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据说毛姆的毒舌和犀利,让英国首相丘吉尔都难以招架。为此,两人曾互相约定,不嘲笑对方,这才让彼此的友谊延续了五十年。

不过,当毛姆评价起侦探小说时,情况又不一样了。他以嘲弄般的语调揶揄柯南·道尔不够精明,并毫不客气地指出其他侦探小说家们过于卖弄学识,而忽略了讲述故事。

然而,就是这样尖锐的毛姆,在面对雷蒙德·钱德勒的侦探小说时,毫不吝啬地赞美道,侦探小说在雷蒙德·钱德勒之后已经没了接班人。

好莱坞电影大师比利·怀尔德说,“人人都爱钱德勒,因为他的每一页都有闪电。”1959年3月26日,雷蒙德·钱德勒去世。今天,我们重读毛姆评论侦探小说和作家雷蒙德·钱德勒的文章,以作纪念。

侦探小说的衰败和灭亡

文| 毛姆

在辛苦工作了一整天之后,也只有夜晚才真正地属于自己。 我想,这时的你会因为纠结晚上该读些什么而站在书架前良久。

有可能你会选一本《情感教育》《战争与和平》《米德尔马契》或者《追忆逝水年华》,对于这样的你,我会奉上我深深的敬意。 也许你更加倾向于阅读现代小说,拿起一本编辑最新寄来的有关中欧人失去家园到处流浪的悲惨故事; 或者你更钟情于评论推荐的小说,对于毫不留情地批判、暴露路易斯安那州底层白人的生活大感兴趣。 这如果是你的选择,我会对你的阅读品位大加赞赏。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那些经典巨著中已经没有值得我去学习的东西了,因为每一本巨著我都已经读了至少三四遍了;另外,让我为了探究书中一个女人的赤裸灵魂而去读足有四百五十页的满是密密麻麻字迹的纸张?或者是去读全是用苏格兰土腔叙述的——使我的神经饱受摧残、震撼的——格拉斯哥贫民窟的骇人生活?抱歉,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要我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侦探小说的几个重要元素

“侦探

侦探,也正是侦探小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其重要性与谋杀犯相当。对于那些著名侦探的名字,每个侦探小说爱好者都能罗列出一堆来,夏洛克·福尔摩斯无疑是最为出名的一个。

几年前,为了筹备一本短篇小说选集,我特意将柯南·道尔的故事集重读了一遍,这让我惊奇地发现,他写得不是一般的烂。虽然不论是故事的引子,还是故事的背景都无可挑剔,但是就故事本身而言,太过骨感了,给人一种徒有声势、缺乏实际的感觉,甚至在读完整个故事之后都没反应过来 。

即便这样,一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认为在这本选集中有必要收录一篇柯南·道尔的作品。 但是后来发现,对于精明的读者来说,他没有一篇让人满意的作品。

不过,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实在有说服力,他的确抓住了大众读者的心。而且他的大名在文明世界里传遍千家万户。或许有人从未听说过贝尔杰雷先生、威洛比·帕特尼爵士或韦尔杜兰夫人这一号人物,但是一提起福尔摩斯,他肯定是一副“我知道”的表情。

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作者采用的是生动的粗线条,并且对这个人的特殊癖好进行了不断的重复叙述,使得他的形象在读者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这种方式的刻画效果相当明显,与一些广告大师在推销啤酒、肥皂、香烟时所使用的策略一致。

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在将五十篇福尔摩斯故事读完之后,你仍然对福尔摩斯没有一个更深的认识,但是肯定早已臣服在他永不停歇的唠叨之中。 这样一个戏剧化的、被刻画出来的人物也就在你的思想中获得了生命力,就像密考博先生和伏脱冷先生一样。 柯南·道尔的作品在侦探小说中可以说是最受欢迎的,无可比拟。 我想,仅凭夏洛克·福尔摩斯同是出自他手就可以确定——他确实能够担得起这个称号。

