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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洞房闹出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记载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某男子潜伏洞房之中,闻新郎解衣声,新娘脱履声,禁不住暗笑,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听房者扎了个血肉模糊。
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载燕地风俗:“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也就是说,在汉朝的时候,闹洞房至少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洞房,新人初夜之所,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于是乎,谁不图个吉利,闹就闹呗。
闹房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不论如何变化,都与性启蒙有关,以至于“启蒙”不“启蒙”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
明朝某地有此婚俗: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过来,边翻边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这样的场合,黄色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了,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凶悍少妇,大概要归功于闹房者的性启蒙。李渔在其色情名著《肉蒲团》中将“看春意(春宫图)、读淫书、听骚声”称为闺房三乐而大肆宣扬。有关“骚声”的说法实在有点过于开放。但毕竟还仅仅是“听”,生怕当事人发现,有些地区闹房居然闹到了“调戏”的程度: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实在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遗憾的是,此曲并未完全流传下来,不过,可以想像,后面的话一定更加不堪入耳。更有甚者,便是发展到了动手摸的程度,被摸者自然是新娘,而新郎官儿纵有千般不悦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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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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