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很难吗?不如看看北大哲学系教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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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很难吗?不如看看北大哲学系教授的答案

快乐很难吗?不如看看北大哲学系教授的答案

在今天,追求自我的快乐是影响我们消费选择的重要原因之一,人在天性上或就是某种快乐主义者,“趋利避苦”是人的本能,但是这种本能也不是人的全部。当“快乐”与人生意义相关联,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呢?而“快乐的悖论”仿佛意味着我们离快乐越来越远。

北大哲学系何怀宏教授认为,“快乐主义是不适宜作为一种根本的道德原则的,人们也不必将快乐视作一种人生最高或主要的目标,不宜将之作为评判人生的标准。”而当一个人拥有足够多的阅历、体验足够多的喜哀乐怒之后,就会发现某种单纯的宁静和心地平安、而并非高强度的快乐是最好的。

下文摘选自何怀宏文集《仅此一生》,经出品方授权推送。

快乐主义是否可欲可行

文|何怀宏

人在天性上或就是某种快乐主义者。人的确有趋乐避苦的本能,谁也不愿老呆在痛苦里,但这种本能也不是人的全部

问题是:作为一种指向实践的理论主张,快乐主义真的可欲可行吗?这个问题甚至与那些最早认真思考和倡导过快乐主义的古典思想家的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关系。他们往往表现出一种对人性的悲悯,一种大度和宽容,内心其实并不怎么乐观,外观也不像在过一种世俗所认为的快乐主义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追求快乐主义的人们可能最后还是会发现,一个人在有了足够多的阅历、体验了足够多的喜哀乐怒之后,发现某种单纯的宁静和心地平安、而并非高强度的快乐是最好的。下面我们就来讨论快乐主义的意味。

快乐主义(hedonism)认为人追求的人生目标就是快乐。

快乐主义其实与利己主义有密切关联,利己主义重点在主要为谁谋利,快乐主义重点在这利主要是什么。如果将获利的主体定在自己一人,那么就是利己主义;如果将这“利”主要理解为快乐,那么就是利己的快乐主义了。

另外,快乐主义与功利主义也有密切联系。这可以从主体和目标两方面说:从主体来说,功利主义的享有者不再是个人一己,而是尽可能多的人;从目标来说,行动所要达到的也不仅是主观的快乐了,而是功利,即包括了客观内容和客观利益的功效。现代功利主义可以说就是从古代快乐主义发展而来的。功利主义的一个口号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当然,也可以说,对于不再是单数的个人,而是大量的复数的人,就不宜再说主观的快乐了,只能说功利。所以,西季威克说功利主义就是普遍的快乐主义,这是对的,但还不完全确切,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所谋求的功效并不只是快乐。一个人的快乐已经难以测度和衡量了,许多人的快乐就更加难以测度和衡量。而功利、效用还是比较好测度一些,这甚至构成经济学的一个基础。

《楚门的世界》

《楚门的世界》

快乐主义也可以分为心理的快乐主义和伦理的快乐主义。前者认为人们行为的目的动机是追求快乐,后者认为人们也应当将快乐作为自己追求的人生目标。人人都趋利避苦,这一说法确实吗?的确,快乐和痛苦可以成为动物自我保存的一个信号,人类的祖先或许正是这样进化而来的。他加强能给他带来快乐的能力,弱化会给他带来痛苦的本能,这样就慢慢脱离动物界了。但脱离动物界之后,人就不能完全按照这一标准来判断了。人的追求应该说就远为丰富和复杂了。

“快乐”究竟是什么呢?有一种解释认为,快乐就是“欲望的满足”。但有时候我们也会发现,我们对自己有一个期望,并为此努力和焦虑不已,然而,这个期望的目标可能对自己要求太高,或者有其他不适合的地方,仔细想过之后放弃了这个欲望,结果反而感到轻松,甚至感到快乐了。这种情况下,快乐似乎就不是“欲望的满足”,反而是“欲望的放弃”了。

似乎还有各种各样性质的快乐。快乐本身也有一种综合性,即便说人们都追求快乐,而所求的快乐却有相当的不同,即它又有在不同个人之间的歧异性。有些人认为物欲的满足就是最大的快乐,有些人认为天伦之乐是最大的快乐,也有些人认为处在权力的顶峰,对任何人都可以颐指气使,或者享有最大的名望,被所有人注目是最大的快乐,还有些人认为某些主观的体验,例如食色是最大的快乐,甚至视某些怪异行为之后的特殊体验、心醉神迷为最大的快乐。

既然有各种性质的快乐,可不可以,或者怎么能够比较它们呢?对它们的态度又当如何?是各取所需且一视同仁,还是要分出具有客观意义的高下?如果区分,这种高下的标准又是什么?能不能按照视其为快乐的人数的多少来决定呢?

快乐还有强烈程度、持续时间等方面的不同。至少,有一种区分快乐的方法是将它们分为积极与消极的快乐,前者如飘飘欲仙的狂喜和迷醉,但它可能比较短暂;后者则只是不感到身体的痛苦和心灵比较安适而已,却可能比较长久。

功利主义者边沁也许只注意到快乐的量的测度,他说:“小孩玩的图钉游戏像诗歌一样好。”密尔则还注意到比较快乐的性质并且分出高下,他说:“做人而不满足要比做猪而满足更好,做苏格拉底而不满足要比做傻瓜而满足更好。傻瓜或猪若是有不同的想法,那是因为他(它)们只知道这个问题有关他(它)们自己的一面,而人和苏格拉底则了解问题的两个方面。”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从道德的角度来提出不同快乐或满足的优劣,而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假如要比较两种不同性质的快乐,至少要能够体验到两种快乐,这样才能够比较它们。而只知道其中一种快乐的人是无法比较的,只有曾经体验过两种或多种快乐的人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比较和判断。这个比较的标准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就曾提出过。曾经体验过声色口腹之乐与哲学沉思或文学创作之乐的人,可能会觉得后者的快乐更深沉,更复杂,也更持久

