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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容芬:黄苗子告密辨析
2009年03月30日 16:07 】 【打印已有评论0

编按: 本刊曾转发章诒和女士的《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和发表王容芬女士的《黄苗子和一代中国文化人的人权》两文。据悉此事件在中国内外颇有争议,发文时亦痛感俱生。两位作者观点有异,均为本刊尊重的作家,文中所涉文化人亦均为素受敬重之辈。然兹事体大,难于不了了之,故再刊发王女士进一步的辨析。本刊作为一平台,欢迎有各种不同观点特别是有证据之作,以期澄清真相。

3月19日,南方周末副刊登了章诒和先生的《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题目下面是聶紺弩手迹,标明“聂绀弩给黄苗子的诗”。两首打油诗带出了謝泳一年前的惊人发现︰“我看到一份关于聂绀弩的档案材料,很吃惊。”令他吃惊的是,“聶紺弩的告密者,主要是像黃苗子這樣的一些朋友。”

章先生尽管也吃惊不小,但没靠道听途说做文章。一年以后,章氏 在2009年2月刊紀實版《中國作家》雜志上看到了謝泳所說的揭示聶紺弩冤案真相的《聶紺弩刑事檔案》(下简称《聂档》),“一口氣讀完,大慟,大悲。淚如大河,決堤而下。”因为“長期監視、告發聶紺弩的不是外人,而是他的好友至交……我必须认同作者的看法——聂绀弩入狱被捕,不是红卫兵扭送的,也非机关造反派捣鬼,而是他的一些朋友一笔一划把他‘写’进去的。”

章氏写此文时大恸不止,文末落笔“泪书”。我看得也痛苦难言,犹如亲历大地震,眼前一座山轰然崩塌,压在心上。联想到德国统一后解密国安档案,人人面目皆非,非常担忧这种突然解密将造成的社会心理失衡和人际关系恶变。

一夜噩梦,找到章文所据的《聂档》,一口气读完。告密者的文字不再令我吃惊,勾上来的,却是翻肠倒胃的恶心,太下作了。只是,我没看到黄苗子的告密文字和释诗,也没看到《聂档》作者关于黄氏告密的说法。从前言到结语又读了两遍,还是找不到。最后对照章文,一一求证落实。

黄苗子一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

据章文介绍, 《聶檔》的作者寓真“把檢舉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戴浩(湖北人,電影家)、向思賡(湖北人,曾參加左聯,1949年後為中學教師)、吳祖光(戲劇家)、陳邇冬(作家、時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鐘敬文(教授,民俗學家),他們與聶紺弩有著密切往來,到了“文革”時期,在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況下,被迫寫有交代檢舉材料。另一類是幾年來(1962—1967)一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包括王次青(先後在出版總署和版本圖書館工作)、黃苗子等。”

《聂档》里没有这样的分类,唯一可以对应的是下面这段:“有二三与聂绀弩过从密切的人,似应有所交代。例如,戴浩,向思庚等人,档案中存有他们对聂绀弩的揭发或是举证材料, 他们与聂公有何交往,那些揭发材料又是怎么来的呢?”作者在“关于戴浩”、“关于向思赓”和“关于王次青”的标题下分析了三个告密者,结论是,戴浩与向思赓写的材料如出一辙,言不由衷,被迫而为罢了。王次青的揭发则能构人以罪,作者提到:“在法院的审问笔录中,审判员讯问到聂发表反对‘三面红旗’的言论时,为提示聂的回忆,有意问了一句‘你认识一个姓王的吗’,聂当即反映说‘是王次青’。这说明王次青写的检举材料,主要是关于聂的言论。”王次青常在聂绀弩身边周旋,对此作者提出疑问:“王次青与聂绀弩既不是同乡,也没有共事的经历,不清楚他们是如何结成了很不一般的朋友交往。”从《聂档》列举王次青主动上门拜年、送礼、请客、约谈、告密的做法看,这人好像是公安局安排在聂绀弩身边的卧底人物。

黄苗子、吴祖光、陈迩冬、钟敬文等人都不在“关于”之列。作者在“关于王次青”的叙述里提到黄苗子:“黄苗子也常出入于聂家,但他与王次青素不相识。一次在聂家碰面了,经戴浩介绍,黄苗子才知道王次青供职于出版局的版本图书馆。版本图书馆正好与黄苗子所在的美术出版社同一个院子办公,从此,黄苗子对王次青的情况便有了较多的了解。据说王次青曾经多年跟随张治中,在西北地区一度走红,担任过《新疆日报》社长。进京后,在出版总署主编图书杂志,不知犯了点什么错误,调到了版本图书馆工作。”这里谈的是黄苗子与王次青的相识过程和他对王次青的了解,似乎是黄苗子曾被问起,看不出告密聂绀弩的蛛丝马迹。

黄苗子抠出了聂绀弩诗里的“反意”?

