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莱坞电影,比看小说更容易认识美国社会

看好莱坞电影,比看小说更容易认识美国社会

张北海,作家,祖籍山西,生于北京,后移居台湾,曾师从叶嘉莹先生,演员张艾嘉是他的侄女。代表作《侠隐》曾被改编为电影《邪不压正》。

张北海,作家,祖籍山西,生于北京,后移居台湾,曾师从叶嘉莹先生,演员张艾嘉是他的侄女。代表作《侠隐》曾被改编为电影《邪不压正》。

上世纪七十年代,张北海便前往美国深造,随后定居纽约多年,曾被画家陈丹青戏称为“纽约蛀虫”。本文摘自他的《一瓢纽约》,关于“老嬉皮”眼里的美国文化——电影工业(好莱坞)、娱乐产业(迪士尼)、街头时尚(牛仔风)……

01

好莱坞:“最低公约数”

当年我在北平、天津、重庆,就已经跟着大人去看美国电影了,例如像《大盗杰西》《神枪手》《魂断蓝桥》《东京上空三十秒》《北非谍影》《反攻缅甸》《侠盗罗宾汉》《出水芙蓉》《钟楼怪人》《乱世佳人》……虽然后来在日渐长大的过程中,接触到了日本电影、意大利新写实、法国新浪潮,还有瑞典和印度那两位大师的作品,以及杂七杂八的各种其他片子之后,我也曾不时对好莱坞产生过不同程度的怀疑,但是现在看来,总的来说,我觉得我仍然算是美国电影的忠实观众。

《乱世佳人》剧照

《乱世佳人》剧照

我好早以前就发现,非美国观众之中,大多数都像我一样迷。当然也有不少人好像并不把好莱坞电影看在眼里。可是不管是谁,也不论他的反应是什么,他们几乎都有意无意地把好莱坞与美国画了一个等号。换句话说,他们对好莱坞的喜怒哀乐,差不多相当于他们对美国,或美国文化,或美国生活的喜怒哀乐。

画这个等号是很自然的,而且尽管一定会有例外,但可能比人们所想的更为接近事实。在美国以外无论任何地方看了几年好莱坞电影之后第一次来到此地的人,往往发现,不论有多少莫名其妙的疑问需要解答,但这个社会和其中生活的人,也并不是那么陌生。他同时会发现,看了几年好莱坞电影要比他看了几年美国小说更容易至少初步认识这个社会。即使考虑到有太多的好莱坞片子只是非常表面或片面地反映这个社会,即使好莱坞多年来拍片的一贯原则一直是要讲一个“有快乐问题的快乐人物的快乐故事”,也还是这样。

美国当代史学家施莱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Jr.)曾经说过:

电影是美国起了真正作用的唯一艺术。把美国在戏剧、绘画、音乐、雕塑、舞蹈,甚至于可能还有诗和小说方面的贡献勾销掉,那全世界的成就只不过轻微地失色。但是没有美国在电影上的贡献却是不可思议的。电影一直是美国想象力最有效用的工具,此一事实即更加表示电影是有话要说的,不光是关于美国生活的表面,而且还有美国生活的奥秘。

阿瑟·施莱辛格

阿瑟·施莱辛格

好莱坞电影是美国文化的主要部分似乎早已不在话下,虽然它作为一种艺术却因为它从一开始就太受人欢迎了、太娱乐性了,而直到最近才被确定,尽管它一直有“大众艺术”的称号。因为有了这种承认,所以现在好莱坞电影的所有方面,从它的艺术方面到商业方面,从横的方面到直的方面、总的方面、局部方面,以及从其他各学科角度的方面,你都会发现有看不完的文献。我身边有一本1970年出版的关于电影与社会的著作,光是作者所开列的参考书目,就有一百三十七页!

