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张爱玲喜欢的作家,很多人会想到毛姆。在一次聚谈会上,张爱玲还提到了另一个名字,她说:“外国女作家中我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在当时,这位作家的名字甚至连中文翻译都没有。
为什么张爱玲偏爱这样一个在文学史上几乎找不到痕迹的作家?
在下文中,香港大学教授黄心村细致考据了张爱玲和斯黛拉·本森如何在文本中相遇,也带我们走进了本森的世界。
本森和毛姆类似,是当时有“高等趣味”的批评家们嗤之以鼻的“中等趣味”作家。在黄心村看来,本森的写作是一种游离于主流文学和精英文化之外的独立声音,为张爱玲提供了另一种写作参照;而张爱玲自言偏爱本森、始终避谈同时代鼎鼎大名的伍尔夫,是一种有意为之的选择,更是一种自我定位。
本文摘选自《成为张爱玲》,小标题为编者所拟,经出版社授权推送,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01.
张爱玲“比较欢喜”的这位作家
在当时连中文译名都没有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六日,上海《杂志》月刊社召集了一众沪上文人,举行了一场“女作家聚谈会”。
被邀请的女作家除了张爱玲外,还有苏青、关露、潘柳黛、汪丽玲等,《中国女性文学史》的作者谭正璧亦在座。主持人是《杂志》月刊社的鲁风和吴江枫,他们问了作家们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初入文坛的经历,最喜欢的中外作家和作品,写作方法等等。
问到最喜欢的外国女作家是谁,张爱玲只有一句话:
“外国女作家中我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
当时的张爱玲已经在沦陷的上海几个重要的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的短篇小说和散文,她的第一本小说集《传奇》将于同年的八月出版,特立独行的风格已经成为她的标志。
她“比较欢喜”的这位外国女作家似乎是个谜,没有任何解释,名字连中文翻译都没有。
△上海《杂志》月刊一九四四年四月号登载的《女作家聚谈会》,在页五十二有张爱玲的一句“外国女作家中我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作者藏。
聚谈记录登载在四月号的《杂志》月刊上,白底黑字,孤零零的一句话,几乎能够想象她说完后全场的静默无声,随后另一位女作家汪丽玲滔滔不绝地开始谈她的最爱。
“斯黛拉·本森”(Stella Benson)是谁,为何重要,没有下文。
在持续不断的张爱玲热中搜索了斯黛拉·本森的人们发现,本森或许在她自己的时代曾经是个风云人物,如今在英语文学史上却几乎找不到她的痕迹。
之后有学者发现,本森嫁了一个姓安德森的人,而这个安德森有两个在美国学界鼎鼎大名的儿子:哥哥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一九三六年出生于昆明,日后成长为一位卓有成就的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他的名著《想象的共同体》影响深远;弟弟佩里·安德森则是一位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
曾经看到有斯黛拉·本森是安德森兄弟的“继母”的说法,其实不然。本森一九三三年英年早逝,她的丈夫一年后续娶,安德森兄弟两个都来自第二段婚姻,他们与斯黛拉·本森没有任何交集。
斯黛拉·本森是谁,这么多年依然是个谜。她究竟写过什么?做过什么?说她曾经有名,是一种什么样的名?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字上的关联可以将她和张爱玲共同置于世界文学的殿堂之上?
同时代英语世界里的女作家,鼎鼎大名的有维吉尼亚·伍尔夫和凯瑟琳·曼殊斐尔等,为什么张爱玲偏偏提到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名字?张爱玲与本森的文字相遇,发生在哪里,在哪个时间点上?是什么样的大环境和阅读文化促成了这场相遇?是否可以借助张爱玲的热度,打捞一个英语世界里的独特声音,将她重新放置于世界文学的版图之上?
02.