章文称:“聂每有新诗,都要出示于人或寄赠好友。黄苗子既是识者,又是好友。‘聂绀弩赠诗较多的是给黄苗子,但送给黄的诗篇,不知为何都进入了司法机关。’可惜,公安机关的人不懂诗,于是上面又指示:‘这些诗要找一些有文学修养的人好好解释解释,弄明白真实的意思。若干典故也要查一查。’诗无达诂,古体诗含蓄、工整、优雅,内涵无穷的寓意。你可以从正面理解,他可以从反面来分析。大量的聂诗,找谁来破译?公安机关负责人还是聪明,说:叫诗的提供者来当诠释者。黄苗子也没有辜负他们,把每首诗里的“反意”都抠了出来。”作为证据,章氏从《聂档》作者列出的多首诗释里拣出三例,白纸黑字,言之凿凿,黄苗子告密者的形象跃然纸上。

《聂档》列举了十首聂诗并附诠释,六首北大荒诗,锄草、看驹口号、冰道、鲁智深和两首悼亡诗挽必松、吊若海,给冯雪峰的寄雪峰、给钟敬文的柬静园以及与麦朝枢唱和的两首辘轳体。《聂档》里没有指出诠释者姓名,但有分析:“从这几首诗的诠释者来看,第一,是文学圈中人士, 懂诗, 是有关领导批示所要求的一个‘具有文学修养’的人;第二,是对聂绀弩了解、交往颇多的人; 第三,此人无论政治上可靠与否,至少是个善于阿谀逢迎的人,受着当时政治形势的驱使,颇能迎合专政机关的意图。有这三点,他就能把聂绀弩的诗剖解得很透脱,颇得领导满意。”如果档案中有诠释原件,作者为什么卖这么个关子呢?黄苗子即使不署名,他的字也一眼就能辨出。十首诗里没有一首给黄苗子的,按照“公安机关负责人”“叫诗的提供者来当诠释者”的原则,黄苗子既无缘提供,也无由诠释。章文断定黄是提供者和诠释者,不知根据什么。

《聂档》没有提及章文篇首影印的送黄苗子的诗及其诠释。在聂绀弩的判决书里,“为反革命分子胡风、右派分子丁玲等人喊冤叫屈”是他的“罪行”之一,罪证便是章文篇首影印的两首送黄苗子的第一首:"丁玲未返雪峰穷, 半壁街人亦老翁。不老不穷京里住,诸般优越只黄忠。"为留在北大荒不能回来的丁玲不平, 为穷困的冯雪峰抱屈,为自己的坎坷感慨, 只好调侃老友黄苗子来发发牢骚。这样一份铁证却独独没有当事人黄苗子的诠释,用章文的逻辑无法解释。

《聂档》还列举了八首专政机关收集的聂绀弩"反诗", 它们虽然都抄呈给上级领导,但是没有移送法院,没进入审判程序,作者称其为“次等罪证”。法院在审判中也没有提起。八首里有两首是给黄苗子的,即《荒庭酬苗子寒斋即事》(荒庭落木又纷纷,岁暮耽书远妇醇。偷作批庄评杜客,怕嗤厚古薄今人。首尾冠裳曾戴脱,池塘风水偶平皴。毛肚开堂寒更好,几时破例一杯巡。)和《毛肚开堂和苗公》(毛肚开堂等发薪,管他酒烈与烟醇。忆初同试川江味,似有参观外国人。沾口活牙能辣脱,偎炉冻脸可烘皴。定然狂醉归休晚,怕李金吾正夜巡。)。这两首的"反动"程度不逊于前面诠释的十首, 第一首又是偷作, 又是怕嗤,又是诡谲难测的政治风云,摘帽右派的牢骚不亚于前面那些北大荒诗;第二首虽然是轻松调侃,但调到公安局头上,也够上纲的了。与章文逻辑相悖的是,当事人黄苗子没有诠释,没让它们成为给聂绀弩定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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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容芬   编辑: 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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