可是对于像我这种年轻时代就成为基本观众的人来说,无论是当年走进台北西门町一家电影院,还是今天走进纽约时代广场的一家电影院,我们不需要,也未曾想到要接触这些文献。我们认为好莱坞电影就是为我们这些人拍的。我们在黑黑的电影院里,真的被带进了好像是梦一样的世界,经历着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永远不会遭遇的体验。我们都接受了好莱坞为我们制造的这个梦。我们都把银幕上的人物和影像、电影的故事和主题,慢慢变成为一个象征,反而忘了这些象征本身却又是好莱坞根据我们一般人的梦想所编织出来的。

好莱坞,不管它在哪里,本身就是美国梦的一个象征。多少年轻男女,眼睛亮亮的,在做这个打进好莱坞的美梦,希望像当年拉娜·特纳(Lana Turner)那样,在好莱坞日落大道一家冷饮店喝汽水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一夜成名。不管这个小故事是真是假,是真的话,她实现了她的梦想;假的话,那这又是好莱坞制造的另一种梦,但仍然是美国梦。

好莱坞演员 拉娜·特纳

好莱坞演员 拉娜·特纳

既然好莱坞是一个造梦工厂、一个大工业,那其生产目的首要是赚钱。既然它生产的是梦,从市场角度来说,这个梦必定是大多数人需要做的梦,于是好莱坞拍电影的一个普遍真理就是寻找这个大多数人的一个“公约数”,而且为了保险起见,往往找其“最低公约数”。

不少人指责好莱坞大部分产品庸俗、肤浅、无聊、幼稚的原因就在这里。这是不需要任何人来为它辩护的,连它自己都不否认这一点,而且如果真赚了钱,还引以为荣。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好莱坞,与此同时,却又能够一再不断推出具有艺术水平(而且赚钱)、具有创造力而且在主题、演技、编剧、导演、制作方面具有突破性的伟大经典作品。我看只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就是,如果实际创造电影的艺术家们不具备应有的才能,或懒于进行艺术上的斗争,而只求混口饭吃,那就可以想象,电影公司的最终目标——赚钱——就变成拍片的唯一目标了。

尽管好莱坞电影在最早时期是专门为美国社会最底层人民拍的,是穷人的主要娱乐,但随着美国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阶级差别小了很多,把上面一些人拉下来一点,再把下面更多人拉上去一点,而出现了数额庞大的中上、中中、中下阶级。当年老福特就是要为这一大批人才搞出来流水线生产,使家家能有部汽车。好莱坞后来也是为这一批人拍电影。不难想象,其理想和价值观也都反映了这批人。无论是悲剧、喜剧,无论是音乐片、警匪片、喜闹片、战争片、西部片、爱情片、侦探片、文艺片、恐怖片,差不多都是这样。

我们不能以太多人所指控的观众“逃避心理”来解释为什么好莱坞,在美国、在全世界任何可以放映的地方,是如此之受观众欢迎。我猜他们欣赏的,除了故事、情节、演技(或明星)、导演、场面、效果之外,除了欣赏(模仿)各个角色们的打扮、化妆、发型、言行、举动之外,我猜他们还在不知不觉之中欣赏美国梦。

02

迪士尼:假作真时真亦假

迪士尼乐园一直是西方知识分子嘲笑、讽刺、批评的对象,说这不是美国,只是华特·迪士尼(迪士尼乐园的创始人)认为的美国,说它太消毒卫生,说它是通俗文化;说它永远天真无邪,说它远离现实世界——没有犯罪,没有污秽,没有贫困,也见不到少数民族、移民、同性恋;说它是彼得·潘(小飞侠)的Neverland(梦幻岛或新乐园)……

迪士尼乐园

迪士尼乐园

今天去香港迪士尼乐园的游客,百忙中偷闲,应该尽情享受,暂且不去理会这当中的讽刺和矛盾。只是不妨提醒自己,不论你在乐园搭乘任何列车,推动你抵达高潮、销魂、极乐、忘我境界的,不是人力,而是也在推动全球化的科技工程,外加一点浪漫和幻想。

