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年近六旬即双目失明,失明之后的博尔赫斯,必须把所有文字——故事、散文诗、诗歌——口述给他人。但失明似乎更有助于他创造性的文学语言,毕竟,“诗人,和盲人一样,能暗中视物”。创作之外,博尔赫斯在采访、录音、正式演讲以及非正式的聊天中表现的自我似乎更为普通读者熟知。
在那些带着问题的同行和听众面前,这位语言大师运用他百科全书般的记忆创造了一份充满智性的谈话录,这份谈话录在性质、强度和范畴上,与他和朋友们的私人闲谈并无不同,这一直是他分享那些未成文的文字的方式。散步时,餐桌上,闲谈中,这位失明者的声音始终如一,清醒或者恍惚若梦。这声音破译着诗的灵感,将“失明”描述为一种徐徐降临的夏日黄昏,在提起死亡、记忆与噩梦的时候也丝毫不会颤抖,因为他说他命中注定要思考一切事物、一切经验,这一切的出现就是为了让他去运用它们去制造一种美。
本文摘编自《巴黎评论》、《博尔赫斯:最后的访谈》以及《博尔赫斯谈话录》。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年8月24日-1986年6月14日),阿根廷作家、诗人、翻译家。其作品涵盖包括短篇小说、短文、随笔小品、诗、文学评论、翻译文学在内的多个文学范畴,以隽永的文字和深刻的哲理见长。他的作品反映了“世界的混沌性和文学的非现实感”,对幻想文学贡献巨大。库切曾经评价道:他,甚于任何其他人,大大创新了小说的语言,为整整一代伟大的拉美小说家开创了道路。
“失明”是上帝赐予我的礼物 ·
我亲眼看着我双目失明的父亲微笑着死去。我的祖母是英国北方人,她来自诺森伯兰。我亲眼看着双目失明的她微笑着死去。我的曾祖父死的时候也是双目失明,但我不知道他当时是否也曾微笑过。我只能讲到这辈人。我是第四代。
因为我发现我是在逐渐失明,所以我并没有什么特别沮丧的时刻。它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那时我是国家图书馆馆长,我开始发现我被包围在没有文字的书籍之中。然后我朋友们的面孔消失了。然后我发现镜子里已空无一人。再以后东西开始模糊不清了。如今我还能分辨白色和灰色,但是对两种颜色我无能为力:黑色和红色。黑色和红色在我看来都是棕色。当莎士比亚说“Looking on darkness which the blind do see”(看那盲者所见到的黑暗)时,他是搞错了。盲人与黑暗无缘。我的四周是发着光的朦胧一片。浅灰,或浅蓝色,我说不准。太模糊了。我要说现在包围着我的世界是浅蓝色的。但是就我所知这也许是灰色。
当知道了我正在失明,我未曾以最快的速度阅读一切。当然我本应该那样做。从那时,从革命的1955年起,我便更多地重读旧书而不大读新东西了。并且我从未试过盲文,不过我坚持着读我小时候读过的书。
我曾说失明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人们因此而喜欢我。是的,我试着这么想,但相信我……相信我:失明的好处被过分夸大了。如果我能看见,我绝不会离开这栋屋子半步,我会待在屋里读我手边满满的书。现在它们对我而言就像冰岛那样遥远,冰岛我还去过两次,我心爱的书却再也读不到了。然而,与此同时,读不了书这件事也迫使我……让我去做梦和想象。我主要通过人来认识这个世界。
生命、世界就是一场噩梦
我想象中的事物都是有色彩的,我做的梦也是有色彩的,但我梦中所见的色彩都太炫目了。在我醒着的时候,比如现在,我就像处在一团雾气之中,它很亮,有时发青,有时发灰,形状也不是固定的。我(失明前)最后能看到的颜色是黄色。我写过一本书,叫《老虎的金黄》,在那本书或者说是那首诗中,我说,而且是很确切地说,我生来第一眼看见的颜色就是虎皮的金黄。我曾盯着动物园里的老虎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刚失明那会儿,我唯一能看见的颜色就是黄色,但现在我连黄色都辨认不出了。我最先失去的是黑色和红色,这意味着我再也感受不到黑夜。起初我还有点不习惯。那之后我还能看见绿色、蓝色和黄色这几种颜色,但蓝色和绿色在我眼中渐渐都褪成了棕色,最后黄色也消失了。现在我看不见任何色彩,只能感受到光和动作。
如果你用“梦”这个词,你就要把它当做梦之虎的梦、噩梦的梦来看待……我要说不幸是一个作家的多种工具之一,或者用另外一个比喻来说,是多种原材料之一。不幸、孤独,这一切都应为作家所用。甚至噩梦也是一种工具。我有好多小说的灵感都得自噩梦……
