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乃即时的语言。——缪西亚·普拉达
观看时装目录,仿佛阅读一本书;它是一座金矿,蕴藏着丰富的影响力、可参照性、可研究性和创造性。同样,一位作家的作品,集合了作家的生活、价值观、想象力、才华以及独特性。其中一些具有魔力的成分,必然渗入他们的衣橱,因此,观察名作家们的衣着和标志性形象,与听他们讲故事一般让人心动。
标志性形象:西服套装
西服套装的好处,是能让人轻松地进入穿衣的舒适区,同时保持彬彬有礼。穿上它,你从不需要担心:一套西服可以让你有体面的外表。但以下作家惹人注目的套装穿着方式,显示出重要的不是穿什么,而是怎样穿。
马克·吐温
在1905 年的杂文《沙皇独语》中,马克·吐温说:“没有衣服就没有权势。而统治人类的是权势。”吐温最喜爱的衣服颜色是白色。七十岁时,他在自传中写道,十月放弃穿白色西装让他很伤心:“我希望自己一点点积累起足够的勇气,在纽约整个冬天都穿白色衣服。”那是吐温珍爱的服装,也让它来代表他最喜爱的角色。在1884 年他的里程碑式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哈克是这样描述收留了他的那位举止优雅的绅士格兰杰福特上校的:他穿着“亚麻西服,颜色白到你看上上一眼,眼睛就会被刺伤”。吐温看重衣着,觉得要给人以深刻印象。
T.S. 艾略特
经典、完整的三件套西服和领带, 是T.S. 艾略特的穿衣选择,几乎从未有人看到过他穿别样的衣服。他扣上全部纽扣,以无懈可击的方式大步走出去,看上去优雅、彬彬有礼和有教养。他赫赫有名的诗作《荒原》发表于1922年,当时的爵士年代开始鼓励战后年青一代丢弃谨慎,无拘无束地生活。在这首诗中,艾略特合成了那个时代的情绪,这成为对那个荒芜和迷失时代的最复杂和最现代的回应。
爱伦·坡
埃德加·爱伦·坡是最早推出哥特式小说的美国作家之一。坡的西服通常让他与众不同:纽扣扣上、剪裁合体的三件套。他的熟人兰伯特·威尔默在1860年说:“我看到他穿的,从来都是时髦整洁、近乎优雅的衣服。”他从来都穿黑色套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明确显示出,自己就是人们记忆中那个古怪、浪漫、具艺术性的作家。
盖伊·特立斯
还是小男孩时,盖伊·特立斯就穿手工的订制套装:他的父亲是个裁缝。他每天都穿西服套装,并且承认自己“有一百来套”。往往配上一顶宣示个性的软呢帽和一根粗雪茄,特立斯精明强干、派头老练的个人风格引人注目。1966 年,他在《绅士》杂志(Esquire) 上发表特写《弗兰克·辛纳屈感冒了》,该文被称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文章”,它读起来不像特写,更像短篇小说。他帮助推广了“叙事新闻”这一门类。特立斯把垫衬衫用的纸板剪成卡片,每天在上面做笔记。卡片的大小正好可以放进衬衫口袋,这样它们就不会因为划到外套的里子而窸窣作响。
02
标志性形象:帽子
帽子等同于温文尔雅。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所体现的翩翩风度,是任何他种时尚物件所无法比拟的。帽子起到了只有红毯才能起到的入场作用:完全没有必要,但本身妙不可言。作为标志性风格,它们确实非常特殊,以下这些作家的帽子胜过一切。
杜鲁门·卡波特
杜鲁门·卡波特的朋友哈珀·李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口袋梅林”,她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物迪尔,即是以他为原型。卡波特对帽子有神奇的品位。成年后身高只有五英尺三英寸的他,戴着迷人的帽子,在广大社交圈和众多派对中成为偶像人物。这些派对包括那场世纪盛典——1966年他在纽约举办的黑白舞会。在日常生活中,卡波特最招人喜爱的模样是歪戴着费多拉帽,但当年是帅小伙儿时,他喜欢歪戴水手帽。他爆料说,他写作时不用速记,而且必须躺着写,最好还是一边喝着茶或雪利酒,吸着香烟。
索尔·贝娄
索尔·贝娄的戴帽之道,总能反映出他身为作家的奇妙风采。他在1956年的小说《抓住时机》中写道:“一个男人戴着帽子、抽着雪茄时,他是占有优势的;你很难发现他的真实感受。”但贝娄觉得,帽子不是伪装:对于一个经历过和描写过重大生存场面的人来说,它们是锦上添花。他通常戴一顶意大利博尔萨利诺公司制作的费多拉帽,而且往往为了与之相匹配,穿一身订制西服。他并不在乎自己是否看上去过于张扬,或者甚至有点像帮派成员。他很自在地戴着它,步态从容。去领诺贝尔奖时,他戴了一顶大礼帽。晚年时,他开始时不时以自己独到的不可模仿的风格,把全美棒球帽戴在头上。
佐拉·尼尔·赫斯顿