在英文系传授的正典之外,
毛姆和本森对张爱玲影响最大
张爱玲和斯黛拉·本森在世界文学这个大场域中的相遇是纯文本的。
这场相遇发生的地点是香港,时间是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一年间,即张爱玲在香港大学上学的那几年,那时斯黛拉·本森早已过世,但她的作品仍在殖民地阅读文化中流传,她的影响一直延续到香港之战爆发、英军溃败、香港被日军占领的一九四一年底。
这场纯文本的相遇,其背景是香港大学的黄金十年,学校的人文传统是在这十年里奠定的。
张爱玲是中文系的学生,也是英文系的学生,多层次的文本参照体系中有课堂里传授的英语文学正典作品,也有正典之外大量的二十世纪文学作品。
张爱玲上港大前看过的英语课外书,她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到。萧伯纳是她从小就看的,从父亲的家到姑姑的家,萧伯纳宛如家中一个永久装置。《私语》中提到她父亲的一本书,上面的题识用的是英文:
“天津,华北。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提摩太·C.张。”
这书是萧伯纳的剧作《伤心之家》,张爱玲译作《心碎的屋》。
作家冯睎乾从张爱玲遗稿中整理出版的长文《爱憎表》中也证实了这个小小的书单:
“我的英文课外读物限于我姑姑的不到‘三尺书架’,一部《世界最佳短篇小说集》,韦尔斯的四篇非科幻中篇小说,罗素的通俗哲学书《征服快乐之道》,与几本德国Tauching版的萧伯纳自序的剧本。”
藏书不多,但都是精选,是父亲和姑姑的钟爱,也是张爱玲童年和少年时代的阅读记忆。
带着童年和少年的阅读背景,张爱玲到了当年师资齐整的港大英文系。
英文系的必读书单中基本都是十七至十九世纪的正典作品,其中有莎士比亚、狄更斯、沃尔特·司各特、奥立佛·高德史密斯、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乔纳森·斯威夫特、罗伯特·勃朗宁、拜伦、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威廉·华兹华斯、托马斯·哈代、马修·阿诺德等,加上《圣经》和荷马史诗。
这个文学殿堂里只有两位女作家:简·奥斯汀和乔治·艾略特。现代作家只有一位萧伯纳。日后对她的文学生涯影响极大的赫胥黎、H.G.威尔斯、毛姆、劳伦斯、斯黛拉·本森等当年的热门作家都不在文学院的必读书单中。
可以想见,英文系只是一个平台,从这个平台出发可以走得多远,全赖老师们的引导和张爱玲自己的阅读胃口。
△本森,摄于一九三二年的伦敦。英国国家肖像博物馆授权。
香港殖民地阅读文化的长长的书单里有不少当代的女作家,为什么张爱玲偏偏选出斯黛拉·本森为她“比较欢喜”的?这要从本森在同时代作家中的定位说起。
“比较”是个关键词,它的背后是一个范围、一块领域、一整套的文本参照系统。对张爱玲影响最大的英语作家,在当年基本上都被划分到“中等趣味”的作家行列中。
所谓“中等”是一块灰色的界限模糊的领域,介于精英的“高等趣味”和通俗的“低等趣味”之间。
这个概念的诞生与二十世纪二三〇年代英美文学阅读市场的扩大有关。一大批现代作家涌现出来,比前几个世代的作家都更加有市场意识,面向读者群中日益壮大的中产阶层,尤其是中产阶层中的女性读者。
在批评家眼里,“中等趣味”的文学是对大众口味的妥协,降低了文学的门槛,冲淡了文学的思想意义,也牺牲了真正的艺术价值,“中等趣味”因而成了一个贬义词。
在张爱玲阅读的时代,大批“中等趣味”的英语文学作品是在帝国意识形态的架构里得到普及和传播的,与各殖民地的阅读文化和社会经济背景休戚相关。