我总是梦见我自己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街角上,或在一间房子里,一间颇为普通的房子,然后我就试着走向另一个街角或另一间房子,它们都和以前的一模一样。梦就这样做下去。于是我就会自言自语道:哦,这是一个迷宫的噩梦。我只要等着就行了。我总是按时醒来。但有时我梦见我醒来,发现我还在同样的街角上或同样的房间中或同样的沼泽地里,被同样的雾气包围或注视着同样的镜子——于是我就知道我并没有真正醒来。我接着做梦直到我醒来,但噩梦的感觉还要持续上两三分钟,直到我感到我要疯了为止。然后一切突然消逝得无影无踪。我又能重新入睡。我要说,做噩梦是我的坏习惯之一。
依我看,生命、世界,是一个噩梦,但我无法逃避它,我依然在梦着它。我无法抵达拯救。拯救与我们无缘。但我尽了力,我发现拯救之于我就是写作这个行为,就是怀着无望的心情沉浸在写作之中。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已经八十多岁了,我看不见,经常感到孤独。除了继续做梦,然后写作,然后不管我父亲过去怎样告诫我,把作品送出去发表,我还能做什么呢?这是我的命运,我命中注定要思考一切事物、一切经验,好像这一切的出现就是为了让我去运用它们来制造美。我知道我失败了,我还要一直失败下去,但这依然是我生存的惟一正当理由。继续体验事物,继续快乐,悲伤,茫然,困惑——我总是为事物所困惑,然后努力运用这些经验来创作诗歌。而在许许多多的经验中,最令我快乐的是阅读。啊,还有比阅读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读,深入到作品中去,丰富它,因为你已经读过它。我要劝大家少读些新书但要更多地重读。
时间是根本之谜
时间是最根本之谜,其他东西顶多只是难以理解。空间并不重要。你可以想象一个没有空间的宇宙,比如,一个音乐的宇宙。当然,我们是聆听者。不过,说到时间,你有一个如何给它下定义的问题。我记得圣奥古斯丁说过:“何谓时间?若无人问我,我知之,若有人问我,我则愚而无所知。”我想时间的问题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时间问题把自我问题包含在其中,因为说到底,何谓自我?自我即过去、现在,还有对于即将来临的时间、对于未来的预期。所以这两个不解之谜,正是哲学的基本内容,而我们很高兴它们永无解开之时,因此我们就能永远解下去。我们可以继续我们的猜测——我们将把这猜测称为哲学,哲学的确仅仅是猜测。我们将继续编织理论,从中体会到莫大的乐趣,然后拆掉它们重新编织新的理论。
我遇上过两次超时间的时刻。一次来得很平常。我忽然感到我超越于时间之外。另一次的来临,是在一位女士告诉我她不能爱我而我感到不快的时候。我散步走了很远的路。我走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南的一个火车站,忽然,我感到我超越了时间,进入了永恒。我不知这个感觉持续了多久,因为我不在时间之内。但我感谢它。于是我就在火车站的墙上写了首诗。(我真不该那样做!)诗如今还写在那儿。所以说我一生只有两次那种经历。而同时,我既认识从未有过那种感觉的人,也认识常有那种感觉的人。比如我有个朋友是神秘主义者,他可以时常沉浸在心醉神迷之中,而我不能。在我的八十年中我只有两次摆脱了时间。
每一个盲人都能获得一种奖赏:他们对时间的感受与众不同。时间不再需要每时每刻都被填满。不需要。你知道你只要活下去就行,让时间依赖你。这会成为某种安慰。我想是一种巨大的安慰,或者也许是一种伟大的奖赏。失明的好处就在于你对时间的感受不同于大多数人。不好吗?你不得不有所记忆也有所遗忘。你用不着记住一切,因为,嗯,我写过一个叫福内斯的人,他发了疯,因为他的记忆无边无际。当然假如你忘记了一切,你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你存在于你的过去之中,否则甚至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你都不会知道。你应该让记忆与遗忘这两种要素融合起来,不对吗?记忆与遗忘,我们管这叫做想象,这是一个夸张的称谓。
我把死亡当做一种把自己完全抹掉的希望
我并不看重不朽。我希望自己彻底死掉,包括肉体和灵魂,统统被人遗忘。
啊,我等待死亡来临那一天等得太久了,都有些不耐烦了。人们跟我说那一天很快了,但我却感觉它不会来,我也不会死。斯宾诺莎说我们都将永生,但不是作为个体而永生,而是作为上帝的一部分,在这种泛神论的个体与整体的融合中得以永生。每当我感到害怕,或是遭遇了一些不如意时,我都会这么想,“我为什么要关心一个普通南美作家在20世纪末的遭遇呢?特别是他还来自阿根廷共和国这样一个失落的国度。与我即将经历的伟大历险——死亡相比,这些都不值一提。死亡可以是毁灭,那样再好不过了,也可以是遗忘……”
