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家范用被诉侵权 董秀玉等称“未侵权”
2010年09月02日 13:20 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张弘)著名出版人钱月华的儿子袁加认为三联书店出版的范用作品《叶雨书衣自选集》侵权,前不久将母亲的老同事、北京三联书店原总经理范用告上东城法院并索赔20多万。三联书店前总经理董秀玉及美术组前工作人员宁成春都认为,“范用并未侵权”。

袁加称范用侵权

袁加称,自己去年发现,由三联书店出版的《叶雨书衣自选集》一书中,范用称《一氓题跋》和《傅译传记五种》图书封面美术作品,《伤残的树》、《无鸟的夏天》封面、封面画、书脊美术作品,《高尔基杂文集》图书封面、包封、书脊及底封美术作品都是由其创作,而这些作品的作者均是其母亲钱月华。

与三联书店多次沟通未果后,袁加代表母亲将三联书店、范用以及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告上东城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并索赔20余万元人民币

董秀玉:范用未侵权

记者拨通了范用的电话,一自称是范用先生儿子的男士称,范用先生已经住院三个月,不了解具体情况。三联书店前总经理董秀玉表示,范用并未侵权。“自己以前在三联书店工作时,有很多书都是范用组稿的,但是具体工作他交给别人做,有些书的责编署名是我。他从小喜欢美术,这些书的封面设计也是这种情况,美编只是制作。”

三联书店前美编,钱月华当年的同事宁成春表示,范用要求设计人员要看完书稿之后才能开始设计封面。如果对封面不满意,范用会亲自设计和构思,自己画草图,再交给美术编辑来画。由于范用是出版社领导,负责终审,加上那时大家都没有名利思想,因此有些书就用了其他人的名字,包括钱月华。

律师:署名者拥有著作权

袁加的代理律师刘铭表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署名的就是作者,除非对方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作者另有其人。他还透露,起诉之前,三联书店曾想调解此事,但是后来又有变故,因此袁加先生最终决定起诉。

宁成春表示,自己和袁家关系较好,但是对于袁加的起诉很不理解。“我猜测,可能还是因为双方有一些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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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弘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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