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和杨绛: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为你藏起锋芒

钱钟书和杨绛: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为你藏起锋芒

原标题:钱钟书和杨绛: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为你藏起锋芒、细水流长

文| CN · 主播| 北辰

来源:易简读书(ID:yijiandushu)

1998年松江二中秋季开学,一个又黑又瘦的新生向全班作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韩寒。韩是韩寒的韩,寒是韩寒的寒。”

底下笑成一团。

接着他又郑重其事地说:“从今往后,松江二中写文章的,我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教室里一片欢腾,笑声中颇有嘲弄的味道。

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上,韩寒终以黑马之姿横空出世。

一举成名后,傲娇地拒绝了名校递上来的橄榄枝。

那时候,连看门大爷都知道这个放着名校不读,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

那些恨不能头悬梁锥刺股的穷学生,带着几分羡慕嫉妒恨,做梦都想找把锥子刺他一下了。

于是乎,虽然口袋羞涩,穷学生们还是搜尽兜里的钢镚儿买本盗版的书来看,发现这个狂小子,居然也有崇拜的人!

那就是钱钟书……

若说世间真狂士,唯有当年钱钟书。

钱钟书生性狷介,不肯随俗,口没遮拦,喜欢臧否人物。

就连韩寒,也难以望其项背。

钟书狂人:且狂,且痴,且醉

1929年,清华大学来了位19岁怪才。

数学只有15分,总分却在录取的174名男生中位列57。

校长罗家伦以“国文特优,英文满分”将其破格录取。

这位怪才就是钱钟书。

出生于书香世家的钱钟书,祖辈都是举人秀才。

家里人评价他:最为稚钝。

孜孜读书时,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专爱胡说乱道。

人不轻狂枉少年,心无浪荡非君子。

初到清华,钱钟书就放言“横扫清华图书馆”,被同学们以“狂人”广为熟知。

钱钟书和杨绛: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为你藏起锋芒

上课从不记笔记,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但每次考试钱钟书都是第一,甚至还屡破清华超等纪录。

不上课时就在图书馆泡着,读得起劲时更顾不得是公共图书,直接用笔在书上画,还要加上评语。

这种一开始就不同凡响一直持续到毕业,钱钟书不仅获得了“清华之龙”的雅称;

所有课上涉及的文学作品他全都读过,甚至于成了老师的“顾问”,临时代替教授上课。

黄永玉有次要写个关于“凤凰涅槃”的文字根据,翻遍资料都寻不到,便去问钱钟书。

钱钟书从各国有过的传说故事、流传关联都能一五一十介绍,甚至于在哪本书中出现过都能详细记得。

世界有多复杂,书就有多复杂,人有多少种,书就有多少种。

钱钟书读书如痴如醉,在广阔的群书里饱览了人间风味。

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钱钟书之狂,一在于其才学之高,很少人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二在于其出了名的毒舌,往往不给那些学术名家留一点面子。

自小就喜欢臧否人物的钱钟书到了清华,读了书识了学,认清了许多学术名流真面目就更“狂”了。

对老师学识的不足,敢于随意挑剔,推及一般普通人,就更不入眼了。

一次上完课,老师吴宓问钱钟书:“你认为我的课讲得怎样?”

钱钟书头一昂:

“不怎么样!您讲的我都知道,希望您以后讲些新的东西。”

吴宓听后也不生气,颔首唯唯。

多年后钱钟书回想起当时的轻狂,自觉年少鲁莽。

每个书生意气的少年时代,都透着一股初生牛犊的勇气,有着挥斥方遒的渴望与“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的笃定。

时代的包容与豪迈通过人生际遇转化成他满满的骄傲,再通过他自信的胸腔抒写出来。

钱钟书和杨绛: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为你藏起锋芒

毕业时,校长罗家伦告诉钱钟书,校方有意让他留校或在西洋文学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希望他留校,被钱钟书一口回绝——

“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导师!”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上世纪30年代活跃在北平的知识分子,几乎都没在钱钟书的毒舌中“幸免于难”:

他曾评价: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田福太俗;

对张爱玲,他认为其大节有亏;对沈从文,则讥其“非正途出生”;对王国维,更是直言不讳“一向不喜欢此人著作”;

对于鲁迅,钱钟书评价倒是不错,却认为他只适合写短篇小说... ....

总之,对同时期的文学家,钱钟书大多瞧不上,自己也落得个锐利狂傲的评价。

爱真理,更爱老婆

父亲可能早料到儿子会有如此才学,便早早取字“默存”与他,希望他“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但钱父万万没想到的是,钱钟书不仅有才还毒舌,简直就是文学界的混世小魔王。

钱钟书和父亲

只有一人,能收服的了他,那人便是杨绛。

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初次见面,钱钟书身穿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精明的眼神在一副老式眼镜后边放着光。

身边的人对钱钟书的外表评价是出了名的“憨”,杨绛却觉得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

不少传闻他俩一见钟情,其实不然。

但钱钟书确实一见杨绛就收起毒舌,看谁都不顺眼,看杨绛却全身尽是宝。

第二次见面,钱钟书就忍不住说:“外面的人说我已经订婚,都是瞎说,你别信他们啊。”