或者说是另一场历险的开始,但我倒希望它是结局。我想到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终其一生都满怀期待地等候死亡的来临,但他一直等不到那一天,于是陷入了极度的失望。但在故事最后,他不得不重新适应死后的生活,正如当初适应生前的生活一样艰难。我认为如果一天之内我们没有同时经历悲喜两种情绪,这一天就没有真正地过去。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就像乔伊斯笔下的《尤利西斯》。当然了,《尤利西斯》讲述的是主人公二十四小时之内发生的事,在这二十四小时里,尤利西斯回故乡伊萨卡岛时经历的所有事都重演了。这也正是这本书起名为《尤利西斯》的用意所在。我们之所以读《尤利西斯》,是因为它囊括了所有的时间,它所写的正是我们每一天都要经历的事。现在呢,和你聊天我觉得很开心,但你在录音这一点让我有点不自在。人们把我当回事,这是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因为我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人们却……
我不是谦卑,我只是清醒,因为我讨厌谦卑这个词,在我看来虚伪的谦虚简直可怕。
我宁愿不做博尔赫斯,而是成为另一个人……这句话是我剽窃得来的。我是在小时候读的一本帕皮尼的书里看到它的,那本书叫《盲人飞行员》,书里的主人公不想做自己,想成为另一个人,当然了,他认为自己是唯一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想做别人。
不过,我已经认命了,我只能做博尔赫斯,因为我想象不出自己还能有其他哪种不同的命运。我唯一的命运就是写作。我之前读过弥尔顿和柯勒律治的自传,他们似乎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要当作家的。我觉得我也是一直都知道。也许有部分原因是我父亲对我的影响。我是天天泡在他的藏书室里长大的。我也去了学校,但学校对我的影响微乎其微,你不这么觉得吗?我真的是在父亲的藏书室里长大的,所以我一直都知道,待在一屋子书中间,与书为伴,那就是我的命运。我走上写作的道路也是因为受到父亲的影响。
在我闷闷不乐的时候——我时而让自己感到闷闷不乐——我就把死亡视作伟大的拯救。说到底,对于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来讲发生什么不测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将再也看不到他。我把死亡当做一种希望,一种把自己完全抹掉、完全湮没的希望。我可以指望这一点。我知道没有来世,不必对来世感到恐惧或抱有希望,我们将简简单单地消失,这是理所当然的。我视不朽为一件可怕的事。但实际上它将永远无所作为。我肯定我个人不会永垂不朽。我感到死亡将证实是一种幸福。除了被遗忘、湮没,我们还能期待什么更好的事呢?我就是这样感受死亡的。
我不怕被卷入政治漩涡当中
我没有对任何人产生过什么影响,而恰恰相反的是,我本人从历史上诸多作家身上受益良多。
我从格罗萨克、卢贡内斯、卡德维拉还有费尔南德斯·莫雷诺身上受益良多,这是毫无疑问的。还有阿尔马富尔特,我都不知道我配不配读他的书。如果说阿根廷只产生过一位天才,那就是阿尔马富尔特,《传教士》一诗的作者。我第一次接触纯粹的文学就是在一个星期天晚上,听卡列戈(他是个长相平平、很不起眼的男人)在家里背诵《传教士》,当时他是站着的,声如洪钟。尽管我那时一个字都听不懂,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发现了一种与之前接触过的事物不同的全新的东西,那就是诗歌。
我还记得《传教士》末尾这么写道:“我日日忍饥挨饿/夜夜受冻无眠/只为保护上帝不受人类饥荒和寒夜的责罚”。《奥洛·赫利奥》那首诗,里面有几句写得真的很好,只是现在没人记得了,“如果那群拉哥尼亚人在号角或是长笛声中冲上战场厮杀/如果莱斯,那个妓女,把科林斯的价格定在了一万德拉克马”,卡德维拉的诗写得真好,只是现在人们似乎已经把他遗忘了,人们总是很健忘,或者说他们记住的只有那些没营养的东西,诸如一场足球赛的结果,或是建国将领的名字之类。我就是建国将领的后代,但我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值不值得人们费心去记。我们这个国家有着一段悠久的历史,但不知道是否也有着一群卓越的思想者,或是精通马术的贵族阶层。
