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秋分,一想起太阳离开了北半球,就觉得很快乐

今日秋分,一想起太阳离开了北半球,就觉得很快乐

今日秋分。这一天,太阳在赤道短暂停留,等分了昼夜也平分了秋天。然后继续向南,北方秋意渐浓天气渐凉,“秋日平分气转清”。

居于城市的人,或许很难察觉节气的变化,然而通过雨声的变化、云朵的深浅,其实都可以看出物候的转移。对隐居田园30年的台湾作家陈冠学来说,每个节气的云都有着不同的形态,并且秋分这一天最值得庆祝,这一天,他在自己的田园日记中写下:“太阳移进南半球这么大的日子,无论如何得出去溜达溜达,以表庆祝欢欣。”

九月二十三日

明日起,太阳进入南半球

今日是秋分。今日太阳回到赤道上,明日起,太阳进入南半球。一想起太阳离开了北半球,心里面就觉得很快乐,不是我憎恨太阳,实在是太阳因位置之不同,而有着性格上的大差异。

太阳在赤道这一边时,它是暴烈的,就像人当青壮之时,血气方刚,不免盛气寡恩;反之,太阳到了赤道那边时,它是和煦的,就像人当老大之时,血气既衰,自然慈爱仁善。我总觉得人类比鸟兽差了一大截。鸟兽,特别是候鸟,一年迁徙两次,一往一复,永远跟着一个慈爱仁善的太阳公公走,它们不肯愚蠢到像人类,待在固定的地点上,任太阳公公越来越凶恶,受其凌虐。人类也是动物,动物之所以可贵,厥在能动,可是人类却变成了植物,钉根在某一定的地点上,放弃了他作为一个动物的优特之性,你说比起候鸟,人类显得多愚蠢啊!若要数一数地球上的优秀生类,鸟类实在应数第一。

秋分这一天,我总会欢喜得不知所措,手舞足蹈,呼啸歌讴,无法在家里坐着。我牵出了脚踏车。花狗见了,一直摇尾绕着我跳,知道我要出去。脚踏车对它来说是新奇的玩具,每回我踏车出去,它无不跟着我蹦跳竞跑,已成了不具文的协定。这脚踏车是特地为着溜达购置的。太阳移进南半球这么大的日子,无论如何得出去溜达溜达,以表庆祝欢欣。

出了庄,花狗早知道我要走向西的路。这是一条顺坡的路,平均坡度每百公尺为两公尺半,这里出发点海拔五十三公尺。将朝阳背在背后,放轮向西滑下去。空气刚孵出叶脉,还带着叶液未干的味儿,散发着蔗叶香、薯叶香、番麦叶香,甜甜的,迎面扑鼻而来,而蔗叶绿、薯叶青、番麦叶翠,田园的主色配着难以计数的微妙间色,好像一阕小提琴曲,在主题贯串之中悠扬着不尽的变奏。轮子轻快地滑转着,一点儿也不费力。

从今天起,太阳有半年的时间在南半球上,要等到半年后,亦即明年的三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太阳才会回到赤道来。再过些时,北极圈将沦入永夜之中,南极地将陷于永日之下。然而南方将有最美好的气候与天色,有夜略长于昼,供人们有充足睡眠、适量活动的时间。一年里有半年的无上天宠,还往哪里去寻?这里简直是仙境!

转了一个小弯,看见一只褐毛野兔坐在路上洗脸。一条牛车路,一天里难得一辆牛车经过,难得见到一两次人影,你说这里,田野里的老居民们——各种动物们——会不将路面当闲坐场散步道吗?除了雨天,任何昼日,每一百公尺的路段上,任何时都可见到斑鸠或鹌鹑在踽踽闲步。田野里的路是有生命的,若车水马龙,路就给碾死了踏僵了。

云雀是晴日的风铃,是任何时都可听到的。路南、路北的天空上各浮悬着一只,过了这里,那里又升起一只,大晴日的田园里说是会断了云雀的歌声,那是不可能有的事。

路一直往西倾泻,宛似一条小溪流,朝宗于海,不论怎样地转怎样地斡,总是朝西泻去。花狗先前领路,到后来就落在车后了,好在它落在车后,不然野兔便不免被追逐了。打扰了人家闲坐,委实是失礼之至。野兔见到我,连忙逃入蔗田中。花狗才瞥见了影子,汪汪地吠,追了进去,卡得根叶切切作响,我只好停下来等它。怪不得野兔选在这里曝日洗面。路边照例都留有空地,各有五六尺宽,南边是番薯田,北边是蔗田。蔗丛高过人头,将整个北面遮盖在后头,成了宽厚的树篱。番薯地再过去,南边是溪,对岸有个村庄,叫南岸,是客家庄。这番薯地实在是一片隐蔽的境域。东北风从路北的蔗梢上溜下来,弱得吹不动路南的番薯叶。对于小动物而言,没有比这一段路面更好的闲坐场散步道了。

将脚踏车拄好,坐在车上,把自己投入这一片静谧中。宋人诗云:万物静观皆自得。真的,这里几乎没有一件事物是不自得的。蔗田、番薯田,透过空中,落在这一切之上的阳光,以及天上的薄云,甚而隐藏在叶下地中的一切生命,即连人类的我,我也和这里的任何物一样,心无一事地在安详地眺望着。只有野兔受了一点儿打扰,但那也是自然界无足挂齿的事。此时它或许早到了另一头去继续洗着脸面了。而花狗在蔗田中钻着,假想着原始本能的狩猎,也是极其自得不过的事啊!

