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吸血鬼”——内务府

清王朝的“吸血鬼”——内务府

《紫禁城的黄昏》是末代皇帝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的一本“目击身经”实录,不仅书写了溥仪从少年到青年的身世,也勾连了中国近代史上诸多重大事件。近日,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了这本书的评注插图版,下文摘自该书,澎湃新闻经出版方授权发布。

头戴“头品顶戴”的庄士敦

内务府的庞大组织

我在前几章里已经说到在1919年初入紫禁城以及后来若干年中所闻所见的事情了。这一章专谈中华民国与清室所订的“优待条件”所收的恶果。谁都知道,这个“优待条件”,剥了逊帝的政治权力,却又准许他拥有皇帝的名号不废,以及享有种种奢侈与徒有虚名的特权,同时又保存着一个绝不必要的小朝廷。

从前我也和大多数外国人的见解相同,以为清王朝之垮台,由于它本身的无能;由于一班亲贵的无知与贪污;由于慈禧太后犯了大错误和用人不当;由于东洋、西洋那些“野蛮”国家对她的打击;由于她的侈奢淫逸;由于西方的民主政制影响到“年轻的中国”的人心……后来我进入了革命后的紫禁城细心观察皇室的组织及其种种制度,然后得出一个结论:上述的“由于”种种固然是帮助中国人推翻清朝的原因,而加速清王朝灭亡的最大因素,却是那个皇室的账房——内务府。我可以说这个机构简直是一个吸血鬼,日夜在吸清王朝的宝贵鲜血。

有些外国作家描写清帝国宫廷生活的文字,很少提到内务府这个很有势力的机构,也许是他们未能获得有关内务府的内幕资料,故此无从下笔。为中外人士所诟病的太监制度,只不过是内务府中的一环,还不是内务府本身最具权力及最危险的一部分。事实上,与其说太监是皇帝的仆人,毋宁说他们是内务府的仆人,而太监却代人受过,被人斥骂,说他们作怪才使得清朝崩溃,其实该骂的还是内务府。革除太监的制度,无疑是人同此心,当我初入紫禁城做逊帝的英文师傅的时候,我就希望这个心愿能够完成。在初时我还不知道“擒贼先擒王”之法,以为太监一去,就“天下太平”了。后来发觉不对,太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组织,去了太监,而不能大力改革整个机构,为害逊帝及其家庭的内务府的毒素仍在,实乃无济于事。译注:内务府为什么是一个这样具有势力的机构呢?庄士敦在文后有详细叙述,不过,我想先在这里谈谈内务府的组织,帮助读者了解一下:内务府这个机构,为中国历代所没有,清朝在关外时已有此组织,顺治十一年(1654年),清世祖将内务府改为十三衙门,计:司礼监、尚方司、尚衣监、司设监、尚宝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膳监、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到顺治十八年裁十三衙门,仍设内务府,设总管大臣管理诸务,大臣无一定员额,皇帝喜欢多派几个,随时就派,不像六部尚书有固定员额。内务府是个二品衙门,总管内务府大臣是个二品官。在光绪年间,内务府所属的机构为: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庆丰司、会计司、营造司、慎刑司。此外又有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等,组织极为庞大。内务府大臣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若干人。太监也属于内务府范围之内,设有总管太监、副总管太监、首领太监、副首领太监等名目。内务府的官员,多为世袭,他们都是三旗子弟。原来清朝八旗之制,镶黄、正黄、正白这三旗叫上三旗,为皇帝亲自统率的军队,所谓亲军,内务府人员完全向此三旗选用,这是靠得住的用意。《钦定大清会典》卷八十九,内务府一栏,说明内务府的职掌,今录于下:“总管内务府大臣,特简,无定员。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这可窥见其大略了。我们读清廷的上谕,有时见到清帝赏赐大臣银两,特别指明这笔银子在广储司支取,那就是说,这些赏赐出自内帑,是皇帝掏的“私人”腰包,而非取自国家的“财政部”——户部。其实在“朕即国家”的封建制度下,不管国帑也好,内帑也好,正合广东人所说的“荷包即兜肚,兜肚即荷包”。同是皇帝个人的私产,不过四方八面的财物都归入内务府,以便于皇帝开一下口叫管家拿钱来用而已。又,清帝责罚太监,往往交慎刑司执行,不常交刑部治罪。