影响了张爱玲一生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即是“帝国秩序下的中等趣味”的代名词。
毛姆对中国向往已久,第一次到中国是一九一九年八月,他和同性恋人杰拉德·哈克斯顿一起从利物浦坐上跨越大西洋的轮船,先到了纽约,然后坐火车穿越美洲大陆,在旧金山登上跨越太平洋的邮轮先到了香港。香港是第一站,然后北上到了上海和北京,还到了奉天(即今天的沈阳)。
毛姆的中国之行成就了三部著作,剧作《苏伊士以东》,长篇小说《面纱》,以及短篇素描集《在中国的屏风上》。《苏伊士以东》颇能代表“帝国秩序下的中等趣味”。剧作于一九二二年九月同时在伦敦和纽约上演,是一出穿插了奸情、自杀、谋杀、种族冲突等惊悚情节的悲喜剧,背景是北京的英国人社会。剧场制作耗费昂贵,一条北京街道的场景被搬到了英美的舞台上,现场的乐队演奏着英国作曲家尤金·戈森斯创作的仿中国风音乐。两边观众反应都十分热烈。
当然,“高等趣味”的批评家们则对其中的“中等趣味”嗤之以鼻。
对当年港大英文系的学生来说,毛姆虽然不在正典书单中,却是正典之外的必读作品。张爱玲终生对毛姆念念不忘,频频在她各个时期的文字中提及毛姆对她的影响,有趣的是,每一次提及,几乎都在香港的语境中。
与毛姆一样,斯黛拉·本森也是一九二〇到一九三〇年代香港殖民地阅读文化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都属于“帝国秩序下的中等趣味”。
她几乎和毛姆同时到达亚洲大陆,而且路线几乎是重合的。本森在香港停留期间曾与毛姆相遇,在英语文坛初露头角的她在一个传教士的集会上被介绍给当年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毛姆,她在当天的日记里形容毛姆“慈祥、好玩”。
生于一八九二年的她,比毛姆年轻近乎两个十年,第一次跨洋出行,完全没有毛姆的排场。毛姆的随行人员中有翻译、侍从、挑夫,甚至还有厨师。本森单身一人,随身带着两个陈旧的箱子,行囊羞涩。毛姆坐在人力车上观看中国的街区和各色人等,本森则一般是骑驴或马或骡。
这两个不同世代、性别、社会地位和背景的英语作家,在历史的同一点上以同样的顺序在一次大战后的世界版图上,殖民地与殖民地之间,游走了一圈。他们是在英文系传授的正典之外对张爱玲影响最大的作家。
03.
本森从来不把自己当精英,
不认为自己的作品能够进入正典
张爱玲和毛姆的相遇在香港,和本森的相遇也是,他们的纽带是香港的人文大环境和殖民地的写作和阅读文化。
二十世纪上半叶在大英帝国的版图里行走和写作的女作家不止本森一人,从本森的文学关系网中可以看到一个群体的女性作者,她们大都是所谓的“帝国缔造者”。
她们中间,有的已经很有名,有的初出茅庐,无一例外的出身优渥,从来就不缺一间“自己的房间”。张爱玲简简单单的一句“外国女作家中我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的背后其实是一长串的作家和作品,暗示着经过大量阅读、筛选、对比之后留存下来的创作源头。
在帝国秩序下写作的女作家群体中最有名的当数维吉尼亚·伍尔夫。伍尔夫年长本森十岁,在本森写作的一九二〇年代,伍尔夫以《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奥兰多》等意识流小说杰作成为公认的现代主义以及女性主义文学的先锋人物,也是伦敦文学界的核心人物。
本森和伍尔夫夫妇的友谊从一九二五年开始持续到本森离世。厘清本森和伍尔夫的关系,也就厘清了本森和英语文学主流的关系,也能解答为何张爱玲自始至终对精英作家维吉尼亚·伍尔夫只字不提,偏偏要说“我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