我不怕被卷入政治漩涡之中,因为我看到的新闻让我无比悲伤又愤怒,另外我知道我处在一个不易被撼动的位置上,我可以站出来反对军方,反对战争,他们也不敢拿我怎么样。
但这是我的职责,我是出于道德感这么做的。我这辈子从来没读过报纸,但新闻肯定会以种种方式间接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比方说,五月广场的母亲们和祖母们会来我家,她们的孩子或许真的是恐怖分子,或许真的罪有应得,但这些女人的泪水是真实的,她们没有在演戏,也没有歇斯底里。我看到了这一幕,所以我站出来说话了。这是我的职责,其他很多人也这么做了……
说到底,人群是一个幻觉
西班牙语里有一个词,我想你们知道,但不知现在是否还用。在西班牙语里你不说“醒来”,而说recordarse,意思是,记录你自己,想起你自己。我母亲过去常说:“Que me recuerde a las ocho.”(我要在八点钟想起自己来。)每天早晨我都有这种感觉,因为我已经多多少少不存在了。再有,一当我醒来,我总是觉得失望,因为我还活着,还是同一个愚蠢而又古老的游戏没完没了。我不得不做某个人,我不得不做得惟妙惟肖。我有某些义务,其中之一就是活过这一整天。这样,我就看到了伸展在我面前的整条道路,而所有的事物都自然而然地使我疲惫不堪。当然,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不会有这种感觉。你会觉得,呵,真高兴我又回到了这个了不起的世界上。但是我想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甚至在我年轻的时候,并且尤其是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也没有过。如今我已经听天由命了。如今我醒来就说:我又得面对一天。我就这样把一天打发掉。依我看,人们之所以有不同的感受,是因为很多人认为不朽是一种幸福,也许是因为他们尚未意识到这一点。
我曾经有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可以把它用于写作,这就是,我们可以在某个时刻统统变成别人。瞧,既然你变成了别人,你就对此一无所知,打个比方,在某个时刻我将变成你,你将变成我,但由于这变化是彻底的,你失去了记忆,你不知道你的变化。你始终都在变化,你也许要变成月球人,但你不会知道这一点,因为当你变成了月球上的人,你也就有了他的过去、他的记忆、他的恐惧、他的希望,等等。过去的那个自己被一笔勾销了。你或许始终在变成别人,可没有人会知道。这种事可能正在发生着。
说到底,人群是一个幻觉。它并不存在。我是在与你们个别交谈。沃尔特·惠特曼尝言:“是否这样,我们是否在此孤单相聚?”哦,我们是孤单的,你和我。你意味着个人,而不是一群人,那并不存在,当然是这样。甚至我自己也或许根本不存在。
我曾写过一个故事,写的是一个男人,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展现在他面前。于是他开始画船,画锚,画塔楼,画马匹,画鸟雀,等等。到最后他发现他所绘制的只是他自己的一幅肖像。那当然是关于作家的隐喻:一个作家身后留给人们的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自己的形象。形象被注入其作品中。对许多作家来讲,每一页都可能是败笔,但那些东西集中到一起,就是作家自己留在人间的形象。比如埃德加·爱伦·坡的形象胜过他所写的任何东西——甚至包括他最好的作品《阿瑟·戈登·皮姆纪事》。所以这也许是作家的命运。
文学之于人类的心灵不可或缺
曾有读者问道:“有人概括我们时代的特征为:人道主义在艺术和文化上的式微。你认为你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吗?你对这种概括怎么看?”
博尔赫斯回答说,“我想我们应尽最大努力来挽救人道主义,这是我们惟一的家当。我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当然把自己看成一个人道主义者。我对诸如政治、赚钱、名誉之类的东西毫无兴趣,那一切与我格格不入。但是当然,我崇敬维吉尔,我崇敬所有的文学,我崇敬过去——为了创造未来我们需要过去。是的,我按照斯宾格勒的观点来思考西方的衰落。但就我所知,我们也许能为远东所救,比如为日本所救。我们更应该努力自救,这样更好。”
提到文学的未来,他说,“我想文学还是颇为安全的。文学之于人类的心灵不可或缺。”
我对美有恐惧感
《恩底弥翁在拉特莫斯山上》(节选)
爱情的河流,
黑暗的河流,
人间的亲吻,
绷紧的长弓。
我彷徨了多少年,多少月?
