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未都向春晚“维权”的实质:面子也是一种人权
2010年02月11日 12:17 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应和谐的央视春晚,在离播出前数日,忽然遭遇不和谐。

2月8日,京城文化名人马未都发表博文称,因不满春晚剧组小姐的态度,他要求剧组支付15万元作品使用费,否则拒绝剧组使用其作品《量力而行》,尽管根据此文改编的春晚小品《两毛钱一脚》已经通过彩排。

马大爷震怒,后果很严重。如果他执意不妥协,春晚剧组该怎么办?是像盗版商一样霸王硬上弓地强推该小品,还是紧急修改内容,弄个山寨版小品《五毛钱一贴》?这很有趣,但不应是关注重点。在我看来,这一事件的真正焦点,在于当国家级别的春晚遭遇“作为名人的个人维权”。

根据马未都的博文,他一怒维权,主要是因为剧组小姐的傲慢。但马未都将剧组小姐的傲慢归结于“个人修养”,我不太赞成。

谁都知道,央视温柔地对客户喘口气,在一般人看来,也许就是一阵龙卷风。但如果你因此而抗议,央视或许还会莫名惊诧:你怎么就给脸不要脸呢?

面子,也是一种人权。马未都捍卫的权利,其实质正是面子。对传统中国人来讲,面子不但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权力。因此,马未都的维权,可说是双管齐下,既维护权利,也彰显权力。什么权力?名望所派生的权力。剧组小姐向马未都道歉说:“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会这样。”这道歉未必妥当,但绝对真实。如果马未都不是“有身份的人”,那么他的维权可能不会如此有力。在气势如虹的权力面前,一个普通人要么接受“被合同”的命运,要么消失,即使要反击,恐怕也不能掀起什么波澜,得到什么关注。

对此事件,马未都最后小结说,“这不是我个人和剧组的悲哀,而是我们民族习性的悲哀”。这话太含糊。“民族习性”是没准星的东西,酿造如此“民族习性”的制度及土壤,才是要害。央视及春晚的问题,出在垄断,由此傲慢与专横、漠视契约、不尊重个人权利等作风浸入骨髓,店大欺客、霸王条约等问题也自然而生。

莎士比亚说:“每位子民的赋税属于国王,但每位子民的灵魂属于自己”。现在,马未都这位名人用行动证明,他的灵魂属于他自己,因为他尝试去捍卫私权。

□宋石男(北京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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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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