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社长告社长 抄袭也可被授权的
2009年07月03日 11:54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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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铿锵三人行》文字实录:

梁文道:昨天还发生一件事儿,今天报纸上也出来了,就是前光明日报出版社的社长去告现任的人民出版社的社长抄袭剽窃。就是这个前光明日报,这两个都是国家大社,你想想看,就前面光明日报社的那个社长,就有一本书,他就发现这个人民出版社的社长现在也出一本书里面很多内容是抄他的。结果好玩儿的地方在哪儿?还不只是这样,好玩儿的地方是人民出版社这个社长的律师就出来说话了说,哎,什么抄啊?我们这不叫抄。他说,其实你那本书才叫抄呢?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因为原来两个人的书的内容,都是共同来自于另一本书。

窦文涛:好家伙。

梁文道:OK,还没完呢。

窦文涛:有渊源。

梁文道:来自另一本书呢,这个人民出版社的社长就说,但是我这个不叫抄,为什么?因为我是写信申请过授权的,然后你没写信申请过,然后那个社长就说,哎,谁说的?我没跟你们说,其实那个书,我也参与写作,我没说。

窦文涛:哎哟。

梁文道:你想想看这已经达到一个程度,就是我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授权。

窦文涛:那我可以写信给文道,要求授权你的《常识》给我抄一本。

梁文道:对,就等于说,我写信给余老师,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也授权给我,我抄几篇出来,这能有这样的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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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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