总有事物会长存,
不像葡萄,
不像鲜花,
不像微薄的雪。
《恩底弥翁在拉特莫斯山上》是一首神话诗,它或许是我所写过的惟一一首个人的诗,因为恩底弥翁像所有神话人物一样,并非是完全虚构的或者纯粹出自理智。恩底弥翁代表了所有的人。因此,当你说到一个人为人所爱时,他即是为神性所爱,他即是为一位女神所爱,即是为月亮所爱。所以我觉得我有权利创作这首诗,因为我也像所有的人一样,一生中至少有一次,或两次,或三次,成为恩底弥翁。我被一位女神爱上了,后来我又觉得我不配她的爱,与此同时,我又心怀感激。为什么说好事长存?正如济慈所说:“一个美丽的事物就是一种永久的欢乐。”恩底弥翁与月亮的故事或许可以阐述出爱与被爱的真情,而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来赋予这首诗以生命,以便使你们感到它是依据我个人的命运,以及全世界古往今来所有人的个人命运写成。
艺术无法将事物据为己有。与此同时,尽管事物不能被占有,我们却把词汇、象征体、隐喻、形容词、意象构筑起来,而这些东西是存在的;这个构筑而成的世界并非玫瑰和老虎的世界,而是艺术的世界,它或许同样值得称赞,同样真实。据我所知,一些诗出自绝望,出自对艺术感到无望的情感,以为艺术无法表述事物,只能暗示事物——这些诗或许也就是希望和幸福的符号,因为如果说我们不能模仿自然,那么我们依然能够创造艺术。而这对于人,对于任何人,对于他的一生来讲,也许就足够了。
我想,对一个诗人来说(有时我也这样自诩),万事万物呈现于他都是为了转化为诗歌。所以不幸并非真正的不幸。不幸是我们被赋予的一件工具,正如一把刀是一件工具一样,一切经验都应变为诗歌,而假如我们的确是诗人的话(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我自诩为一个诗人),假如我的确是一个诗人,我将认为生命的每时每刻都是美丽的,甚至在某些看起来并不美丽的时刻。但是最终,记忆把一切变得美丽。我们的任务,我们的责任,即是将情感、回忆,甚至对于悲伤往事的回忆,转变为美。这就是我们的任务。而这一任务的巨大好处在于,我们从不将它完成,我们总是处于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之中。
我知道诗歌的灵感并非子虚乌有,但我只知道这些。我知道我得到了馈赠,而我误用了它们。但是我知道灵感是存在的。而灵感自何而来我却不知。它也许来自记忆,来自一种未知的力。但我知道灵感是存在的,所有的诗人都知道。这就像我知道存在着妒忌的经验、爱的经验,灵感来临的经验是存在的。我就知道这些。我们无需知道得更多。
诗歌和散文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它们只是在形式上不同而已。不过,它们反映到读者身上也有其不同之处。比如,如果你读一页散文,你所期待或惧怕的是尚未读到的信息、建议或论证,而在你读一页诗歌时,你愿意领会的是情绪、热情、悲伤、幸福,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以为从本质上讲,散文与诗歌是一回事。
我对美有恐惧感。有时在阅读斯温伯恩、罗塞蒂、叶芝或华兹华斯的作品时,我会想到,哦,这太美了。我不配读我手上的这些诗。但我也感到恐惧。在动笔写作之前我总是想:我算什么呢?居然要写作?我对写作能知道多少?然后我就自己愚弄一下自己——但我已写了好多次,再写一次也无妨。当我面对一张白纸时我也会有这种恐惧。我就对自己说:说到底,这有什么?我已写了很多书了。除了写下去我还能干什么呢;既然文学看起来已经成了——我不愿意说“命运”——已经成了我的工作。而我对它又满怀感激之情。这是我敢想象的惟一命运。
我认为诗歌与美必将得胜。我厌恶政治。我没有政治头脑。我有的是美学的头脑,也许还有哲学的头脑。我不属于任何政党。实际上,我不相信政治与国家。我也不相信富足与贫困。那些东西是假象。但是我相信我作为一个好的或坏的或平庸的作家的命运。
我认为理念不重要。写作者永远不要被自己的理念裁判和操纵,人们应该用他所能提供的乐趣和读者所能体会到的情绪感受来评判写作者。而一个写作者有没有什么政治观点或者别的主张毕竟不是很重要的事,因为一部作品将会无视这些理念而存在下去,就像吉卜林的《吉姆》那样。让我们假设你会考虑到大英帝国的理念和立场,好吧。《吉姆》当中的人物,我想读者真正喜欢的不是英国人,而是很多印度小人物,那些穆斯林。我认为他们是更可爱的人。而且是因为读者认为他们——不不不!不是读者认为他们更可爱更美好,而是因为读者感觉到那些印度人更美好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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