一九二五年七月,在亚洲旅居多年的本森回伦敦探亲,被邀请到伍尔夫夫妇在伦敦的家里喝茶,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对著名的文坛夫妇。
那时的本森已经在伦纳德·伍尔夫主编的刊物《国家与神庙》里发表了不少篇散文。在日记里她形容这对夫妇是“多少有点神经质,但十分睿智的一对”,诧异于伍尔夫竟然比她更“脆弱和紧张”。两人间的阶层差别是很明显的。
本森在世的最后几年,她们是各种文学奖的竞争对手。一九二七年本森的《再见,陌生人》被提名法国的费米娜奖,但这个奖最终被伍尔夫的《到灯塔去》得到了。
一九二八年本森再次回到伦敦时被邀请到伍尔夫家做客,那天她在日记中描写了主人的高姿态:
“关于维吉尼亚·伍尔夫,有一些非常美好和真实的东西,而且非常稀有。看她的模样,听她说话,仿佛在知识生活之外她就没有别的生活了——她十分诚实,诚实得几乎不近人情。但要是这样跟她说,她定会有点受伤。”
和本森来往了几年的伍尔夫,一直到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日在致作曲家埃塞尔·史密斯的信中依然认为本森的作品不够“高级”:
“斯黛拉·本森我是不读的,因为读到的那些在我看来都写得哆哆嗦嗦的——感伤得发腻,那种所谓的机智脆弱得足以使人的情绪冻结。不过我会再试试看。”
一九三二年春天,本森最后一次回到伦敦,应该是她最踌躇满志的一次,因为她的长篇《移植的多比》受到普遍好评,而且得到了两个文学奖,其中一个是她曾经输给伍尔夫的费米娜奖。
那年春夏她成为伍尔夫夫妇的座上客。伍尔夫仍然对于本森作品中的“中等趣味”不以为然,甚至在日记中说本森“过于务实,就事论事”,像一个“劳动阶层的妇女”。
哈佛大学保存的伍尔夫夫妇蒙克之屋影集里有两张伍尔夫与本森的合影,两人坐在户外,神色严峻,伍尔夫的右手支撑着脸颊。
△本森和伍尔夫在伍尔夫夫妇的蒙克之屋。
日期注明是一九三一年,但那一年本森并没有回英国。这张合影应该摄于一九三二年的春天,即本森最后一次回英国度假。到了一九三二年年底,伍尔夫在致史密斯的信中说她终于在读本森的《移植的多比》了,虽然晚了一点,却是“充满乐趣”。
一年之后本森的死讯传来,伍尔夫是悲伤的。在本森生前,高高在上如伍尔夫,居然感到了威胁。她们其实是同类人,都有着脆弱的神经和刚强的意志,都是在帝国边缘行走的坚守着一间自己的房间的女性作者。
伍尔夫的日记里写:
“好奇怪的感觉啊,像斯黛拉·本森这样的一个作家死了,我都不知道要如何做出反应。此时此刻不再有她点亮,生命里缺了什么。”
日记里还有这一段:
“我不算很了解她,但记得她那双精致而耐心的眼睛,她微弱的声音,她的咳嗽,那种压迫感。她和我一起坐在罗德梅尔的露台上。而现在,这些印象消失得如此之快,我们本来可以成就一段友谊。”
这里的罗德梅尔,就是伍尔夫夫妇的蒙克之屋所在的英国南部小镇,一起坐在露台上的回忆很可能就是那张两人合影里的景象。
在以伍尔夫夫妇为中心的布卢姆茨伯里群体里,斯黛拉·本森只能算是十分边缘的一个编外作家。
本森在远东居住的十几年里,每隔两三年有一次回英国探亲的机会,在每一次这样的机会里她都会与同时代甚至更年轻一些的女作家会面,譬如丽贝卡·韦斯特、内奥米·密契森和温尼弗雷德·霍尔比,她们都成了本森在写作路上的好友。
与她友善的作家中也有男性。在伦敦她有一次见到了张爱玲喜爱的另一位作家韦尔斯,韦尔斯对她印象极好,读了她的作品,认为她是比伍尔夫更出色的女作家。
她甚至也见到了萧伯纳,萧伯纳并没有读过她的作品,但居然认为她也是如同伍尔夫一样的文学精英中的一员,这让本森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本森对精英文人始终抱有一种审慎的怀疑,她也从来不把自己当作精英,不认为自己的作品能进入正典。
04.