当然,侦探也分为警探、私家侦探和业余侦探。毫无疑问,一直以来最受人们欢迎的就是业余侦探。

为了能够创造出一个可以重复使用的侦探形象,侦探小说家们可谓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当警官表现出他最美好的一面时,他通常是机智、警觉、理性而敬业的,但大多数情况下他是一个缺乏个性的传统人物,甚至是一个想象力不足的老顽固,这就给了业余侦探足够的发挥空间,突出业余侦探的聪明才智,而警官在此时也就成了他的陪衬。

为了让读者更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业余侦探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人,作者通常会赋予他一些奇怪的性格。有时,连苏格兰警探都不曾发现的线索,他却能够按迹寻出,充分证明了专业警探未必比业余侦探更加聪明能干。在这个国度,人们没有对专家的盲目信服,因此这一点很容易被广大读者接受。

幽默

同样富有戏剧性的还有警探与业余侦探之间的冲突。虽然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但是见到权威一方受到嘲弄还是很高兴、很激动的。作者所要赋予业余侦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个性就是幽默。

可以想象,如果读者被逗乐了的话,情绪就会随之起伏,而到了后边更加惊险的地方便会引起他们更加强烈的反应。 这个业余侦探,不管是机智还是荒唐可笑,事实上都不过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家伙; 为了掩饰这一明显的事实,他不得不选择用业余侦探的幽默感来引起读者开怀大笑,从而博得观众对他的同情。

电影《瘦子》

电影《瘦子》

通常,业余侦探的出场都是一副正义凛然、无私奉献的样子。 对于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这样的伪装太过虚假,还不如说他是秉着一股探索求真的热情来的。 其实,他四处张望、爱管闲事才是真的; 对于这些事务,我想任何谨守本分的人都应该交给司法机关秉公处理,然而他却硬生生介入进来,对这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横插一脚。

所以,为了使这个人物能够让读者接受,作者常常赋予他健美的身材、让人愉快的言行或者是可爱的个性等。 而他在言谈上的幽默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 不过非常不幸,能有精妙的幽默感的侦探类小说家寥寥无几。

他们所能想象或刻画出来的都是一个满嘴浮夸,行为做作喜欢引用老套诗句的人; 或是带着一口爱尔兰土腔或约克郡方言的人; 抑或是塑造一个把法文生硬地翻译成英文的人; 倘若这也算得上是幽默的话,那幽默家可以遍地开花了。

像S.J.帕尔曼先生和P.G.乌特豪斯先生这样的幽默家也将难逃失业的厄运。 业余侦探身上让人看不起的地方比比皆是,真希望有哪部小说作品能够将这一切泄露出来,让那些业余侦探自食其果。

爱情

我始终认为,在侦探小说中填充一些幽默元素是不妥当的行为,虽然我很难说明这种元素的嵌入是否有必要,但是主观上并不排斥。 唯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在侦探小说中掺入爱情。

或许,爱是能够让地球位置旋转的土壤,但是一旦被放进这如水一般的侦探小说里,就会变得一片浑浊。好姑娘花落谁家根本不是侦探小说的重点,有谁会关心她爱上了谁?是风度翩翩的私家侦探,还是严肃理智的首席警探,抑或是被诬告的主人公?这都不会造成影响。“侦破案件”才是我在侦探小说中想要的。

故事应该有一个很清晰的发展趋势——谋杀,探寻,怀疑,真相大白,惩处;而加入的年轻男女的爱情则注定是跑题的、令人厌恶的,哪怕那姑娘有多么迷人,那绅士有着多么男子气概的下巴。

电影《惊魂记 》

电影《惊魂记 》

爱,的确充斥着人类的所有行为,许多恐惧、嫉妒或是受伤的虚荣心都是因爱而发。 虽然这看来也倒符合侦探小说作者的写作目的,但是它却明显将调查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在一个侦探故事中,爱情的魔力能够波及三个人已然是达到了上限)。

如果是因爱杀人,那如何称之为谋杀?这是情杀! 而且在情杀故事中想将杀人犯描绘得罪大恶极是不可能的。当然,也许是作者为了给这个侦探故事调剂一下而加入了一个爱情故事,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品位绝对出了问题,不可原谅。在侦探小说中,根本不应该给爱情故事留有任何余地。

