,而是更兴奋了。这正是她热爱表演的原因。至少是诸多原因之中最重要的一点。

她相信,唯有在舞台上,唯有通过表演,她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穿行于各种时代,各种性别,各种经验之中,不断靠近她无法用语言形容但内心无比确信的渴望之物。

她必须付出一生的不懈攀登,方能嗅到山顶那枝无人能摘取到的花朵之香气。

饮下最后一口咖啡,她总算回忆起了昨晚跟苏的电话里她唯一记住的一句话:“亲爱的,你要说服的不是我,而是大导。”其余的话一概记不清了,她只记住了该记住的。

她反复回味着这句话。不是苏说她需要去说服大导那半句,这她在打电话之前就早知道了。是“亲爱的”那三个字。苏有多久没这样称呼过她了。

太久了。是因为听出她喝醉了才这样说的吗。还是因为感受到了她真实的心痛和屈辱才说的。又或者是确信第二天醒来后,她根本不会记得不会在意这场对话。

她咀嚼着这三个字的语气。像十几年前一样,温柔,撩拨,带有劝哄和敷衍的意味。她想象着苏吐出这三个字时的表情,想象着她躲在客厅角落小心地捧着手机尽量压低声音担心吵醒丈夫孩子的样子,想象着她润嫩的嘴唇。

苏凌早就不再是她的苏了,而是剧院里年轻孩子们口中的“苏头儿”,令人敬畏,雷厉风行,说一不二。

餐桌上手机“叮”地一响。来得恰是时候。她不该允许自己沉浸在这些依然扯痛心绪的想象中。她不该半夜喝醉了给苏打电话。不该谈论公事,尤其是不该在有求于苏时。

谈及公事,苏就是剧院总经理,而不是她的朋友,或别的什么。这只会让一切变了味道。其中有多大程度是她真的在利用她们曾经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根本分不清。她再次咒骂自己两句,拿起手机。

是卢朗。微信内容很简单,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卢朗在说什么。“行李收好了吗?我待会儿开车来接你。”

行李?开车来接我?我们要去做什么来着?

她忽然想起,他们很早之前约好这轮演出结束后一起开车去海边度假几日。妈的,忘了个底儿掉。她迟疑了下,回复:“我不太想动,要不你自己先去?”

卢朗很快回:“大姐,我特地请了年假,宾馆都付钱了,你现在说不去?!”问号后面还跟了个感叹号。

念这种台词时,导演通常会要求演员音量至少提高个三倍,最好再加上夸张的肢体语言。她却不爱那么演,有时低调去处理反而效果更出彩。

不能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去见大导。必须一击即中,否则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

大导对演员的判断从来都是一眼决定,不会像其他导演那样相信什么排练中能解决很多问题。他也绝不会看谁的面子,不会在意演员的票房影响力。他自己就是影响力。

大导看待演员的方式从来令人难以捉摸,别人眼中经验丰富台风上佳的演员,他经常会认为是朽木不可雕,别人认定毫无演技青涩懵懂的演员,他却能辨识出璞玉之光。

他对演员的挑选当然也出现过败笔,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都证明了自己的眼光。众人会奉承说那是他调教有方,但他从来会严肃地说他只是准确地为每个角色都挑选了最适合的人,调教是调不出太大个屁来的。

只是他的挑选准则就像穿梭在灌木丛里忽隐忽现的野猫,变幻莫测,没有定数。

她确实得给自己一点时间去准备,不能大剌剌地走到大导面前说这个角色该是我的。大导只会觉得她猖狂又自恋,那样肯定没戏。

去海边休整一下也不错,从日常中脱开身,好好重读剧本,准备足了再去见大导。

她打定了主意,给卢朗回复,“好吧,我现在收拾,待会儿来接我吧”。卢朗回,“一小时后,你家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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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急性子。不过现在时间确实不早了,开车到海边要将近四个小时。她跳起来,飞快地洗干净杯盘,整理了几套衣服和化妆品放在便携行李箱里,然后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哈姆雷特》的剧本。

家中书柜凌乱没有秩序,有些需要反复重读的剧本读过后随手摆放,找起来反而有点难度。

大导会选用朱生豪的译本,还是梁实秋的呢?或许也会考虑卞之琳的译本。

朱译经典,排演最频繁,梁译文气隽永,卞译则按照原文的诗体来呈现,几个译本各有千秋。听说近些年还有了更适合当下年轻人口味的新译本呢,也该找来看看。

算了,能找到的都带上吧。几本剧作集塞进行李箱后,她定下心来。

十月底的风已浸上秋的凉气,正是尴尬时节,车里开空调太冷,不开又嫌热。卢朗将主驾一侧的窗户打开一道缝,呼喘的细风不断撩拨着他已见稀疏的头发。

庄一尘歪过头看着那些对这年纪的男人来说可算金贵的发丝噼里啪啦摔打着卢朗的额头,轻轻叹了口气。我们终于一起老了呢。

二十几岁时,卢朗总爱抱怨自己头发长得太快,每隔不到一个月就得跑一趟理发店,实在浪费时间和金钱。现在倒是再也听不见这种抱怨了。

从戏剧学院毕业没多久,庄一尘在一次朋友攒的饭局上认识了卢朗。

上学期间跟同学和同组演员有过几段短暂的完全谈不上愉快的恋情,让她打定心思此生再不交往同行。

演员和演员在一起完全是场灾难,你很难分辨出对方表现出的愤怒心碎爱慕渴求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在演。过量的表现欲一旦充斥日常生活,只会叫人疲惫不堪。