张爱玲自始至终避谈伍尔夫,
这是为了表明个人的选择
近年被学者发现并整理出版的一篇《中文翻译:文化交流的载体》,是张爱玲一九六七至一九六九年在麻省剑桥拉德克利夫独立研究所任研究员期间陆续写成的一份演讲稿,其中涉及了不少西方文本,从早期的希腊神话、但丁、莎士比亚、弥尔顿到现代的易卜生、萧伯纳、司汤达、波德莱尔、克努特·汉森、辛克莱·刘易斯、西奥多·德莱赛、尤金·奥尼尔、海明威等等,充分显示了她的阅读量之大,完全有能力完成中西比较文学的课题。
然而水晶一九七一年采访张爱玲后写的一篇《蝉——夜访张爱玲》里却说:
“至于西洋作家,她谦虚地说看得不多,只看过萧伯纳,而且不是剧本,是前面的序。还有赫胥黎、韦尔斯。至于亨利·詹姆斯、奥斯汀、马克·吐温则从来没有看过。”
这究竟是谦虚过度呢,还是别有原因?
一九七四年张爱玲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表了《谈看书》和《谈看书后记》两篇散文,其中提到大量的文本,天南海北,从中国古小说到西方的神怪故事,到各种人类学、人种学、社会学的著作,唯独没有提到西方的文学正典。
在谈到中国古典小说的铺陈叙述时提到西方的“意识流”小说作为对比,但仍然是只字不提伍尔夫,只简短提到了乔伊斯:
“‘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
言下之意,“意识流”的产生是为了在描绘深层心理的同时保存一些内心的真实,但实在不宜模仿,因为模仿得差了,就是拙劣。
《谈看书》发表后,她写信给夏志清,字里行间很希望夏教授也能看一看这篇长文,并很委婉地在信中提到她看西方小说很少,将她与西方文学里的大作家和经典作品做对比恐怕不是很妥当。
这样看来,水晶采访张爱玲的时候,她只说看得很少,表面上似乎是谦虚,其实是怕肤浅的理解会想当然地将她与某些作家作品相提并论。
是否早在一九四四年她就能预想到将来有一天会有多少热心的读者将她比作“中国的维吉尼亚·伍尔夫”?因为她小说中大量的内心叙述和繁复的心理刻画,不少人即刻将她的风格与伍尔夫的“意识流”画上等号。这样的比较,在她看来,想必是无法容忍的。
她自始至终没有提及伍尔夫,无非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没有读过;第二是,读过,但不喜欢,而且是非常地不喜欢,因而绝口不谈。
她在英殖民地的大学里念英文系,又是从小立志写作的,没有读过伍尔夫小说的可能性极小。所以我倾向于第二种可能性,即绝口不谈。
自始至终避谈伍尔夫是有意为之,为了表明个人的选择。她说“比较欢喜”本森,那是跟谁“比较”呢?当然是和本森同时期的英语世界里的女作家,最有名的当数伍尔夫和曼殊斐尔。曼殊斐尔被张爱玲归为闺秀派的代表,明确表示不是一路的。伍尔夫干脆连一个字都没有。、
“比较欢喜Stella Benson”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摒弃,更是一种自我定位。
05.
斯黛拉·本森一生很短暂,
但提供了一种主流文学之外的独立声音
在女性写作这个领域里,斯黛拉·本森为张爱玲在以伍尔夫为代表的现代主义文学主流之外提供了另一种写作参照,是一种游离于主流文学和精英文化之外的独立声音。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呢?