谋杀手段

还有一个作家经常犯的错误——谋杀手段的荒谬,不合情理。

或许是由于读者已经读了太多这类故事,好奇心已经渐渐消失; 作家为了激起读者的好奇,便打算剑走偏锋,从描述离奇的谋杀手段入手。

真正优秀的侦探小说家肯定不会装腔作势,他只会用流畅的语言向你提供推理和事实。 这里不需要任何华丽的词语,更不需要用一堆美丽的辞藻来使读者注意力分散,去关心那个男仆下巴的伤势,尽管读者很想知道。

电影 《夺魂索》剧照

电影 《夺魂索》剧照

当然,读者想知道一段路程的用时——从磨坊水槽上的船库步行到另一家猎场的看守屋——也无须做一个冗长的景物描写。 河边的报春花在我们看来已是一文不值。 这里我提一点,当面对一部房屋布局和地区地貌全都依靠地图来了解的小说,我是提不起任何兴趣的。 博学同样不适用于侦探小说。 据说,当代最具有创造力的一位侦探小说大师就是因为执着于博学而坠下神坛。 这是一位很有学识的女性,她了解很多我们大多数人一无所知的事情。

即便这样,我认为把这些知识留给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尽管所有人都喜欢读侦探小说家的作品,而且渗透到各个阶层,但这给他们带来的尊重却少之又少。 他们从未接到过切尔西或梅菲尔午餐会的邀请; 更没有被哪位客人在出版商举办文学沙龙时激动地指认出来。 有名有姓的侦探小说家寥寥无几,其余那些侦探小说家就更加无人问津了。

所以,对于那些既痴迷于自己的作品,又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的读者,侦探小说家对他们可谓是非常痛恨。如果能有机会向读者展现自己的教养和学识,那他们自然乐意为之。他们就是要证明给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自己的学识堪比任何一位皇家文学院的院士;在所有作家协会的会员中,自己的文采也是首屈一指。

这样做虽然合乎情理,但是也是极不明智的。作为一个侦探小说家,不应该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和评价,应该充分建立起自己的自信。有着广阔的学识和好的文采自然是侦探小说家所必需的,但是我们不必执着于非要把这些东西摆在表面。

对主题的注意力绝不能因为侦探小说家本身的修养而被分散,而求得一起谋杀案的真相永远都在这个主题上。

“讲故事

请侦探小说家们不要着急。在谈及二十世纪上半叶英语世界的小说的时候,未来的文学史专家定然会对侦探小说家的丰富而浩瀚的成绩赋予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对于那些“严肃”的小说家,也就是简单地一笔带过。

因为这类小说的旺盛人气,是不可能得不到专家的承认的。 当然,他们也可能会萌生出一种错误的理解——这个庞大的读者阶层是由于识字率的上升而被催生出来的,至于为何会迷上侦探类的故事,也是其虽识字但教育程度不高的缘故。

谁能保证在侦探小说的读者中就没有有学识、有品位的男士和女士? 这类读者是必然存在的。 而这种现象也很容易理解: 侦探小说家的任务就是用简练的语言来叙述一个故事。 对于读者的注意力他应该尽可能地抓住、保持,因此快速进入主题便是重中之重。

电影《后窗》海报

电影《后窗》海报

引发好奇心,设置悬念以及塑造一些吸引人的事件便成了维持读者兴趣的主要手段。 他所要做的是让这些应该被同情的人得到读者们的同情,这一点,如果没有足够的聪明才智是不能胜任的。 故事里不可或缺的还有一个高潮阶段。

总结一下,讲故事也必须遵从它既定的一些法则,而这个法则是一个聪明人留下来的,那时,这个聪明人在以色列的帐篷里讲了一个约瑟的故事,也就此成了后人遵从的准则。

现在,能讲故事的“严肃”小说家几乎很少,甚至绝迹了;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故事在他们的艺术实践中变得无足轻重了。对于故事的渴望自古有之,然而他们却这样轻易地说服自己将这人性之中最为渴求的东西砍掉。所以出现了侦探小说家挖走“严肃”小说家的读者这一情景,那也是“严肃”小说家咎由自取。