杨绛答道:“他们说追我的男孩子从清华排到北大,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男朋友,其实我单身。”

钱钟书写给杨绛的情书

如此良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

有人说,真爱会让人发现自己不一样的一面。

毒舌的钱钟书,终于杨绛,才自然而然学会赞美。

从此,世间多了一对让人艳羡的神仙眷侣。

宠妻狂魔钱钟书

照诗人辛迪的说法,钱钟书有“誉妻癖”。

1935年,杨绛陪钱钟书去英国牛津就读。

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异国生活,又乡愁迭起。

为缓解杨绛的心绪,平日里笨手笨脚的钱钟书煮了鸡蛋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

睡眼惺忪的杨绛被钱钟书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

吃着丈夫亲自做的饭,杨绛既得意又欣喜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钱钟书望着妻子痴笑着。

这样的早餐,一做就是几十年。

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杨绛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

钱钟书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

这时的钱钟书已经62 岁,才刚学会划火柴,而促使他学会划火柴的动机则是为了给妻子做早餐。

杨绛为自己保护了钱钟书的“痴气”而骄傲,也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丈夫,能为自己下厨而感动。

生完孩子后,钱钟书亲自为妻子熬汤补身体,伺候杨绛坐月子,这样的细腻柔情,哪还有当年的狂傲之气。

在杨绛生女儿住院期间,钱钟书第一次尝到了没有杨绛在身边的日子。

一次去医院看望妻子时,低着头一副痴呆的样儿:“我犯错误了,把墨水打翻了,染了桌布。”

杨绛说:“不要紧,我会洗。”

第二天他又去了,说:“我又犯错误了,把台灯搞坏了。”

她说,“不要紧,再去买一个。”

一句句“不要紧”让钱钟书心里安安稳稳。

两个不完美的人互相接纳和包容,大概就是,我看透了你,但我依然爱你。

名人如此,你我也一样!

哪是不会做这些,分明是太想念罢了,我依赖,你欢喜,即便他人看来很嫌弃,也愿意像个大孩子般,继续我行我素撒娇傲慢。

宠妻狂人

人生唯一一次打架就是为了护妻

世人不知道的是,这个会对妻子撒娇、文质彬彬的书生也是会打架的。

特殊年代,钱钟书与杨绛夫妇去到河南省,期间因洗衣女工问题,与邻居一家发生冲突。

女儿钱瑗被邻居打了一记耳光后,杨绛冲上去还手。钱瑗便急忙由大门出去求救。

邻居家人高马大一对夫妻,杨绛力弱不胜。

撕扯中,钱钟书听到木架倒地的声音从房间出来。

看到杨绛被人按在地上摔打,钱钟书立马举起木架子侧的木板,对着邻居劈头就打。

护妻心切的钱钟书红了眼,根本不知道轻重地拿木板砸,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

很难想象一个恃才傲物的文弱书生是怎么举起木板的;如果不是为了护妻,这样的钱钟书,世人是永远不可能见到了。

因这场在当时颇受争议的“打架事件”,世人看到了一个落魄但却有豪侠气的钱钟书。

想来,对于这样的自己,钱钟书应该也是骄傲的吧。

有人看完《围城》后,觉得被钱钟书的婚姻围城论“欺骗”,跑去问钱钟书:

“你和杨绛一辈子那么幸福,为什么还能写出《围城》这样的作品呢?”

钱钟书笑了笑说:

“难道吴承恩写出《西游记》,是真的去过西天取经吗?”

看着像耍嘴皮子逗人笑,其实也是大实话:文学和生活本来就是两回事。

力求在文学里找到作者的八卦,根本就是蠢。

世事洞明的钱钟书,又怎会不知。

知世故而不世故,是最成熟的天真

青年钱钟书的狂是一股狂狷之气,晚年钱钟书的狂则凸显其文人风骨。

坏人横行时,邀请钱钟书参加宴会,被钱钟书一口否决。

“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

都说钱钟书不知人情世故,而他只是淡泊名利,自由之意志、独立之思想,在自己的处事原则下为自己留下了一方净土。

不愿花不明不白的钱,不愿见不三不四的人,不愿听不痛不痒的话。

他还有个“怪僻”,不肯参加任何“学会“,也不肯成为任何组织的代言人。

没有被贴上标签,归为这派、那一派的。不会出现他像谁,谁像他的。

作品是这样,为人也是。钱钟书就是钱钟书。

《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要拍钱钟书,酬金优厚,可谓名利双收,钱钟书不愿参与其中,笑对前来邀请的人:“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难道还迷信钱吗?”