不久,花狗落空地走了出来,意兴勃勃地,鼻孔里直喷着气,有点儿打喷嚏似的。好吧,走吧!于是路又把我和脚踏车向海的方向倾泻过去。不多久,远远地看见一并排南北向的路树麻黄,那是通往台湾南端的唯一大道,由北边的潮庄,经过这里的打铁庄。既见了大通道,我便勒住了车,转回头,循原路骑回去。方才一直是顺坡,现在换成逆坡,车再不自动地跑,但踏起来仍然十分轻松。不见眼前矗立东方的太母山,北太母西侧断崖直削两千六百公尺,世界第一削山正摆在眼前,一百公尺两公尺半的陡坡算得了什么?太母山百看不厌。

李白诗云: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令李白生于此地,敬亭山永远入不了他的诗。孔子自云: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也是小巫见大巫。泰山只有太母的一半高,才只有一千五百四十五公尺。太母不只是高,它擎天笔直起于海平面,照临千里,那才是它伟大之处,世界上没有一座山可与它媲美!朝着海倾泻,固然不费力;朝着这伟大的世界第一削山转进,由于受到激励产生劲力,反而比朝海轻松。对我来说,一条朝着太母山而进的路,永远是顺坡的,脚底下有的是无限的劲力。

看看太母两千六百公尺的断崖削壁,只有满心的赞叹,真美!世界任何险山奇峰无不被登山家征服过,即连圣母峰也早已失去了她的权威,但登山家无人敢于动征服太母西侧的念头,两千六百公尺全线近乎垂直的高度,远非人类的体力精神力所能到。几处山褶,清晰得可看到几乎是垂直的涧水,整条都是白的,与瀑布无异,只在褶缝里隐没一段,出了褶缝又是一长段的白,一段大约有两三百公尺,远远看来像一条雪沟,凝结着,在秋阳下异常的耀眼。

被太母吸引着,没看路,几乎连人带车跌进番薯田里去。索性停了车,在番薯田畔坐下来看个足。溪边一棵苦楝树上,一只画眉正引吭高唱,鸣声响遍四野。此地可以终日,有山可看,有鸟可听,饥来有薯,渴来有溪,秋分的斜日,清新的空气,静谧的釉绿,辽旷的田园,无边的蓝天。前人诗云:偷得浮生半日闲。说是偷来的闲,多可怜啊!

九月二十五日

节候变化的显明,无过于天上的云

以我的年龄,孑然一身,我倒时时爱拿起《颜氏家训》来读。此书辞旨恳切,包括立身治家处世为学各方面,读来仿佛侍坐父兄之侧,勤聆教诲;又如与老友话家常,论古今,共抒人生真际,学问实况,侃侃娓娓,不知日之将暮,不识夜之且旦。

人不识字固可以懵懵懂懂过一生,合乎老庄所主张的自然主义,免于文明病。但是人类若真的自始不发明文字,不进展到有著述,则且不说智识、经验、史事无法确切记述流传,单是古今心灵无法沟通印证,对于已过惯了文字生活的人来说,那将是不堪想象的事。孟子说:尚友古人。这是读书人异于一般人的最大好处。

下午天气变了,细雨霏霏,看样子这几天内,将笼罩在阴霾下;秋越发地往深处移了。入晚后没听见土蜢鸣,也许是下雨的缘故。好几日来一直没注意土蜢声,也许土蜢早歇了,人们说:白露,土蜢烂肚。白露早过了半个多月,土蜢或许都僵死了,可怜的鸣虫!

农历分一年为二十四节,半个月一节,一节有一节的气候。听觉敏感的人也许单听雨声的变化,便可听出节候的转移来;也许嗅觉敏感的人,闻都闻得出来;或者视觉敏感的人,单看天色的深浅,也可看出来。以半个月作为气候变化的一个单元,那是合理的。

就我个人的经验,节候变化的显明,无过于天上的云;一节有一节的云,形态既不同,性质也有异。粗浅地说,天气越热,云越低;反之,天气越冷,云越高。云越低越黑,越高越白;越高越凝结,越低越扩散;最高者为冰晶云,最低者为雨云。冰晶云是自然界最令人激赏的景物之一,雨云也有泼墨之致,唯有不雨的夏云,棉花状的,到处散飘,衬着蓝天,零乱得最惹人厌;那是自然界里我所不喜的唯一景观。我所以不喜欢夏天,不只它热,天天看着那样的云,令我极端不快!春末一出现这种云,就使我感到绝望。不必感到热,感到阳光加炽,单看到这种云,就知道南国美丽的日子过去了。

土蜢声的消逝,表示初秋走了,仲秋真正地来了。但愿还能听到几天尾声!不然要再听到那精力饱满的振鸣,还得挨到明年的夏末秋初,那将是将近一年时光的契阔啊!再会了,我童年的朋友们!