#艰难的创新之路

我现在所讨论的是一些简单的侦探故事,而且都是建立在《摩格街谋杀案》——爱伦·坡著——所建立的原则基础上。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被创造出来的侦探小说有数千部之多,为了让自己的作品独具特色、有新意,这些小说的作者们可谓煞费苦心,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

很显然,这样做的效果不大,因为无论是谋杀方式,还是破案技巧都已经被人重复使用过无数次;那些企图蒙骗读者的手段以及各个阶层的各种生活场景也都被不断重复运用。纯粹的推理故事已然末路。

““硬汉”故事取代了纯粹的推理

“硬汉”故事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而且深合大众口味,进而取代了纯粹的推理故事。达希尔·哈米特首先提出了这一模式,

但是埃勒·斯坦利·加德纳认为,真正根据这种模式写出故事的人是约翰·戴利。无论是谁起的头,真正开创这一风尚的是哈米特所写的《马耳他黑鹰》。

电影《马其他之鹰 》海报

电影《马其他之鹰 》海报

现实主义是硬汉故事的主要特色。在故事中,被谋杀的人很少是家财万贯的商业巨擘、内阁大臣或者公爵夫人。在赛马会、高尔夫球场或者一些豪华的乡野别墅也很少有谋杀案发生。在谋杀凶手上也很少选用退休的外交家或者是年迈的女佣。

当时,这类故事最有名的创作者要数雷蒙德·钱德勒了。他曾写过一篇短文——《谋杀的简单艺术》,文中对于这一流派的构成要素进行了趣味、理性地说明。他这样写道:

“现实地对谋杀进行描绘,它们的世界可能是这样的:讲的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城市完全被一个匪帮统治;一个妓院的老板是某个名流饭店、公寓和旅馆的主人;一个黑帮的探子竟然是一个电影明星,而大厅一边一位人畜无害的先生却是非法赌彩业的巨头;一个法官在自家的酒窖里屯满私酒,却可以将一位口袋里塞了一品脱酒的人送进监狱;镇长可以纵容谋杀以谋取其中的利益,导致法律、秩序丧失,再无人能够安全通过幽深、昏暗的巷子;劫匪、抢劫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你的眼前发生,而你却不得不灰溜溜地躲入人群,不敢申诉,因为你不能确定这抢劫犯的朋友手中是否有长枪,对于你的证词,警察也没有心情理你,更不要奢求在法庭上辩护,对方的骗子律师会在一群设计好的傻瓜陪审团面前对你进行公开辱骂、羞辱,也别指望法官能为你做些什么,他已经完全被政治操控,只是一个傀儡,不会干预任何事情。”

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现实主义作家能够汲取很多恰当的犯罪素材,所以这段话还是讲得非常好的。这样创作出的作品更具真实性,也更易让读者相信,因为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出现过,读者只需关注报纸新闻就会对它的真实性确信无疑。

雷蒙德·钱德勒曾经做出这样的评价 “在达希尔·哈米特的作品中,谋杀的动机又由那群有理由犯罪的人重新掌握,他们谋杀已经不单单是为了一具尸体那么简单;他们可不会精心准备毒箭、手工手枪和热带鱼之类的谋杀工具,对于身旁的一切他们都可以加以利用,都有可能成为凶器。这样就像把他们写活了一样,能够使他们进行交谈和思考(用他们行当的惯用语言)。”

这是一个非常中肯的评价,而且评价很高。对于这个做了八年侦探的哈米特而言,自己笔下的这个世界自己非常清楚,所以他所写出的故事是非常可信的,能够与他相媲美的也只有雷蒙德·钱德勒了。

真正的探案情节在这一流派的故事中并不是占据主要地位的,凶手的身份也是昭然若揭。 故事的重点就放在如何将凶手定罪上面,以及在定罪过程中一些不可预知的阻碍上面。 这样设计情节的发展完全可以让作者不再考虑那些线索问题,要知道,线索问题是最为让人厌烦的。