慈禧太后在乐寿堂前,右一位李莲英

天潢贵胄的“管家人”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1898年),德宗皇帝行新政,内务府暗中支持反动派甚至同谋以反对这一行动,结果戊戌维新失败,而光绪皇帝被软禁在瀛台,慈禧太后再出来“训政”。慈禧太后信任义和团,内务府那班人又在她面前力陈义和团忠勇可靠,结果有《辛丑条约》之辱;到了辛亥革命时,清廷见大势已去,无力挽回,于是决意让出政权,内务府暗中助民军代表一臂之力,促成新国家与清室所订的“优待条件”。他们这一行动不是为清帝的利益打算,而是纯为私人利益打算,因为条件中有保留“尊号”不废,这就无异于保证了内务府这一机构永远存在,它一日存在,这班吸血鬼又得其所哉了。

有人会问,内务府怎么能够支配清朝廷到这样的一个猛烈程度?它凭什么获得这样巨大的力量,能抵挡那一场使君主覆灭的暴风雨而毫不受影响仍屹然不动?是否内务府在这方面的成功就充分表现出这个君主本身的腐化?

解答这个问题倒也是颇有趣的,在初时,我们以为内务府的势力形成,无非是历代君主不爱理事,或昏庸无知,于是大权便溜到这班奴才的身上——这班人在对皇帝讲话时,自称为“奴才”。然而这样的解释还不充分。如果我们试看一下那班王公家中处理财产的情形,也许对于这件事情的解释会稍为明朗化一些。每一个亲王、郡王、贝子、贝勒,这些天潢贵胄,他们各有府第,各有庄园,又养有一大群家臣扈从和门客。这班贵族在北京或乡村都拥有大批地产和财产,他们的入息,大部分从这方面得来,如果他是个抓实权有官职的人,他的入息就有一部分得自官俸和临时津贴。

满族的贵族,很少知道自己的财产有多少。他们对于田园地产在什么地方,共有几处,每年有多少入息,完全“阔佬懒理”,一概交给“管家人”,管家人为他们办理全部产业事情。做管家的人有很大权力,管家人之下,设有职员若干,举凡主人的金钱、租项的出入,只有管家有部详详细细的账册。如果这个管家是一个诚实的人——当然,其中也有些是诚实可靠的——又如果这个管家人是能干的,会经营而又有商业头脑的,那么,他就会为主人办理得头头是道,府中财用充足,预算能平衡,甚至还有盈余。但是,甚至在这些“诚实”的管家人中,恶性的揩油制度也是很猖獗的,中国人有一种传统的习惯,凡做官的人多抱一种“饭碗”主义,自己有得吃,也要他的穷亲友不可饿着肚皮,拿公家的钱粮来做好事,焉得不把政府拖垮呢?

死要面子与硬装糊涂

幸喜这些管家人还有点“良心”,他们还不肯使得他的“主人”露出穷相。在某方面,他们仍然把主人的生活维持到一个很豪华奢侈的程度。有些王公贝勒也曾怀疑他们的管家人大揩其油和吞没财产,但他们也感到无可奈何,因为这班贵族心里很明白,如果一旦把管家人撵走,主人马上就会陷入债台高筑的境地。做管家的人知道在什么时候需要金钱,他们往往为主人准备好了,然后告知主人,奴才是怎样出尽方法才向人家举债来的。为面子计,主人并不追问这笔钱从何而来,也不期待管家人会对他说个清楚。