卢朗当时刚从建筑学院毕业,进入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事务所,整日昏天暗地地画图建模见客户。

繁重的工作让他身上过早失去了同龄人的朝气,无论何时看上去都像一根摘下来搁置好几个月的皱巴巴的干瘪茄子。

即便打起精神参加朋友的聚会,他也只是眼神疏离地望着所有人,安心地做个听众,却连配合的假笑都欠奉。

这反倒吸引了庄一尘的注意。他的疏离中透出种特殊而别扭的自在,似乎无声地在向所有人宣誓:这一切与我无关,不只你们,就连这世界都与我无关。

那时他们都还年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能模糊地用身体去感受。庄一尘把所有心思都花在演戏和争取能让自己鹤立鸡群的角色上,其余一概懒得用力。

因此当卢朗提出他们要不要试试看在一起,她便模仿出卢朗所特有的那种疏离,漫不经心地应允了。

有段时间她非常痴迷于观察和模仿卢朗,她敏锐地察觉到在他身上,有股子可称之为当下性的气质。

她归纳不出这种所谓的当下性是个什么玩意,就连“当下性”这个词都是听别人讲来的,但她能迅速把握并像模像样地模仿出来。

这是她的天赋。卢朗发觉了,也不在意。不在意她模仿自己,不在意有时对着她就像照镜子似的,也不在意她把这些模仿来的东西用在某个角色的表演上。

在一起没太久,两个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意识到,他们之间有的不是爱。

显然,他们日常的相处令彼此都很舒服,极少冲突争吵,亲密行为恰到好处又不惹反感。但那跟爱,差着十万八千里。

卢朗比庄一尘更早领悟到其中的根源,不是庄一尘这个人无法让他爱,而是他难以对任何女性萌生爱的感受。

庄一尘却需要更多的时间,才会在另一个人身上学习到何为真正的爱。

当卢朗提出他的想法,或许更适合他们的关系是密友,而非恋人时,庄一尘再次模仿着卢朗的疏离,漫不经心地同意了。

她没有体味到任何伤感,更别说痛苦了,却因卢朗比自己更早主动说出真相而对他产生了一丝敬佩。

看来这个男人淡漠归淡漠,终究还是比她更有力气推动自己的生活呢。在生活的领域里,她才是那根干瘪茄子。

那句分手时太过常见的庸俗对白,他们双方都不是说说而已。他们成了彼此最亲密的人,比恋爱时更加亲密,因为终于摆脱了常规恋情结构中复杂多余的责任与义务,滤掉杂质后剩下的全是两人共同需要的。

信任和依赖一个人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力气和精神能量了,有一个就足够了。此后他们身边的恋人来了又去,有的浮光掠影不留任何痕迹,有的则在他们的心上身上留下深深的刻痕和伤疤,但他们始终在彼此身边,只将最坚实的信任留给了对方。

庄一尘每每想起都会暗自庆幸,好在从没有爱上过卢朗,不然现在肯定是孤零零一个人矗在这黯淡的星球上。

“我还是没搞明白,哈姆雷特让女的演,那他爹呢,那个鬼,也是女的演吗?其他男的呢,都是女的演吗?那爱上他的那女的呢,让男人演吗?”

卢朗单手握住方向盘,腾出一只手来划拉着自己被风吹散的所剩不多的毛发,问道。

“暂时还不确定。但要我来说的话,只能有哈姆雷特一个角色是反串,其他的角色都正常安排,不然就成闹剧了。”

“到底图什么呢?是因为女性主义吗?”