在《马耳他黑鹰》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侦探山姆·斯佩德直接指认普里奇德·黑肖纳希是谋害阿彻的真凶,并将凶案直接扣在了她的头上,并称她是唯一可能的凶手; 而普里奇德也立即神经错乱起来,承认自己是真凶。 如果情节不是这样,普里奇德并没有认罪,而是回了一句“你有何证据? ”那山姆肯定哑口无言。 总之,倘若她能请来精明的佩里·曼森律师(埃勒·斯坦利·加德纳的那位)来为她辩护,那么依靠斯佩德所出示的那一丁点儿证据根本就无法定下她的罪行。

电影《马其他之鹰 》剧照

电影《马其他之鹰 》剧照

擅长进行侦探故事创作的作家都会有这样一个共同特点——赋予侦探一个怪癖的个性,但又不好将这种怪癖的个性刻画得太过夸张。模仿柯南·道尔就成了这些“纯”侦探小说家的主要路子,他们往往在自己所塑造的侦探身上加诸各种怪癖。

达希尔·哈米特这位作家是非常具有原创性和创造力的。 在他的故事中,每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全新的人物出现,而不像其他小说家,同样的侦探人物用了一遍又一遍。

例如: 在《瘦子》一书中,尼可·查尔斯娶了一位多金的女人作为妻子,从此金盆洗手,但是后来迫于压力又不得不干起了原来的行当; 他幽默感十足,十分招人喜欢; 在《戴恩家的祸祟》一书中,侦探是个中年男人,身材臃肿,但是他不是依靠蛮力来解决问题,而是以勇气和智慧闻名; 在《玻璃钥匙》一书中,作为职业赌徒的奈德·柏蒙特竟然意外成了一名侦探,的确,这是个意外; 能够塑造出这样的人物,的确值得任何一位小说家自豪,更让人们多了一些对他的好奇和着迷。 在《马耳他黑鹰》中,塑造出的最成功、最可信的人物要数山姆·斯佩德了。 他是个流氓,做起事来毫无顾忌,同时他又是个骗子,没心没肺。 他自身就像是一个活脱脱的罪犯,以至于在他与那些罪犯之间,选择便成了问题。 虽然把他写成了一个下流的坏蛋,却把整个人写得活灵活现。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身份是个私家侦探,但是受柯南·道尔的影响,人们更愿意接受警探或者天才的业余侦探,在解开谜团时,人们也比较期待他的出场。 达希尔·哈米特本人是一名私家侦探,因此,用私家侦探作为故事的主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后来,硬汉学派的后起之秀很明智地以他为榜样。

“雷蒙德·钱德勒之后没了接班人

与希尔·哈米特创作年代的美式生活习惯相比,雷蒙德·钱德勒创作年代的美式生活发生了明显改变,这一发现一定会令未来的历史学家大吃一惊。

首先,从美国男性的卫生习惯上来说,就有了很大的改观。 奈德·柏蒙特在经过一场大酒和一天的劳累之后,只是换一下衣领,洗洗手就算清洁完毕; 而马洛(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人物)则需要冲个澡,换一件干净衬衣才算完事。 马洛是一个诚实的人,这一点与山姆·斯不一样。 他毫不掩饰自己赚钱的欲望,但是所用的手段向来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并且对于离婚案他从不接手。

电影《马洛》剧照

电影《马洛》剧照

在雷蒙德·钱德勒所有的故事中,为数很少的几篇故事的叙述者就是马洛。 就像是大卫·科波菲尔一样,当主人公与故事的叙述者是同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就会显得非常朦胧。 然而,马洛在雷蒙德·钱德勒笔下却被塑造成了一个鲜活的人,有血有肉的人,给了他一个勇猛、坚强、毫无畏惧的性格,并且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雷蒙德·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是硬汉流派小说家里最为出名的两个,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相比之下,雷蒙德·钱德勒要更加出色一些。在写作风格上,雷蒙德·钱德勒往往进入主题非常直接,节奏上也是明白流畅,笔下的人物更是多样化,故事、人物动机也让人非常信服;而哈米特就不一样了,有时他的故事太过复杂,给人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两人的写作语言都是美式英语,且都具备生动、紧张、口语化的特点。在对白上,我认为雷蒙德·钱德勒也是更胜一筹。 于那种典型的美式俏皮和敏捷头脑,雷蒙德·钱德勒能够掌控得非常到位,在讽刺幽默上也具备其独特而吸引人的地方。