辛亥革命后,这班天潢贵胄很自然地迅速加快了他们贫困的程度,当1919年我和一些皇族人员相识的时候,其中有好些个已经不是富有的人了。那些以前靠做官获得大量金钱的贵族,转眼之间已变为穷人,他们只好暗中出卖从前皇帝赏赐给他们的艺术品或金银珠宝。他们爱惜面子,不敢将美术品公开拍卖,只好全权交给管家人,让他们在外头活动找买主,卖得多少就多少,主人绝不计较。管家在其中自然大有好处,恐怕大部分的好处尽入管家人之手,而主人还不知,就算知道,因为要靠管家人替他维持生活,也不便追究了。

我也曾到过好几个王孙的府第做客,他们的府第,以往曾烜赫一时,可说是金碧辉煌,连大门外的石狮子的目光也睒睒有生气,但我身历其境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痛苦的。那个大院子里长着一尺多高的野草,屋顶也破烂了,马厩中没有一匹马,还有些人的厨房里往往没有足够的食物。像这样的王孙中,有一个还每年照例要请客一两次来玩赏他的那一棵著名的山楂树,我也曾为座上客。我们在他的花园凉台上吃酒,偶然一阵微风吹下一些山楂花落在饭桌上。这一顿愉快的山楂宴可说是最后一次了,这个王孙的高祖是那个赫赫有名的乾隆皇帝。这时他已是个贫无立锥的人了。当我在北京时,他已死去,而他的府第已卖给外国人,他的那一棵著名的树也在去年死了。

层层中饱下大快私囊

我们在“清室优待条件”中,见到第六款这样说:“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这一条款内务府与隆裕太后曾经强烈地反对过,然而后来也让步了。到民国十二年(1923年),紫禁城里面仍然有一千多名太监。这一年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我留待在另一节里再讲。

关于内务府对于金钱中饱的事情,我还想多说几句。清朝宫廷是没有收支预算的,清帝每年要用多少款项就用多少,他一个命令,户部就要如数奉上,有些欧洲的作家描写辛亥前的清朝宫廷,据说那些宫廷的高级管事人(大概指的是内务府大臣),每年的入息有一百多万两银子,约值当时的英金二十万镑。这样的说法是真实的。译注:清人笔记,往往有记光绪皇帝吃一枚鸡蛋价值一两银子,慈禧太后买一只皮箱,内务府开价五百两,盖其中办事人员层层中饱也。

世界上每个帝国的宫廷都有它们的账房,也有穷极奢侈的,那班管账的人,替统治者安排了各种娱乐的方法,偶尔在这样的奢侈腐败中,产生了不朽的艺术,所以这班人在历史上还有贡献。但内务府却一无贡献,只是侵蚀,把一个崛兴自关外而占据了整个中国的帝国腐化了,结果而致大崩溃。到崩溃之后,内务府还紧紧地死抱着所谓优待条件,意欲从中吸血吸个不休。

辛亥革命后,这个万恶的内务府仍然控制着整个小朝廷,他们绝不计较面子,奴颜婢膝地屡次向民国政府吁请发给过期已久的优待费。不幸的是,他们的请求往往为中国报纸所知,因此报纸就抓到了好材料予以讥刺一番。例如民国八年(1919年)10月1日《北京日报》载一消息,据称,清室内务府大臣世续,向总统徐世昌请求批准拨给清室优待费六十万元,如果没有这笔款,清室就没法支持了。每年总有三四次这样的请求,而每次请求都说是如无此款则无法“维持现状”。其实所谓“维持现状”者,是维持内务府那班人的现状罢了。译注:慈禧太后时代,户部拨交内务府的大内费用,同治四年一案,定为三十万两,到七年又增加三十万两,共六十万两。光绪十九年以后,西太后忽又降旨以后每年再添五十万两。粤海关每年供用三十万两,杀虎口、张家口、淮安关所收税课,亦拨归大内之用。据此,则西太后每年可计算的“家用”在百万两以上,内务府又不知中饱若干了。

《紫禁城的黄昏:评注插图版》,【英】庄士敦/著 高伯雨/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年版。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