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柱:抄袭固然可耻但也别一棍子打死
2010年07月12日 10:56 红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朱学勤:学术界的又一个‘汪晖’?”这是网友Isaiah在网上发表的系列长文题目,在6篇文章里,Isaiah通过比对指出,上海大学教授、知名学者朱学勤早年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存在抄袭嫌疑。仅仅几日,该文已经被各大学术网站迅速转载。而朱学勤昨天表示,在恰当的时候会作正式详细回应,特别是希望Isaiah能亮出真实身份。(7月11日东方早报)

姑且不论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是否真正抄袭,但就学术界抄袭这件事,确令人深恶痛绝,学术论文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理论升华和结晶,来不得半点虚假。抄袭、偷窃别人的成果,装饰自己,并非真才实学,也经不起事实推敲,终久会原形毕露。抄袭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大,原创论文被他人抄袭无疑是对作者的侵权和打击,抄袭之风蔓延开来,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一位资深编辑说做学问不抄袭,当官不受贿,经商不造假,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深以为然。

但是,我个人以为对学术界个别人出现的偶然抄袭事件也不能过分热炒,众多媒体齐上阵,一片哗然,特别是有些人没有区分引用和抄袭的界限而误抄,要给他认错改错的机会,帮助他们端正学术研究和写作态度,如果将其一棍子打死,媒体热炒得他身败名裂,抬不起头来,也不是治病救人的方法。当然,对那些投机取巧、利欲熏心、专门抄袭者并给被抄作者造成损失和危害的,一定要依法依纪查处,大张旗鼓地曝光,以儆效尤。

杜绝抄袭,要有法律法规和措施跟上。一要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二要在学术界开展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树立勤奋刻苦的治学风尚,倡导尊重他人劳动、相互学习、良性互动的新型学术研究环境和氛围;三要建立健全学术成果审核制度,完善论文审查机制,发表论文前要有专人把关,对抄袭作品要事前防范,发表后发现抄袭的先追究抄袭者,同时对把关不严的审核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四要健全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对学术论文和其他抄袭行为,依法治理,区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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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明柱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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