当你坐在昏暗的台下,望着台上那位魔术师拦腰锯断箱中美女的时候,你明明知道这是假象,你还是感到惊愕,还是哪怕暂时信以为真。这就是魔幻。魔术师让你我看到的,是他多年构思、设计、试验、制造出来的幻象。你我看不到的,也就是他不让我们看到的,是这一切后面的机关和运作。也就是说,他如何变这个戏法。就像时髦男女,只要你欣赏他们当时的形象,当时的酷,而不希望你看到他们之前的努力和汗水。

当我们穿过迪士尼乐园的大门,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光明美好,充满欢乐的魔幻国土。我们,也许除了六岁小孩之外,也都明知这一切都是假象,但是情愿,尤其在付了真金白银之后,更是情愿暂时忘记所有现实考虑,情愿哪怕暂时信以为真。

迪士尼先生的魔力广大,他和手下那批“幻想工程师”,不但设计出一个比一个精彩的娱乐节目,而且将这一切置放在一个完整的受控环境。从你进入乐园开始,你其实进入了一个被彻底控制的魔幻世界。

在这里,何止是所有的娱乐被一套电脑系统操纵,连所有的服务人员的言行举止,都有一套既定的规矩。这就是为什么多年前在洛杉矶,当扮饰米老鼠的那个小子,脱下了头上那顶大耳朵帽罩去和一位儿童握手,不但那个小女孩吓了一跳,也把四周游客吓一大跳。至于他本人,则立刻给炒了鱿鱼。这个罪过可大了。他何止是破坏了米老鼠的形象。他根本就破坏了魔幻王国的魔幻。

看好莱坞电影,比看小说更容易认识美国社会

但魔幻归魔幻,可是在创造这个魔幻之前,却需要理智、胆识和无比的信心。迪士尼请了史丹福研究学院,根据他的构想,来为他做初步调查研究。然后他招兵买马,雇用了一批年轻杰出的“幻想工程师”,再根据他的构想,才创造出1955年问世的洛杉矶迪士尼乐园。媒体问他为什么在好莱坞建立了卡通电影王国之后,去做如此庞大的投资来冒这个风险。他简单地回答说,电影或一部片子拍完了就完了,而乐园永不完成,永远可以根据新的现实去增减改进。

一点不错,迪士尼乐园非但永不完成,而且一个接着一个繁殖下去。佛州两座,东京巴黎各一,和今天的香港(及明天的上海?)。

迪士尼1966年去世,才六十五岁。除了洛杉矶迪士尼乐园是他亲自创造的之外,其他全是继承者按照他那套娱乐哲学建设的。你可以说他是一位概念性天才,而且一向如此。米老鼠、唐老鸭等等等,都是在他创意之下别人的手笔,连“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那全球皆知的商标签名,也是别人代笔。

华特·迪士尼

华特·迪士尼

这都没有关系,他是概念艺术家,不必亲自动手。

只不过偶尔还是会出现一个小小的反讽。他本人签字的支票有一次被退回,原因是对方认为此——签名肯定是拙劣的仿冒。

这就是魔幻,假作真时真亦假。魔幻国王肯定欣赏才子雪芹这句名言。

03

牛仔裤:你不但浪漫,而且可爱

无论今后人们如何看待动乱的60年代,有一件事实既无可否认又无可扭转。60年代的美国青年,彻底打乱了西方的时装秩序。

无论美国60年代对我个人有多少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有一件事实既让我心安,又让我理得。我可以一年四季,在任何场合,穿我到60年代已经穿了半辈子的牛仔裤。

打开我的衣柜,走进我的衣橱,你会发现我总有上百条牛仔裤。——这多半是因为我有幸(或不幸)一生都处在一个历史夹缝:我没有做过任何需要穿西装打领带的工作。

这句话似乎表示,在一个现代化社会,西装领带是标准,牛仔裤是例外。情况如非绝对,也大致如此。想想看,今天,包括中国人社会在内的大半世界,都在以西方合乎规矩的服装为榜样,而非以,比如说,阿富汗民族服装为借镜。

