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进入全版权运营时代,创作者该如何适应?

网络文学进入全版权运营时代,创作者该如何适应?

第三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已落下帷幕,诸多重磅的网络文学精品纷纷呈现在读者面前,借助中国“网络文学+”大会搭建的IP交易平台,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得以成功转化为影视剧呈现在读者面前,这一版权转化的过程,已经成为网络文学领域十分常见的版权运营趋势。

一部火爆的网络小说被影视公司看中,从而从高点击率的网文,通过版权交易转化为影视作品,再依靠影视作品的热播带动网文付费阅读的第二波热潮,从而延伸出有声、动漫、衍生品等不同形态的版权作品,不同形态的版权作品相辅相成、互相推动带来版权收益最大化。这种全版权运营的网络文学IP运营模式,近年来已经成为主流趋势。

从近年来热播的影视剧《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捉妖记》、《芈月传》等等都可以看出,这些从热门网络文章华丽转身的热播剧背后,是读者与影视剧迷之间的双向转化和互相带动,是版权全方位运营和版权形态遍地开花的过程,网络文学也正在以这种快速的全版权运营模式构建了一个崭新的、有着巨大吸引力的产业链。

然而,对于这个产业链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创作者而言,热热闹闹、资本角逐的“全版权运营”市场,到底是机遇还是挑战?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酒香也怕巷子深,好文更需要全版权运营

近年来,网络文学发展迅猛,很多优秀作品的影视剧版权水涨船高,也推动了越来越多的文学写作爱好者冲入这一领域,成为专职的网络文学写手。这当中,虽然诞生了我吃西红柿、唐家三少、猫腻、南派三叔等一众大神级写手,却也有着更大基数的网络文学写手们在默默无闻、不温不火的更新着。据了解,截止2016年年底,我国已经有近两百万的网络写手,每年大约七万部作品诞生,受众数更是多大2.27亿。

相较于传统文学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创作门槛较低的网络文学领域,大量出现的网络文学作品的内容和质量实际上良莠不齐,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想要在当下的文学序列中迅速体现价值就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在漫长的网络文学发展过程中,只有极个别的产品转化为了出版物,进入了传统文学的范畴,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很艰难的。同样的,在基数庞大的网络文学作品中,要想脱颖而出,实现IP收益最大化,实则是非常困难的。

这几年诸多的产业链下游渠道商用票房收视率这一客观数据给了网络文学作家们、网络文学平台们继续发展下去的信心,从《步步惊心》、《甄嬛传》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些热播电视剧的IP运营颠覆了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和评判模式,也改变了网络文学只有个别作品可以进入传统文学范畴这一十分单一的发展模式。可以说,网络文学进入百花齐放的局面,某种程度上是得益于影视剧、网络剧等下游传播平台的改编和炒作的。

随着IP转化的多样化发展模式呈现,一部网络作品的版权已经延伸拓展到了影视剧、游戏、漫画、网剧、大电影等多种形态,全版权运营的趋势对于网络文学创作者而言无疑是有利的,版权收益的最大化为很多网络文学创作者带来了“一夜暴富”的契机。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产业链各环节进入者越来越多,对于运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整个网络文学IP运营领域,仍然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好的作品因为缺乏推广而被淹没。

全版权运营前路漫漫,网文作者仍需努力

虽然目前大多数创作者和企业已经意识到全版权运营的优势,但对于创作者而言,要实现IP全版权运营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

第一是IP运营对作者的要求大大提升,创作者急需转化思路,依靠合作实现共赢。

一部作品从网络连载,到开发成影视、游戏,再到形成网络文学IP,实际上是从原材料转化成产品的过程。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很专业的“全版权运营”和“产品开发”的过程,对于创作者或其所属的平台要求甚高,依靠个人的单一能量,很难实现“全版权”考虑。全版权运营的思路中要求创作者或者其背后的团队,既懂影视、游戏等市场,又懂网络文学,还要能玩转各种营销方式,如果只是像以前一样,简单地寻找一个合作方进行传统的版权授权,不再参与后续的IP开发和延伸运营,很有可能会因为对于作品或市场判断失误导致改编失败,更不利于整体策划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

事实上,全版权运营涉及传统出版与网络出版,涉及到影视、动漫、游戏、文化产品开发等不同文化领域或产业板块,是文化产业不同范畴之间的融合和跨界,单纯依靠创作者个人或者某一板块的从业人员是很难完成的。专业的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团队是从作品还是松散的日更作品时就进行改变,对于作品适合改编成哪种类型,作品应授权给动画还是影视,人物故事应该如何调整,需要对接什么类型的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等进行多维度的包装和改造,后续还会进行更广泛的营销宣传等,整个过程是十分繁琐和专业的。

因此,从创作者所属的网路文学平台企业内部来说,也是需要团队合作,全方位开发资源,立体化运营的。而从网络文学平台与创作者的角度来说,两方面则是需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所以,全版权运营需要团队运营,强化合作,创作者应及时转变思路,充分信任自己选择的网络文学平台,或者寻找专业的“全版权运营”代理机构等,借助合作实现版权收益最大化。

第二是版权意识薄弱,版权登记迫在眉睫。

就目前中国的法律及版权环境而言,网络文学作者的版权意识还很薄弱,更多的是先创作,火了之后再去进行版权的保护,然而,很多作品因为不能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常常导致IP被侵权后无处伸冤。之前十分火爆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曾深陷抄袭风波,也恰恰因为双方的版权佐证都不是很充分,导致了很难评判孰对孰错。

此外,还有很多作者对版权的相关法律了解不够,导致草草将影视版权或者图书版权授权出去,但没有注意一些相关版权的界定,被授权方没有能力进行全版权运营,创作者委托机构或者其他平台进行版权运营时,发现作品的如有声版权、游戏版权等已经被授权,无法再进行系统的全版权运营包装。而最早获得IP授权的单位在合作方面态度消极,所以IP创作者在一开始授权时就应当慎之又慎。

全版权运营的核心是内容,对于出版、影视、动漫、演艺等类别的文化表达形式来说,始终是“内容为王”。热热闹闹的网络文学“全版权运营”大潮已经拉开了帷幕,身为这个产业链当中最重要环节的——内容创作者来讲,急需转变思路,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一方面,在寻找到合适的合作者之前,版权登记迫在眉睫,版权清晰是全版权运营的第一步。另一方面,要开拓思维,通力合作,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团队来进行,才能实现版权收益最大化,也才能静心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培养起自己这个大的“IP”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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