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刊登文章说,在世界三大主要文物输出国中,希腊主要是以地面古建筑和雕塑文物输出为主,埃及的金字塔则历来是世界盗墓者的目标,而中国,“几乎拥有盗墓者在全球古墓中需要的所有东西”。 原文如下:
盗墓是一个古老的“职业”,盗墓者的生成几乎与墓葬的兴起是同步的。《庄子》、《吕氏春秋》等古籍中已经有关于盗墓技术的详尽记录。历史上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距今约3600年的商朝第一代王商汤冢,在距今约2700年的西周时期即被盗。到近代中国,盗墓行为蔚然成风,盗墓行为最烈、技术最为先进的地方首推洛阳与长沙。20世纪二三十年代,洛阳盗墓行径曾经震动世界。长沙的职业盗墓者被称为“土夫子”。据有关专家考察,长沙有些战国墓葬竟然“前后被盗过六次”。
1942年,“土夫子”盗掘著名的长沙楚帛书,后被美国人柯克斯骗走,现被美国亚洲博物馆收藏。
盗墓者众
中华大地上数以万计的陵墓,个个都是藏品丰富的“地下博物馆”。大批的盗墓者,是这些“地下博物馆”所造就的另一项世界纪录。由于盗墓的盛行,一代奸雄曹操在死后竟然设疑冢达七十二处之多。与此同时,封建政权以律令对盗墓行为加以管制。
据王子今教授考证,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记载,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淮南子》说到刑法有“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的内容。《魏书》记载,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毁废”,诏曰:“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这也是“穿毁”冢墓已经被法令严厉禁止的证明。
盗墓贼在陵墓地宫隧道深处被暗伏的轮机飞箭击中,落入地网中想像图。
盗墓者多了,其“构成”也就日益复杂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对“地下博物馆”的丰富藏品垂涎不已。
帝王将相以其身份和社会地位而居于“高档盗墓者”之列,由于他们能够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其盗墓“水平”也往往不是贩夫走卒之流所能比拟的。正如袁绍征讨曹操时所发布的檄文所述:“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檄文又具体指出曹操曾经亲自组织和指挥盗发梁孝王陵墓:“(曹)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这篇檄文的撰写者、建安七子之一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曹操曾经对陈琳在文中侮辱其先祖表示不满,但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未曾提及,采取默认态度。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多王侯级盗墓者(如“鞭尸三百”的伍子胥),到西楚霸王项羽的“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焚烧秦始皇陵的“几把火”,到“乱臣贼子”董卓、吕布举兵发掘汉王室陵墓,到五代后梁节度使温韬发掘唐王朝的几乎所有皇陵,到伪齐皇帝刘豫盗掘北宋皇陵,到蒙古人将巩义宋陵“尽犁为墟”,到南宋六帝皇陵为奸僧杨琏真盗掘殆尽,再到孙殿英“国盗”清东陵,历朝历代的“高档盗墓者”俯拾皆是,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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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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