九月二十八日

日日都可以是读书日

一觉醒来,晓天灰蒙蒙的,是薄阴的天气,也许一分钟前还下着细雨,也许一分钟后就有细雨下,是这样的静定薄如蛋膜的阴天;大约雨是过去了。

今天是孔子诞辰,这一位了不起的先师,不是读书人的最好榜样,还有谁是呢?洗漱过后,换了一身清洁衣服,奉出了家藏一本最好的《论语》摆在案上,焚香拜了三拜——家里所以不藏孔子像,因为那是后人想象画的,比起《论语》来,自有道里上的一段距离,因此我宁愿直接拿《论语》当孔子来拜。拜过后,正襟危坐案桌之前,自《学而》至《乡党》,高声朗读一过——前半部可知道是初编完本,可靠性自然高,因此我只朗读前半部。说来奇怪,别日读《论语》未必有孔门跃然纸上的感觉,今天每读一章,都有如在其左右,如在其上的灵应。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都可以是读书日,唯独今天不只可以是读书日,而且一定要是读书日。自然我要坐在书桌前,痛痛快快地看一天书;当然不一定要有关孔子或儒家的书,只要有益精神的书,那是孔子所允许的。可是才读了不多一会儿,我这里一向无外客来访的,居然来了访客;一个老友带了几位先生来。那是少小时代的老同窗,如今过着粉笔生涯,趁着孔诞,心血来潮,特地来看看田园及田园里的诗农我。

老友们一向称我为诗人,如今归隐田园,自然免不了给我诗农之号。管他呢,名号原是人设的,我自己不是常自称是诗人吗?老友带了客人来,我自然十分欢喜,只是中馈无主,又野蔬简慢,中午这一顿饭真使我为难万分。但老友声明不为吃来,要吃街市馆子有的吃,跑这么远来做啥?来田园,即使要吃,也要吃个别致的,最后指定吃野苋糜,说是无价的上品菜,还要跟我去一起采。拗不过,大伙儿七手八脚,不一会儿工夫采了一大堆回来,这顿野苋糜之好吃,自不待言的了,只要糁一点点儿盐,不必任何人间调味品。

吃过了饭,人人满意。老友兴发,伸手索诗。我说哪里有诗?老友不肯放过,说专程来就为看诗,诗人而没有诗,还成什么诗人?我说生活在诗中反而写不出诗,都是实话。老友不信。看来交不出卷子来,似乎难于罢休,不得已只有将日记捧了出来。

老友打开九月一日头一天来读,边读边点头,口里说:倒是实话,人在诗中写不出诗,也是真的!但是这本日记看来就等于一部连篇诗卷。说着挟在腋下不肯还。遇上任何人都好说,遇上少小的老同学,就不好说。人与人间相知之深,往往可至超越你我的界限,予不是施,夺不是取,这里就有理说不清了。最后我解释道:还差几天就写满一个月了,写满了再寄去。老友觉得有理,才将日记递还我。我补充道:可不许流传!老友不同意,说:若是天地间的好文字,不令流传自然也会流传;否则即或强令流传,也传之不远。一切顺其自然,何必执意!说得也有理,文字是公器,原非作者可得自有,况且作者们下笔之时,无不有想象中的读者,说这本日记下笔当初没有想象中的读者,我自己也没有十分的自信。

又谈了些往事及新近的时事,到各处走走看看,老友就带了客人骑了脚踏车回去了。

九月三十一日

今后九月应加一天

九月原本只有三十天,哪来三十一日?但是孔子既经推定出生于九月,九月就非大月不可,这是本日记有九月三十一日的缘由。我想世界通历今后九月应加一天,以显示这个月份人类出过怎样的大人物!不用说,孔子是一切大人物中最最伟大的一位!

平生没写过日记,这次兴来开笔,居然写满了一个月。今天从头读起,发现总算将田园的生涯写出了一点儿。回想当年决心回归田园,只为在路边看到一朵小小的蓝色草花,如今想起来大概是鸭舌草的花吧!一朵小小的草花,猛烈地使我觉醒过来自我遗失之已深,给我那么大的力量,挣脱羁系着我那么长久的机栝。

一个人活着,若不能将自己当一包强烈的炸药,把世途的坎坷炸平,好让千千万万的人们有坦荡荡的道路行走,则套在人群中的一切行为都是出卖自我、遗失自我的勾当。对于此时的我,人生只能有两种生活,要不是将自我炸成碎片,便是保有全部的完整自我,教我将自我零售,或委屈自我,降为世上的一件工具,我再也不能忍受,因为自我永远是主体啊!

本文节选自

《田园之秋》

作者: 陈冠学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 2014-2

编辑 | 仿生斯派克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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