本森一八九二年出生于英国的什罗普郡,家庭条件优渥,父母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从小体弱多病的她无法如其他孩子一样正常上学,在父母的鼓励下,她从九岁就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张速写捕捉了本森的另一个面貌,一九三二年由英国作家、画家及批评家Wyndham Lewis绘于伦敦。英国国家肖像博物馆授权。
“日记如梦,是在外受辱者的内心慰藉”,这是本森在她的游记集《世界中的世界》的前言里写的一句话。年少的本森从片刻不离身的日记里找到了一个忠实的伙伴,一个永恒的心灵空间,长大以后出远门,这个心灵空间可以随身携带,并成为她写作的素材和蓝本。
或许是因为从小体弱多病,早被医生预言活不久的本森,文字的背后总是有一种阴暗和苍凉,一种隐隐的忧郁。
她在一九一三年的日记中写:
“我不想死,我必须一刻不停地动着。”
十八岁那年因为肺结核被送到瑞士阿尔卑斯山脉中疗养,因为又得了严重的鼻窦炎需要手术,术后留下了后遗症,使她丧失了部分听觉。她日后作为一个散文家的敏锐和小说家的洞察,或许与她的听觉障碍和视觉的无比敏锐有关。
她生前发表的著作一共有十六部,包括八部长篇小说和多部散文集、诗歌集、短篇小说集,加上四十一册密密麻麻的日记,是一笔不薄的文化遗产。她的日记存放在剑桥大学,遵守她的遗愿,在她去世五十年后即一九八三年才开放给公众。
本森在文学史上是一个被湮没的人物,日记开放的几十年里来查看的人非常少。日记没有数字化,读者必须到场借阅。
好在有一本写得比较完整的传记,出版于一九八七年,传记作者乔伊·格兰特自认这是一部完全根据本森的日记写成的人物传记,其中大段大段地引用本森的日记,所有的细节都以日记上的记载为准。这样一部传记,对于无法到场查阅原件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了解本森生平的一个忠实的窗口。
本森在二十二岁那一年离开父母的家,到了伦敦,开始独立。她写诗,写小说,写杂感,同时也投身如火如荼的妇女参政运动。在伦敦的四年奠定了贯穿她一生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女性平权意识,之后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英语世界第一波女权运动的烙印。
她的第一部长篇是发表于一九一五年的《我,摆出架势》,是一部讽刺小说,直接以伦敦的妇女参政运动为背景,女主人公身上有本森自己的影子,如同本森一样,她在东伦敦做小区工作,却无法在女权主义的社会身份认同和女性的个人诉求之间找到平衡。
本森发表于一九一九年的长篇《独自生活》,就是曼殊斐尔盛赞的那一本,也同样描绘了一位身处社会边缘的倔脾气女性,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且健康每况愈下,一如当年的本森自己,不断地与恶劣的环境和疾病对抗。
《独自生活》写于本森在伦敦的最后一年,但在出版前,她已经离开了伦敦,带着社运的硝烟,跨越大西洋,到了美利坚。这时张爱玲尚未出世。
从时间上讲,张爱玲和本森之间隔了整整两个世代。本森的早期小说,张爱玲读到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从当年《南华早报》的书讯里可见,一九三〇年代在香港的英文书店里出售的本森著作都是她一九二五年之后的作品。
从一九一〇年代末伦敦的女性平等投票权运动中走出的本森,开始了独自一人的越洋长途跋涉。一九一八年七月从利物浦出发的轮船,在大西洋上走了十天之后到了纽约。几个月里她在纽约、新英格兰和美国南方各地游历,一九一八年年底坐火车跨越美洲大陆,到了西岸,在加州湾区的一个波希米亚风的艺术家聚居村落住下,继续她的小说和游记创作。
刚开始独自跨洋游历的本森,资金并不充足,在美国曾尝试打各种零工来补充收入,她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过体育教练,做过贵妇人的女佣,为某家公司上门追收账单,卖过书,也做过编辑校对,似乎是只要能找到的工作她就做,筹集了足够的旅费和生活费就开始下一段的旅程。