庄一尘点点头,马上又摇摇头,她一直没搞明白过女性主义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图什么,这就是戏剧。”

卢朗忍不住发出一声嗤笑。不用侧头看他都知道庄一尘肯定立刻翻了个白眼,他马上找补,“嗯,知道你很在意这事儿”。

“不只是在意。这是近十年来我最想得到的角色。没开玩笑。”

“你已经那么红了,演过那么多好戏了。

“还差得远呢。这次尤其不一样。”

“要我说,你最好不要把生活里的愿望跟事业上的愿望混为一谈。拎拎清比较好。当男人可不怎么舒服。”高速上车不多,卢朗说着这话,扭过头去深深地望了庄一尘一眼。

“懒得跟你争。累。”庄一尘转过头去看向车窗外飞速变幻的田野、树丛,陷入回自己的思考中去。

“最腻歪你这股艺术家的劲儿,说话累,装×不累啊。”卢朗嘴上虽这么说,但知趣地安静不再讲话,让庄一尘自己闷想。他轻轻拧开车载音响,车子里顷时被灌满德彪西的钢琴组曲。

伴着时远时近的音乐,庄一尘仔细回想自己曾经演出过的三个版本的《哈姆雷特》。

第一次她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演的是戏里面连大名都没有的群演里的一位贵妇。

第二次她二十八岁,彼时她已成功签约艺术剧院,正是冉冉升起、星光夺目的时期,扮演的是女主角奥菲利娅。

最后一次,是两年前,她演的是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

这最后一次出演也是令她最不情愿的一次。演过奥菲利娅的人,转眼间却要去演乔特鲁德,简直叫人无法忍受。

但那出戏是剧院特地从英国邀请的一位著名莎剧导演来特约执导的,在陈旸的反复劝说下,她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也确实在跟英国导演的交流中学习到了不少有用的理念。

但她心底仍不舒服。男演员们年龄越大可选的角色余地反而越多,女演员则恰恰相反。花期一过,所有人都乐见你如瀑流奔腾般呼啸向下俯冲。

她的自尊心不允许她让任何人看自己的笑话,那次的排练和演出,她比以往还要更加投入和勤奋。每天最早到达排练场,晚上回家后继续查找各种资料作参考。

让我当妈是吧,我就给你们好好当个让你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晚上做噩梦都会梦到的妈!

演出结果自然是令她满意的,她好几个朋友看过戏后跑到后台化妆间来故意捂着嘴巴低声跟她说,她演的乔特鲁德风头压过了年轻的奥菲利娅。

听到这种话,她心里既当回事,也不当回事。她很清楚同行间、朋友间善意的乃至不善意的奉承都是怎么回事,她上过这种当,不会再上当了。

但她还是借此得到了一些慰藉。

宾馆的房间很舒适,装潢、用具样样精致且低调,窗外就是大海,走出宾馆大门就踏上了细腻的海滩。海滩上的细沙极其绵软顺滑,在阳光下折射着金黄的迷人色彩。

据说这座度假村里的沙子都是从海南空运而来,铺满绵延十几公里的海滩,覆盖住它原本遍布凌厉硌脚小石子的真面目。真的难以想象人类在“享受”这方面都舍得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然而看吧,真实样貌总是叫人不适,唯有通过虚假的装点才会让人体察到美。表演也是同样。

她永远可以信任卢朗在这些方面的安排。随着年龄增长和收入的不断丰裕,卢朗在这些日常琐事上越来越舍得花费心思和金钱。他还是疏离得跟干瘪茄子一样,但如今这根茄子外表裹上了绵软服帖的金箔。

他们熬过了青年时期的疲惫奋争,现在可以时不时犒劳自己,享受一下这个依然与他们无关的世界。她经常会听剧院里的年轻人抱怨说,她这代人坐享了时代红利,新一代年轻人即便再拼命努力,也无法得到她和卢朗这个年纪就拥有的一切。

她在听到这些时,总会对他们做出完全理解的痛心表情,发出跟他们相同的哀叹。但这些跟她无关。一代人就是有一代人的命运。对此谁又能怎么办呢。

休假的四天里,上午她会跟卢朗在早餐后去海边长长地散步,大多时候什么都不说,各自想着心事,或什么都不想。

下午她独自坐在酒店大堂里,一边喝茶一边读剧本,构思演练自己如何能够一击制胜说服大导。

晚上他们一起喝酒,有话就聊,没话就发呆。她通常是首先开始发呆的那个,不时猛然陷进对某句台词的揣摩或某个手势的设计。

卢朗早已习惯她这样,见她两眼放空一言不发,就自己掏出手机来刷刷,或者一起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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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面前是其他任何人,哪怕是她的亲生父母,她都无法做到像在卢朗面前这样放松、任性,只顾自己。她在卢朗身上从未感受到过谴责的压力,或是讨好的必要,她也对卢朗回馈以同样的赦免。

离开度假村回城的车里,她收到陈旸的微信。话很短,就两句。“《哈》的制作人定了,是我。你那边如何?”她看着手机笑了,这小机灵鬼。她很快回复,“帮我约一下大导。看他哪天方便”。

“笑什么呢,那么开心。”卢朗问她。

“要上战场了。”她淡淡地吐了句。此时她已有了七成的把握,和十成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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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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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

作者:陈思安

出品方:单读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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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蛋饼

主编 | 魏冰心

图片 | 《朴夏京旅行记》《吃饱睡足等幸福》《Love me》《新白娘子传奇》《春夜》《黎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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