当然,他也可能两者都不拒绝,既喜欢思考,也喜欢口腹之乐,即中国士人所言:努力“做上等人”,但也不拒绝“享下等福”。但是在两者必须取舍的时候,大概会宁愿选择前者,即在只能过一种简单物质生活的时候,也还是要保持一种丰富的精神生活的快乐。这也是我们之后要谈到的,这样的人不是纯粹为了追求快乐而生。还有一些人则无须取舍,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简单的物质生活。

也就是说,许许多多的哲学思考与文学创作者并不是为了追求快乐而从事这些活动。思想和创作也并不总是带来快乐,也很有可能带来过程的痛苦甚至事后的危险,但之所以他们还是愿意承担,是因为思想和创作展现了人更丰富的一面,或许我们还可以说是“人之为人”最特殊、最高贵的一面。而且,由许多痛苦煎熬出来的欣慰可能是更大的快乐。但与其说这快乐是追求的目标,不如说是一种我们可以欣然接受的副产品。

《天才捕手》

《天才捕手》

我们有时候感到忧伤,但同时感到一种美好。比如我们在海边或群山之间看到黄昏的落日,这种美感仅仅是一种快乐吗?我们有时感到寂寞,但同时又感到一种生命的独立和充实感,这种充实感也只是一种快乐吗?我们有时处在一种长期的平静的坏心情中,却在这种状态中工作得最好,甚至唤醒了一种创造力,或者因此感觉到生命以前不知道的方面,而且我们并不愿意放弃这种状态。

鲁迅在《野草》中写道:“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他经常处在一种平静的坏心情中,只活了五十六岁。但如果对他说:“给你另外一个比这更加快乐和长寿的人生,只是没有你的这些创作。”我想他一定是不会换的。

有人或许会说,如果他不愿意换,那么他从前者得到的也还是“快乐”。但就像不要把“利益”扩大化而包括一切一样,我们可能也应该不要把“快乐”扩大化而包括一切我们愿意接纳的感受。

而且还有一种“快乐的悖论”,即我们越是追求快乐,我们可能越是不容易得到它。而当我们并不以追求快乐,而是以做我们认为有价值和正确的事情为我们的行为动机的时候,反而更有可能得到不期而遇的快乐。

我们可能原先以为通过以做成某件事为手段而达到快乐的目的——暴富、出了大名、掌了大权之后会非常快乐,得到之后,却发现自己并不像预期的那么快乐。这快乐“忽焉在前”,又“忽焉在后”,最后觉得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奋斗的过程乃至以前的时光。

我们的一生不会万事如意,也不会始终处在快乐之中。我们对人生快乐的希冀可能变得虚幻,甚至觉得生活对我们是一种欺骗。但对待它的态度,倒不妨像普希金写的一首诗那样: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只要我努力过、奋斗过,即便没有成功,但在生命接近终点的时候,可能还是会感到欣慰乃至快乐,而即便未来的快乐不再来临,过去的日子对我也弥足珍贵。

还有一些看来普通平凡的生活,收获的快乐也似乎平淡,但反而是恬淡的快乐最有可能被多数人得到、延续,并传递到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可能希望一生收获许许多多的快乐乃至极乐,但经过漫长的人生历程,得到许多也失去许多之后,晚年可能发现年轻时候的天真烂漫和无畏追求才是最令自己愉悦的

《小偷家族》

《小偷家族》

我们也许还可以从行为的三个环节来考虑:引发行动的目的动机——行为的过程——行为的主客观结果。

这样我们也不难从自身的体验和对他人行为的观察中发现:行为的动机经常是混合的,目的也并不总是很明确。人们行动并不只是追求得到快乐或免除痛苦,而常常是受到各种感情、意愿乃至本能的影响。行为的过程则更可能伴随着种种不安的选择,以及需要改变自己惬意习惯的努力奋斗,甚至可以说,坐享其成的快乐,是怎么也比不上那种通过自己不无痛苦的奋斗得来的快乐的。而行为的主观感受与客观功利也是经常伴随苦乐和利弊混合在一起的,我们只能择其大者而言之。尤其是主观感受,即便是面对同样的结果,也有不同的感受。就像人们常说的,面对同样一个盛了半杯水的杯子,有人会注意杯里还有半杯水而感到愉快,有人则会注意那空着的一半而感觉不快。前者可以说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后者可以说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乐观主义者并不就是一个快乐主义者,两者之间并不能画等号。相反,到处追逐快乐的人倒是更有可能陷入悲观。而不追逐快乐的人反而容易获得一些如静静的泉水涌出的快乐。就像斯多葛派哲学家,他们对人生并不抱持快乐主义者的看法和态度,但他们面对人生的灾难时反而更容易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

我们并不是不要快乐,但也许不妨更多的将它视作一种副产品,得到了高兴,没有得到,或没有达到预期的最大值也不悲哀和抱怨。综合看来,快乐主义是不适宜作为一种根本的道德原则的,人们也不必将快乐视作一种人生最高或主要的目标,不宜将之作为评判人生的标准

本文摘选自

本文摘选自

快乐很难吗?不如看看北大哲学系教授的答案

《仅此一生》

副标题: 人生哲学八讲

作者: 何怀宏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 活字文化

出版年: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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