佐拉·尼尔·赫斯顿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的女权主义代言人,她的帽子即是她的时尚风格的同义词。1920年代,她还是个年轻女郎,不仅迷恋飞女郎钟形帽,还戴插一根羽毛和饰有蝴蝶结的遮阳帽,以及拉得很低的无边女帽。这位作家著有大获成功的自传《路上的尘迹》和小说《他们眼望上苍》,她觉得没戴帽子就像没穿衣服。尽管那是她所处时代的一部分,但她对帽子的优雅的炫耀,更独有地反映出她文雅的个人魅力。
标志性形象:眼镜
戴眼镜是思想深邃的简略表达方式,尽管眼镜是学者们的经典装饰物,但它们已上升到真正的时尚高度。下文中的作者需要戴眼镜,而且他们喜爱的眼镜,已成为他们本身独特形象的一部分。
艾伦·金斯堡
高尚的知性主义贯穿披头族整个群体的目标和态度,艾伦·金斯堡的眼镜是对它的完美体现。他的作品《嚎叫》成为艺术上激进一代的圣歌。他一般都穿邋邋遢遢的裤子和不相配的上衣,但正是一副圆眼镜,将他的服装整合到一起。金斯堡从未打算成为时尚英雄: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但他的眼镜神圣不可亵渎,是他的脑力和洞察力的实际象征。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著有四十多部小说,她戴上眼镜时,纤瘦、精致的面庞 微微变得古怪和严肃起来。 她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所戴的大框眼镜,完全淹没和压倒了她的外表,以致她看上去仿佛戴了一副假面具。 无论是否为了隐匿自己,欧茨的眼镜都比 极客时尚早了几十年。 她看上去古怪、冷静,而且有趣。 到了二十一世纪,欧茨戴的是金边眼镜,镜片很薄,而且带颜色,小小的椭圆形镜框更适合她的脸型,是一种优雅老去的时尚。
标志性形象:头发和胡须
时尚的显微镜充分聚焦在头发和胡须上:它是一种形象的开始与最终的装饰,可以成就也可以破坏一套服装。长发和卷发还可以显示出时代的特征,不仅以发型,而且以颜色、长度和使用的产品来显示,这是其他东西所做不到的。以下作者是对任何头发规则的例外:他们的发型存在于不同的维度。
苏珊·桑塔格
苏珊·桑塔格1933年生于纽约,曾就读哈佛、牛津和索邦大学,是小说家、剧作家、和平运动活动家和学者。她的典型标志是贯穿黑发的一缕白发。桑塔格对社会一向持公开的反抗态度,随着年岁的增长,她变得越发魅力十足。她并不遮掩灰发,而是使它们成为经典的特色。桑塔格的那缕头发是醒目和大胆的,如《101忠狗》中坏女人库伊拉·德·维尔的形象那样胆大妄为。她知道它看上去很出彩,为她浓密光滑的头发增添了犀利感。桑塔格是美丽的,而且在她生命的后期,越发显得中性。她穿宽松的西服,配宽松的衬衫和网球鞋——当然再配上一条围巾和那缕单色的头发。从1990年代起,人们记忆中的桑塔格就是这一形象。
欧内斯特·海明威
模仿大赛和服装品牌从欧内斯特·海明威的风格中获得灵感,但这不是1920年代海明威在巴黎时的风格。那时的他还是初出茅庐的文学新手,是为《多伦多星报》工作的新闻记者,成天与格特鲁德·斯泰因和埃兹拉·庞德厮混在一起。海明威1899年出生于伊利诺伊州的奥克帕克,这位后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得主到加勒比海扬帆远航,去非洲游猎。让人们难以忘怀的是他那粗犷胡须的质朴魅力。它充满个性,并强烈体现在他那直接而深邃的男子汉写作风格中。海明威是刚毅的渔人和猎手,自然会选择阿伦毛衣和实用的装束:这成了嬉皮士的标准穿搭,让二十一世纪的男装生机勃勃,结实耐穿。同样,他的小说经久不衰:《太阳照常升起》和《丧钟为谁而鸣》是深刻的经典,恰如他面部浓密的胡须。
托妮·莫里森
托妮·莫里森是第一位赢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非裔女性。她是不慌不忙地走上作家之路的——她的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出版时,她已经三十九岁了。她的标志性脏辫同样也是后来才出现的。那银灰色整洁漂亮的一根根发辫,是强大的文化特性的象征,也让人想起拉斯塔法里教的根源和酷之王鲍勃·马利的气质。对许多人来说,脏辫还有更深的含意,象征着精神上的反文化,但在莫里森看来,它们只是她自己的符号,不代表任何其他东西。她在2012 年接受《卫报》采访时说,“我不是一个刻板形象;我不是别人眼中的我。”她带着自信和超然的优雅留着脏辫。
卡尔·奥韦·克瑙斯高
克瑙斯高1968年生于挪威的奥斯陆,他的头发几乎像他长达3600页的六卷本自传《我的奋斗》一样,具有传奇色彩。他长长的银发如马鬃一般,抗拒着梳理的需要。他的卷发旋转着,以满不在乎的方式随意披散—— 正是一个摇滚歌星的形象,以最放荡不羁的方式随风飘动。克瑙斯高已被称为挪威的普鲁斯特,据说他在创作《我的奋斗》时,每天写二十页。这是他生活的详细记录,他捕捉到的那些引人入胜的平凡细节已经成为狂热崇拜者们的“圣经”。
本文节选自
《名作家和他们的衣橱》
作者: 特莉·纽曼
译者:林燕
出版 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