八十寿辰之际,有关部门要给钱钟书举行庆祝典礼,同样遭到婉拒。

世利纷华,不近者为洁,近之而不染者,为尤洁。

一个人在这个充满虚伪的现实世界中,要保持初心,就必须给自己的灵魂腾出一亩净土,谴责它,抚慰它,考验它,以永远保持它的高洁和纯净。

《围城》到如今依旧是经典之作,书中刻画的一个个经典的暴发户伪君子跃然纸上。

正是因为钱钟书看得透看得多,所以才会敬而远之,拒绝没必要的人情往来和虚伪头衔。

终其一生用天真永葆了最纯粹的自己,不为钱权,远离朝堂,专心在荒江老屋中研究热爱的学术。

所以,人心惶惶时,并不惶惶然。

无论是误解或是冷眼,都未能搅扰内心的宁静。

通世故是眼力,善交际是演技。

人情这场戏,钱钟书不屑出演罢了。

诙谐痴气下的真性情

钱钟书和杨绛在清华养过一只猫。

与猫打交道,比人轻松。

一次小猫上树后不敢下来,钱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用爪子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

钱钟书说它知恩有灵性,特别宝贝。

为了这只猫,钱钟书也结下了不少恩怨,其中就有林徽因。

林徽因家也养了一只猫,被称为林家“爱的焦点”,像极了它的女主人。

不幸的是,钱家的猫比较瘦小,在与林家的猫打斗时往往落了下风。

为此钱钟书特地备了一根竹竿,不管多冷多晚的天儿,只要听见自家猫的惨叫,便知它受了欺负,就会急忙拿了竹竿出门帮爱猫打架。

杨绛劝慰丈夫,你小说里不是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 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

那只猫可是林徽因的猫,不要因此伤了两家的和气。

但为了自家的猫,钱钟书可是豁出去了,顾不了什么“主人面”“主妇面”, 照打不误。

由此还获得个雅号——“护猫将军”。

王尔德说:

不真诚是危险的,太真诚是致命的。

初识钱钟书的人会觉得他一脸稚气不通人情世故,细翻他的作品,又会发觉他世事洞明人情练达。

看似不懂人情世故,恰恰是深谙人心。

在大家都戴着面具的时代,别说为了一只宠物,多少人即使委屈自己,也不敢真实表达需求。

真性情就是,也许你觉得无理,但不伤害人的情况下,我就要做自己。

一次好友夏衍生日,84岁的钱钟书因身体不适住院,夏衍便派自己女儿带着生日蛋糕替自己前往探望。

在医院饮食受到百般约束的钱钟书胃口大开,兴致致勃勃地坐在病床上吃起了蛋糕。

碰巧这个时候一名摄影记者悄摸溜进了病房偷拍。

开始时,钱钟书背对记者,没有理会,大嚼如初。

渐渐这名记者胆大起来,转到钱先生的正面拍摄。

措手不及的钱钟书怔了怔,撩起被子,连头带蛋糕一起捂进去,全然不管奶油弄的满被子都是,惹惹得周围人哈哈大笑。

妻子杨绛写,钱钟书很有“痴气”。

因为有痴气,所以做得下学问,读得下书;

因为有痴气,所以看抖小机灵的格外不耐烦,愿意刻薄他们;

因为有痴气,所以会在一切作品里学术著作里,经常拿各类人等吐槽开玩笑,但大多细看来,没什么恶意;

因为有痴气,所以他像老小孩,爱看书,不挑拣,什么都吞;

因为有痴气,所以会上课画同学的眼睛变化图,会画女儿玩;

因为有痴气,所以明明聪明绝伦,写世态洞见,但为人做事经常天真无比;

因为有痴气,所以老了老了,还会拿着竿子去帮猫打架……

 

就是这么个人。

一个人的时候,能够保持内心安静而丰盛;

 

两个人时,可以相濡以沫,温暖而踏实;

 

三口之家,也能相助相守,朴素温馨。

二十不狂没志气,三十犹狂是愚妄

钱钟书前半生狂放,后半生才有些“默存”的意思。

晚年时钱钟书说,“我年轻不懂事,又喜欢开玩笑,加之同学的鼓动,常常卖弄才情和耍弄小聪明。”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30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

年轻时,我们总会将自己的创作冲动误解为创作才能。

闯入人群,才晓得山外青山楼外楼。

精神上理想主义者的钱钟书,内心不认同这个世界,却伸着脖子向世界的尽头眺望。

敢于对抗所有人,敢于把梦做到底,敢于把人做到极致。

 

有人说,论小说钱钟书不是最好的;论思想,他也不是最深邃的;论及待人接物,他更不是最得善名的,但他却是最有趣独特的。

他虽写了许多讽刺世人的字句,却在历史中留下了一个狂狷坦荡的身影。

他虽阅书成痴,看似不问世事,却最深谙个中道理。

他知人之丑陋、愚蠢、虚伪是没法子的事情,知道世界喜欢在荒诞、滑稽里闹成个兴高采烈的样子。

所以并不把自己的能力看得太重,也不把别人的荒唐看得太重;因而能够活得干净、轻松、潇洒,在明智清醒的同时保持一份幽默感,还能偶尔任性一下。

只有生性顽皮而又看穿一切的钱钟书,才能以游戏的态度艺术的态度看待生活。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

读书到最后,是为了让我们更宽容地去理解这个世界有多复杂。

钱钟书早年狂狷、直率、自然,晚年寂寞、可爱、可敬。

一生炽热,半辈子寒窗。

默默地以自己的智慧洞察着人情冷暖、虚伪世故。

读懂了钱钟书,或许就能读懂人生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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