可是西方服装,直到19世纪末,仍一直有一个相当严格的秩序。跨越了这个界线,虽然不算犯法,但也不为社会所容。衣装多半反映符合你的年龄身份。时装游戏只能在上流社会中演出。

《了不起的盖茨比》剧照

《了不起的盖茨比》剧照

这场游戏直到20世纪中才有我们一般人的参与。西方服装在二次大战之后,才算是走向了民主化大众化。时装不但可在,而且已经在民间流行。同时背后还有一个商业消费文化在大力鼓吹。因而自然而然地也出现了一套又一套的时装理论。

1940年代末,一位研究西方服装史的学者拉弗(James Laver)为我们一般大众制定了一套有关时装的定律:

一件衣服在流行那年穿出,你很时髦。

流行前一年穿出,你很大胆。

流行的前五年穿出,你下流无耻。

而在流行后一年穿出,你过时。

流行后五年穿出,你荒唐。

可是,他又补充一句:

在流行之后一百年、一百五十年穿出,你不但浪漫,而且可爱。

不错,这套定律完全没有虑及牛仔裤,也根本不在他考虑之内。很简单,1950年之前,除了从事体力劳动的打工仔之外,没有人穿牛仔裤。

“牛仔裤”(blue jeans)这个中文译名,我猜多半是50年代初的台湾,因西部片的风行而创造出来的。无论正确恰当与否,它极其上口,且已被普遍接受。我愿借此机会向这位无名译者致敬。不管怎么样,这种绽蓝、斜纹粗棉布、打有铜钉、右后口袋边上一小面红旗的紧身“工人裤”,远在1850年(清道光),由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在北加州连裁带缝而创造出第一条之后,百年下来,只有牛仔、矿工、伐木人、铁道工、农民等等户外卖力流汗者才穿。也就是说,牛仔裤只在劳工阶级之中流行。

看好莱坞电影,比看小说更容易认识美国社会

在那个时代,一般家长教师根本严加规定子女学童不得身穿这种不登大雅之堂的工人装外出。今天回顾,我们真应该感激好莱坞,特别是大明星狄恩和白兰度。是西部片和这两位偶像,首先为50年代美国青年,冲破了服装上的枷锁,并为日后青少男女,以及再日后的一般男女老幼,解放了捆绑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服装束缚。

我也正是在那个年代的台北,穿上了我的第一条“李维斯501式”牛仔裤。今天台湾四十岁以下的青少壮年,多半无法想象,在50年代初期的台北,身穿一条牛仔裤去西门町,会招惹出什么样子的麻烦。父母训你关你,老师记你大过,报纸骂你,警察抓你,太保太妹揍你……我全领教过。今天台湾四十岁以下的青少壮年,如果无法想象的话,那不妨去问问你们的父母兄姊,他们之中或许也有人尝过这些苦头。反正,这种“蓝色恐怖”不是一个可怀之旧。

李维斯牛仔裤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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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经过50年代各位先驱的奋斗,再经过60年代的洗礼,短短十几二十年之内,牛仔裤变成了全球年轻人独一无二的时装。而今天,你去遍世界各地任何一个有国际机场的城市,你多半会发现,在任何十字街头,至少一半男女老幼,都在穿牛仔裤——而且不是以牛仔裤作为一种个人声明来穿的。

当然,让一个穿了半世纪牛仔裤的我,来谈牛仔裤,未免带有偏见,更不要说(我也必须坦白),牛仔裤穿在一位六十三岁长者身上,远不如穿在一位十八岁青春男女身上性感。

可是,又怎么样?

牛仔裤方便舒适,耐洗、耐脏、耐穿——更何况,在牛仔裤问世一百五十年,且流行全球五十年,又且仍在流行的今天,只要你穿——不早就有此定论了吗?——只要你穿,你不但时髦,而且浪漫可爱。

本文节选自

本文节选自

《一瓢纽约》

《一瓢纽约》

作者:张北海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世纪文景

出版年: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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