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驴《去洞庭》:一种混搭,文学意志与通俗的结合

郑小驴《去洞庭》:一种混搭,文学意志与通俗的结合

“在我的小说中,主人公们都是一群现实中灰头土脸的失败者,在社会规则面前碰了一鼻子灰的人,他们活在时代的夹缝之中,唯一能伤害的人就是自身。刀子扎得越深,意味着越痛,他们反抗的力度也越大。”青年作家郑小驴曾在采访中这样说道。

在郑小驴新作《去洞庭》中,小耿就是这样的一个人。6月23日,由新经典文化推出的《去洞庭》在北京举办新书分享会。在分享会现场,郑小驴与作家阿乙、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梁鸿、青年作家文珍、文学评论家季亚娅一起,就新书《去洞庭》的写作过程做了分享,并讨论了文学与时代、地域的关系。

郑小驴《去洞庭》:一种混搭,文学意志与通俗的结合

活动现场

通往洞庭的途中

作为一名“85后”作家,郑小驴一直是个特殊的存在。当同辈大多在用感伤情怀书写自我或单纯看重创作技巧时,郑小驴的作品却呈现出一股生猛、野性和直面现实的勇气。

在新书《去洞庭》中,郑小驴讲述了一个复仇、悬疑与奇情的故事: 大老板史谦因为出轨毁掉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在第二任妻子顾烨的婚姻中,得知妻子和一名青年作家有了外遇后踏上了复仇之路;生性风流的青年作家岳谦,将朋友讲述的偷情故事写进自己的小说,却也没想到自己也因偷情走向灭亡;爱慕虚荣的女画家顾烨数次与情人幽会,以为丈夫毫不知情,却浑然不觉丈夫和她已经开始了最后的旅程;北漂女孩张舸,因感情和现实问题屡屡受挫,以致精神分裂,带着心爱的鹦鹉,独自远走他乡,因意外被绑架;父亲患上重病急需用钱的小耿,因一念之差强暴并绑架了张舸,后来为报老板史谦的知遇之恩,错上加错犯下第二起案件……五个人的命运因为种种因素回环交织起来。而所有人的最终目的地,都是洞庭。

“洞庭不是具体的所指,他更多的是一种意象。”郑小驴说,“从北京到湛江、东莞、西藏、东北、洞庭湖、长沙、咸阳,这几个命运交织的故事,不过是这些年我对人生、爱情、未知命运、和解的艰难寻求和思考罢了。生活在这样复杂多变、暗流涌动的年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认清自己,看透世间本质,然而也避免不了被云雾遮眼,最终成为‘制造云雾的人’。我相信笔下的这些故事和遭遇,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漩涡,或被礁石拍碎的瞬间,它们与我们的现实处境血脉相连,心灵共鸣,从而具有普遍的意义。这些云雾制造者,在通往洞庭途中各自人生轨迹已悄然改变,此时的洞庭,已不仅是现实所指,也暗含了人生丰富的隐喻。

《去洞庭》是郑小驴就读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创造性写作硕士班的一种回望和梳理。他在后记中曾经提到重返校园对自己的影响,“这三年,漫长得像场冬眠。身份的转换,情感的蜕变,外省青年与北京之间的微妙关联,充满了戏剧、幽默、荒唐……在北京,我身上长满各种触角,每天都在吸收不同的声音。”这种蜕变让他的小说从以往的乡村世界中脱离出来,视野变得更为辽阔,观察更为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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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驴

文学应该与时代相关联

文学与地域性是这几年文坛一直都绕不开的话题。莫言的高密,沈从文的湘西,梁鸿笔下的梁庄,文学似乎和地域性脱不开关系。而在《去洞庭》中,郑小驴却不执着于书写一个地方,而是结合自己多年漂泊和旅行经验,让叙事空间从北京到湛江、东莞、东北、湖南不断转移。

“以往的作家们倾向于写一个村庄,写一个县城、一个街道,而我们身处于一个极具变化的时代。时代变了,文学记忆也变了,文学应该与我们所处的时代有所关联。”郑小驴说。

阿乙也表示:“我们的文学在很长时间里停留在乡村文学,其原因在于中国的社会长时间处于农耕文化时代。70后、80后是站在高铁上写乡村文学,而我们写农村,是在绿皮火车上。”

在一直以自己家乡“梁庄”为原型书写故事的梁鸿看来,在中国社会巨大变化的过程中,地域性其实也在不断变化,包括行政、区域、人的生活结构,每个人都在这其中沉浮。作家只是刚好敏锐地感知到了生活的巨大变化,但如何去写,如何去表达这种地域性和人性的失落,要看作家自己的功力。

在谈到文学的代际划分问题时,文珍表示,虽然科技在不断进步,但总有文字无可取代。不管是70后还是80后、90后,每个人都有自己身后携带的一个宇宙,一个非常大的时代。在这一百年里面,我们都是同时代的人,这些变化时时刻刻都会感受到。我们都坐在时代的高铁上,但是你会在高铁上看到什么样的风景,是个人的选择。代际存在,但是我们也可以无视它,可以一直年轻下去。

阿乙在评价这本书时曾说道:“这部小说代表了一种写作上新型的混搭,一种文学强烈意志和通俗的结合:‘在路上’+‘小报噱头’。有凯鲁亚克的意思,有青年人的冒险,剧情惊心动魄。我被它叙事上迷人的速度一直拖拽着。因此我想它也会对别的读者构成一种必欲一探究竟的诱惑。”在分享会现场,阿乙针对纯文学如何与通俗性相结合,做了具体回应。他说:“我们要不停地到处游走,像吉普赛人发现新的写作资源,我写东西有点像蝙蝠,你说我是兽类的时候,我是鸟类,你说我是鸟类的时候,我是兽类,我的东西难以归类。小驴写的是‘在路上’,比较有日本作家的文风感觉,他用他鹰隼般的目光,关注中国的大地,看它在发生什么变化,作出他的反应。”

“定稿的时候,已是冬天,我参加了海口马拉松,在极度的亢奋与疲惫中,我意识到作为一个小说职业者,我跑完了最后一步。无所谓欢欣或喜悦,也无所谓收获或成功,总之是完成了,作为小说写作者,我体验到了某种沉甸甸的踏实感。”在《去洞庭》的后记里,郑小驴曾经这样写道。写长篇小说如同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对作家的体力是极大的考验。村上春树便把跑步当作日常生活的支柱,跑步是他感到快乐的源泉。

郑小驴也喜欢跑步,他说写作中也会遇到如跑马拉松一样的中途难关,但只要过了那个坎,作品就会上升一个台阶。在《去洞庭》中,文学不是逃离现实的手段,而是理解社会的方式。它记录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时代背景,又关切着被时代浪潮裹挟着的小人物。他把他经历的社会经验用巧妙的文学方式转化成小说的经验。不批判,不说教,只是用一种呼啸的速度记录着我们这个时代和人。这些故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漩涡,是被礁石拍碎的瞬间,与我们的现实血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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