探案情节已经在硬汉小说中革除,这我们在前文中交代过。罪犯才是它所要关心的人物,如:小偷、骗子、赌徒、敲诈者、撒谎的政客、腐朽的警察等。故事中的人和物才是故事精彩的来源所在,而这些故事就存在于小说之中。也只有他们塑造的人物更具有真实性,我们才会对他们的行为和遭遇倍加关注。

因此,相比推理小说的作者,这一流派的作者往往更加倾心于人物的塑造。他们所塑造的人物都力求可能又可信。闹剧角色是传统小说赋予侦探小说的一大特色,不过加诸这些侦探身上的那些夸张的怪癖着实让人难以相信,甚至感觉很荒谬。我想也只有在作者那顽固的思想中才会塑造出这样的角色来。

而且其他人物在这些传统故事中大都是一些跑龙套的角色,并没有鲜明的个性。而雷蒙德·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则成功地塑造出了可信的角色。他们所塑造出的人物仅仅是稍微比我们所熟悉的人物高大、生动少许。

我对于这两位作家是如何进行不同人物的相貌描绘有着很大的兴趣,因为曾经我也是一位小说家。 所塑造的人物角色能够让读者有一个很深、很精确的印象是非常困难的,小说家为此可谓挖空心思,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 简单明了地描述出人物的长相和衣着是雷蒙德·钱德勒和哈米特所擅长的,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写报纸上的通缉广告一样。 掌握这点最为熟练的要数雷蒙德·钱德勒了。

雷蒙德·钱德勒

雷蒙德·钱德勒

小说中,在描绘马洛所走进的办公室或者房间的时候,会简练而精确地描述出墙上的画作,屋内的家具以及地上的地毯等。侦探的这种观察能力让我们叹服。

他的语言十分简洁,简洁到就像是一个剧作家在向导演叙述剧本中每一幕背景和装饰一样,当然,这个剧作家肯定不是萧伯纳; 这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手法,他会向细心的读者暗示,哪类情境和哪类人都有可能被侦探遇到。 其中,另一个人周遭环境的描写就是与他本人的一个真实比照。

从另一方面讲,这一小说流派就是毁在了这两位作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上。 之所以称之为巨大成功,不仅仅是商业上的成功(数以百万计的销量),更是文学评论界的成功。 模仿者嗅着成功的味道一窝蜂地出现,从几十到上百。 他们有着所有模仿者的天真想法,以为光靠夸张就能将原著狠狠地甩在身后。

小说里慢慢渗入的各行各业的黑话越来越多,多到想要读懂它们就必须去查词汇表; 罪犯在小说中更加暴力、凶残,甚至变态,而女人也是被描述得越发胆大和性感,甚至饥渴难耐; 侦探成了肆无忌惮的酒徒,而警察则成了无能的代名词。

这一切简直荒谬之极。

这些只知道追求感官刺激的模仿者使得读者的神经已经完全麻木。 读者们也并没有被他的这一举动吓倒,反而报以更多的嘲笑。 不过也不是成功者所有的优点他们都模仿,例如成功者那一手流畅的英语他们就没模仿过。

在雷蒙德·钱德勒之后已经没了接班人 。在我看来,无论是推理故事类的侦探小说,还是硬汉流派的侦探小说,都已经走向了坟墓。当然,尽管这样,依旧会有许多作家继续创作这类故事,而我们也乐于去阅读。

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本文摘编自

毛姆:抱歉,侦探小说才是我想要的

《毛姆读书笔记》

作者: [英国]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译者: 郑小琦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出品方: 凤凰壹力

出版年: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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