和毛姆一样,本森对中国有一种强烈的向往。在美国游历了一年多的本森于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从旧金山坐船跨越太平洋,途经火奴鲁鲁,到了日本。从日本她继续坐船经菲律宾和澳门,最后到达香港。在香港停留了几个月后她又北上到了北京,从北京南下到四川,坐上长江上的邮轮,穿过三峡,到了重庆。
在重庆,她遇见了未来的丈夫安德森。安德森比本森小十八个月,是中国海关的爱尔兰籍雇员,汉语流利,日后成为一个中国通。在认识安德森之前,本森一直担心婚姻家庭会耗尽她所有的精力,无法成就一个伟大的人生。
她在日记中写:
“我想有伟大的成就,婚姻是障碍。如果有一天我变得与常人无异,有一个平常的婚姻和愚蠢至极的附庸生活,那我不会再有生存下去的任何幻想。”
但认识了安德森,独自行天下的计划就必须调整了。
两人认识一年后在伦敦结了婚,婚后本森追随着丈夫在中国和印度支那各地上任,除了香港之外,上任的地点往往很偏僻,离最近的城市都隔着重重山水。每隔一两年,会有假期回英国休整几个月。假期过后常常又被派遣到另一个偏僻的地方。
她总是在各种偏远的小镇里等待着来自“帝国中心”的消息。书籍、期刊、对她作品的各种评论和回馈、大量的信件还有作品的清样,邮政联系着她和英语世界的核心。
她说:“英格兰是我的核心。”在一个男性权威占绝对中心的殖民体系里,作为一个殖民官员的妻子,以本森的个性是很难接受这样一个身份的,况且她对殖民体系中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本来就深恶痛绝。他们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也让她觉得和周围拖家带小的官员家属圈格格不入。身体的原因使她终于无法生育,这是她最后几年在日记里写下的遗憾。
本森最后一趟回英国探亲是一九三二年,在美国和英国各地累计住了近六个月,之前已经提到,她领取了两个文学大奖,都是奖励她的最新长篇《移植的多比》的。对于英国文学界来说,这部作品预示着一个文学大家的到来。

最后一趟回伦敦,她应该是平生第一次彻底地享受那里的朋友圈和文化氛围,文学大奖给她带来了更多的关注,自己也充满了自信,甚至还在伦敦的肯辛顿区用小说赚来的钱买下了一栋小房子,准备将来彻底回英国后住下。但她很快又被丈夫召回中国。
安德森被派遣到云南一个十分偏僻的山区小镇,风景秀丽,但气候实在潮湿。本森到达后不久身体情况变糟,安德森申请调职被准,他们搬到了广西北海,那里城市和医疗设施相对完善,本森的健康情况转好。
她留下的最后的影像之一,是他们在北海的住宅,本森在回廊上看书,身边是她的爱犬。照片有点像是假象,似乎生活平稳、安逸。
△本森去世前不久在广西北海的家中。
本森短暂的一生,只要健康情况允许,就必然是在路上旅行。
在北海,健康暂时好转,她的乐观又回来了,又开始了另一段旅行,她最后的日记里记下了巴厘岛的风景和习俗。之后她又随丈夫迁到中南半岛的东京(今天的越南北部),这是最后一次搬迁了。
肺炎再一次袭来,而这一次是致命的,她在日记上留下的最后一条记录是在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她写道:“我掉进了床里。”八天后就走了。
本森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六日卒于印度支那的一家法国医院。第二天她丈夫将她埋在下龙湾一个小岛上的一块小墓地里。她最后未完的长篇小说《蒙多》身后由她丈夫出版,完整的日记遵照遗嘱送往剑桥大学封存五十年。
和张爱玲留下的跟宋淇、邝文美四十年七十万字来往信件一样,本森最后的文字遗产是正式发表的文字之外的大量的“附文本”。
本文摘编自
《成为张爱玲》
作者: 黄心村
出品方: 新经典
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25-6
编辑 | 草草
主编 | 魏冰心
配图 | 书中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